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出台后,陇西县纪委高度重视积极行动,采取多种形式迅速组织学习,让《问责条例》各项要求入脑如心。
与贯彻落实“七一”讲话紧密结合
推动学习贯彻“七一”讲话精神向广度和深度拓展,在学思践悟上狠下功夫,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讲话精神和《问责条例》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各个方面,体现到从严治党的各个环节,转化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正能量,始终做到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
及时将《问责条例》等党纪条规列入“两学一做”重点学习内容,认真研读、加强交流,坚持学深学透,全面掌握问责的主要表现、方法和问责分类,牢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更好地用《问责条例》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形成学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
与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紧密结合
以严明纪律为重点,在学深学透的基础上运用好《问责条例》,按照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进行严格问责。运用四种形态,突出典型问题,加大曝光里的,发挥震慑效应,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今年上半年,着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20件3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7人,分5次对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曝光;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5起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通报典型案例4起4人;立查各类案件54件,其中党纪案38件、政纪案16件,涉及人员57人;给予党纪处分31人,政纪处分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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