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本人在镇党委政府的关心及其它班子成员的帮助下,积极地做好我镇司法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在干部群众中宣传党的法律法规,同时做好人民内部矛盾的调解工作,避免恶性群众事件的发生。现将一年来的工作述职述廉如下:
一、坚持学习,努力提升政治业务素质
学习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就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在我从事的工作中,大多是有“讲究”的工作,既有政策性很强的基层行政工作,也有原则性很强的基层司法服务工作,工作所系,均要坚持不断学习。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我也认真学习了《人民调解法》、《土地法》等与基层工作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等。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把学习得到的认识与工作实践相结合。一年中,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以及参加专题培训班,不同形式的学习使我受益匪浅,让我尝到了学习的甜头,也让我实实在在感受到了坚持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努力工作,竭力于尽职尽责
本人所负工作,虚实相间,但所虚不虚,所实更实,皆是党委政府一个时期或是全年的工作重点。对待每一项工作,我均明细于心中,竭力做到既尽职,又尽责。
一是人民调解工作。在建立大调解工作机制下,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坚持配合行政村每周排查一次、镇综治办每半月排查一次的工作制度,并形成制度化、经常化。同时发挥司法所和基层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作用,截止12月份全镇各调委会调解各类民间纠纷233起,(其中书面受理卷宗8起),涉及当事人数452人,调解成功223起(婚姻家庭纠纷91起、邻里纠纷51起、房屋宅基地纠纷16其、合同纠纷35起、损害赔偿纠纷6起、劳动争议纠纷13起,其他纠纷21起),其中镇调委会调解案件101起,村居调委会调解122起。调解成功率98%以上,使绝大部分矛盾纠纷都及时化解在基层,无因调解不及时而引起的民转刑案件和群众性集体上访案件的发生。
二是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为维护社会稳定,减少重新犯罪,我所坚持每月对21名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一次走访,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目前,21名帮教对象中6人常年外出打工(通过对村居和家人的走访,了解这6人在外表现良好),其余15人均在家中(能自食其力,思想、情绪等较稳定,无任何不良行为,表现良好无重新犯罪迹象)。
三是社区矫正工作
为加强和规范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刑罚执行和监督管理,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惩治和预防监外执行罪犯重新犯罪,促使监外执行罪犯尽快回归社会,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截止12月底我所工作人员对我辖区在册11名社区矫正人员逐一走访,了解个人及家庭情况,并按程序告知社区矫正相关工作。按照县司法局的工作要求,在信息规范化建设中,进一步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重新排摸和信息核对。管理全镇社区矫正人员40人次,现在矫11人,已解除矫正29人,无一重新犯罪。管理刑释解教人员65人次,现帮教21人,并对所有人员逐一建档立卷宗进行安置帮教,帮教率为100%。
四是法制宣传工作。结合香泉镇实际,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采取多种形势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综治宣传月、信访宣传月、“12.4”宣传日等活动,宣传涉农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的主要有: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土地管理法、信访条例、物权法等。认真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等“法律六进”活动,为各中小学学生、行政村农民上法制课至少6场次,受教育人员3000多人,解答法律咨询百余人次,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廉洁自律,不断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不断加强自我教育,增强自律意识,努力改造主观世界,坚持廉洁从政。认真学习《廉政准则》,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严守做人、处事道德底线,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四、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回顾xxxx年的工作、学习和廉政建设情况,自身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理论知识学习的不够系统,不够深入;二是工作的全面性不够,有顾此失彼的现象;三是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应对复杂局面和多种工作交织时处理问题的能力。针对这些问题,今后我要时刻注意,不断改进。一是要进一步增强学习的主动性,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促进工作。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工作研究,增强创新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三是要多向其它班子成员学习,汲取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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