,女,46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法院政治处副主任。多年来,她带领全体女法官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活动,维护司法公正,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不断总结妇女工作经验,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和思路,使法院妇女工作不断有新的进步新的起色,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一、立足审判岗位,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在工作中,她鼓励女法官积极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应有的作用,发扬敢为人先,事争一流精神,以出色的工作赢得群众的赞誉,树立了女法官公正、廉洁、敬业、奉献的良好形象。法院的工作直接接触群众,该同志牢固树立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教育干警时刻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并在干警中开展了“假如我是一名当事人的换位思考”,推行了“四个一工作法”:即一把椅子让座、一声问候暖心、一杯开水解渴、一片诚心办事。用法律知识说服教育群众,用真情实感打动感化群众,真正把群众的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当作第一选择,把群众的利益当作第一考虑,把群众满意当作第一标准,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法院妇委会被市妇联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该同志被市妇联评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先进个人”;该院刑二庭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女法官中有4人次先后被省、市妇联评为巾帼建功明星、“三八红旗手”、2人次被评为市劳动模范、市优秀共产党员、2人次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法官,11人次被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三等功、优秀法官、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
二、积极投身“三位一体大调解”,促进社会和谐
基层法院民事案件,标的额有的不是很大,似乎也不是什么大事,但是一件件纠纷却关系着千家万户家庭的幸福,关系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为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法院系统确立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机制,以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达到案结事了。在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体系工作中,法院走在了全市法院的前列,该同志积极协助院党组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大民事案件调解力度的意见》,规范了诉讼调解中心运作机制,并参与制作了宣传法院调解经验的电视专题片“架起和谐的桥梁”,总结介绍了法院的调解经验,推广了法院的“调解十法”和“快”、“诚”、“活”、“实”四字方针,不断创新调解手段,提高调解技巧,真正使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和谐司法,维护公平正义,进一步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法院的调解经验得到了最高法院领导的认可,该院城关法庭被最高院、司法部命名为“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维护社会稳定。
充分发挥面向农村、面向群众、面向基层的优势,强化为民意识,在司法为民方面下功夫,自觉地把司法便民、利民、护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贴近群众,扎扎实实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让法律走进千家万户。一是发挥立案庭的窗口作用,通过热情周到,文明高效的法律服务展现法官的风采,对老弱病残等有特殊困难当事人实行预约立案的方式,方便群众诉讼。二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使有理无钱的弱势群体,特别是农民工能够打得起官司,开展了司法救助活动,全年为困难群众减免诉讼费30余万元。三是强化巡回审理。组织法官广泛开展巡回办案活动,把法律送到千家万户,送到百姓的新坎上。她们顶风冒雪,进村入户,走进果园大棚,现场审理案件,解决行动不便和农村群众农忙时节抽不出时间打官司的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全年诉讼外调解纠纷达352件。四是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深入学校、乡村、社区通过讲法制课,发放宣传材料,提供法律咨询等活动,提高妇女儿童的依法维权意识,预防青少年犯罪。
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法官素质。
对于法官这个职业而言,高尚的品德尤为重要。因此,必须大力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该同志从队伍的思想实际出发,不断探索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特点,坚持与时俱进,力求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实,做出成效。一是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干警头脑,确保法院的正确方向。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干警头脑,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干警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载体,通过专题培训、组织考试、收看专题片等形式,引导干警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二是选树典型,用典型引路,不断激发工作热情。挖掘选拔树立了以省优秀法官、市政法战线十大杰出人物刘丽艳为代表的先进人物,组织开展了司法公正树形象演讲比赛、“我为党旗添光彩,我为法徽增荣誉”优秀法官事迹报告会、学习体会交流会、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等项活动,使典型事迹得到广大干警的普遍认知。用出现在干警身边的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来感染、教育广大法官,提升了法官形象。三是开展各项活动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审判工作。通过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切实解决法官队伍中思想作风、审判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怎样执法”的问题。结合法院实际还开展了“审判效率年”活动,使审判工作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通过上述活动的开展,使广大干警向心力、凝聚力不断增强,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一心为民、执法公正的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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