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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政服务行业发展的调研报告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6-22 17:45:23 | 移动端:关于家政服务行业发展的调研报告

家政服务业在我国是新兴产业。它是指根据要求为所服务的家庭提供操持家务,照顾儿童、老人、病人,管理家庭有关事务的产业组合。家政服务分为三种:一种是初级的“简单劳务型”服务,如煮饭、洗衣、维修、保洁、卫生等;第二种是中级的“知识技能型”服务,如护理、月姨、育儿、家教等;第三种是高级的“专家管理型”服务,如高级管家的家务管理、社交娱乐的安排、家庭理财、家庭消费的优化咨询。**镇现就针对家政服务行业发展现状做了探索与思考。

一、家政服务业发展现状

从区劳动局了解到,全区通过劳动部门登记的非公益性的中介机构共有8家,大部分为个体创办。公益性中介机构大多设在社区,而且没有登记注册,也不是专门的家政服务机构。

通过走访了解到,家政服务普遍存在供不需求、用户多、服务员少的情况。连续几年出现了“保姆荒”,满足不了用户的需求。经**市**好阿姨家政服务培训中心介绍,目前已有几个家政服务员在我镇签订合同,但她们的流动性仍比较强,找理由解除合同的情况也比较多,合同缺乏一定的约束力。

通过实地了解,家政服务从业规范、从业标准、培训机制、权益保障以及品牌建设等方面处于起步阶段。

二、家政服务业问题剖析

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发现,家政业的发展前景广阔,而暴露出的问题也必须依靠发展来解决。

一是家政服务业还没有产业化。人们还没有从一个新兴产业的角度来看待家政服务业,家政服务业还不是社会生活中的正式职业,市场管理还存在种种不正常的现象,家政服务员、雇主、家政公司三方的权益也得不到很好的维护。

二是市场不规范,影响家政服务发展。家政服务业零零散散,没有统一的管理机构,对服务质量也没有一个衡量的标准,市场价格不统一。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家政服务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三是家政服务人员与客户之间是雇佣关系,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家政服务业本身的性质特殊,在工作时间、福利待遇、各项保险等方面得不到保障及保护,无法用《劳动法》来规范,由此,家政服务业被排除在《劳动法》适用范围之外。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没有一部规范家政服务业的全国性法律或法规,因此也造成了家政服务业的非正规就业地位,影响了家政服务员的归属感,导致她们的工作积极性偏低、工作流动性大。

从家庭用工调查的结果来看,离退休人员占53%,上班族占47%。离退休人员大多数子女不在身边,虽然经济收入相对稳定,但是过惯了俭朴的生活,只要身体允许,家务活自己能干的不想去麻烦别人,也不愿意外人介入自己的生活,不需要雇保姆。而需要雇保姆的老年人,又不舍得出过高的工资,也不愿承担服务员的各项费用。而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调查的结果来看,大多数都不需要保姆,个别想雇保姆的家庭主要是需求定期清洁卫生、钟点工等家政服务员,同样在工资方面与服务人员的期望收入存在较大差距,不愿承担服务员的保险费用及介绍费。

对于亟待就业的人员来说,从事家政服务也存在诸多顾虑。一是旧观念的影响仍不可忽视,择业观也需转变。家政服务业受传统保姆文化和旧观念的影响,被社会上一些人看不起,有些没有得到用人家庭应有的尊重,也使一些劳动者特别是失地农民产生自卑感,不愿去从事这项工作,这是主要原因。二是家政服务员业务素质亟待提高。不少家政服务员自身素质较低,有的接受文化教育少,年龄偏大,技能单一,有些人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与用户的要求相比有差异。有些缺少吃苦耐劳的精神,对雇主所提出的要求认为很苛刻,对雇主的高要求存在胆怯和不好相处的心理负担,宁愿找理由辞职不干,不从自身找原因、找差距,缺乏对自身业务素质提高的要求,这与家政服务业的发展趋势是不相适应的。三是工资水平整体偏低。从事家政服务大多是下岗职工,需要自己交各种保险,交保险后工资所剩无几。四是工作时间长。比如照看小孩、照顾老人、月嫂等,基本上中午都要在用户家,每天的工作时间大约在9—11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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