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要求,根据世界旅游目的地战略定位,推动文旅融合,扩容提质、景城一体、全域旅游“四篇文章”落地落实,实现xx旅游高质量发展,xx县旅游局多措并举推进依法兴旅、依法治旅工作。这是全面推进旅游事业向依法规范、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旅游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有力保障。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县旅游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领导及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研究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具体任务和措施。
(二) 建立健全机制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全面部署依法治县工作。我局制定了旅游局会前学法制度、依法治县宣传、培训等各项制度,在此基础上,确定了重点培训对象和重点培训内容。
(三) 加大培训力度,推进依法兴旅
《旅游法》正式颁布实施以来,县旅游局组织举办专场培训活动,每年组织1次以上全县涉旅企业法治培训活动;局机关聘请法律顾问,每年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法律知识课程不少于20个小时,要求旅游行业将法律培训纳入职工必备培训课程,全面提升全行业对旅游法律法规的了解和执行力。
(四) 加强宣传工作,助推旅游业发展
通过“3·15”消费者权益日、“5·19”中国旅游日等专题活动日,我局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和行业从业者到人群集中的街道摆摊设点开展宣传和咨询服务,发放《旅游法》、《文明出行公约》等宣传资料2300余份,最大范围提高人们对旅游法律法规的认识。
(五) 强化联合监管,维护游客合法权益
我局联合工商、物价、交通、食药监局等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监管工作,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旅游者和旅游企业合法权益。截止11月,县旅游局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检查15余次,联合执法3次,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明显。
(六) 开展专项整治,净化旅游市场
今年以来,已开展“零负团费进店欺诈经营模式”、“不合理低价团”等专项整治行动,变事后处理整治为事前预防监督,严打涉旅违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提升xx旅游美好形象。
(七) 优化旅游环境,提升法治意识
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和风景名胜区法定规划,划定了千佛岩-东风堰景区保护范围,开展保护区内违法建筑、违规经营、毁林修路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行动。建立健全香烛明火、消防安全、文物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倡导游客和进香群众文明烧香;建立监督指导宗教教职人员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制度,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自觉抵制一切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差距。一是执法力量薄弱,我县在旅游市场管理中,由于未成立旅游执法大队,目前旅游执法仅依靠2名有旅游执法证的公务员开展。我县旅游执法力量薄弱,执法手段不足,行政执法成本偏高的情况,直接影响旅游行政执法水平。二是管理权限分散,综合性是旅游管理的显著特征,因此,综合管理应当是旅游管理的最基本要求。但在具体实践中,为适应现有体制的要求,实行的是分散管理,旅游管理分散到各相关部门。如:文化遗产归文化部门管,寺观归宗教部门管等。这样的分散管理,因事权不统一,难以实现不同部门之间的协同,导致旅游开发各自为政,产品标准政出多门,旅游管理水平提升缓慢。三是执法过程中对于法律的理解和释法的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法治培训。
一是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及时开展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知识学习,加强廉政反腐教育,增强科技部门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意识。二是加大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执法业务培训力度,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续职)资格培训考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三是加强法制干部的理论和业务素质教育,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业务的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成效。
(二)落实旅游“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协调相关执法部门,对旅游市场进行多种形式的随机抽查,并对抽查出的各种旅游市场乱象及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抽查情况以及查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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