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4月22日,县政协副主席方世根带领部分政协委员、常委,对我县农村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先后实地参观了连江镇敬老院和县社会福利院,并在民政局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有关部门情况汇报,并就该项工作进行了讨论交流。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xx年以来,我县紧抓民生工程建设机遇,按照“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多方筹资,建管并举”的原则,对全县农村敬老院及社会福利院进行了新建、改建和扩建,全县累计投资6000多万元,完成建筑面积40000多平方米,新增土地面积150多亩。截至目前,全县22个敬老院、1个福利院全部得到了新建或改扩建。xxxx年又争取了3所农村敬老院、300床位改扩建项目。完工后全县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床位将达到4560张,集中供养率将达到56%。截至xxxx年3月份,全县五保供养对象8058人,其中分散供养五保对象3884人,集中供养五保对象4174人。集中供养标准年人均3410元,分散供养标准年人均2560元,均按季度由县财政实行一卡通打卡发放。xxxx年我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被评为全国先进县,是安徽省唯一受表彰的县。
二、存在问题
(一)入住率偏低。受传统观念影响,加之宣传引导不足,已建成的农村养老院和福利院普遍存在入住率低的问题,目前按照民政部门提供的数字,全县五保供养对象8058人,集中供养只有4174人,入住率不足52%,这与上级要求在十二五末集中供养率必须达到70%的目标仍有较大差距。
(二)管理服务人员不足。目前各乡镇敬老院管理人员缺少,工作人员年龄大、文化低,素质不高。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与供养对象比例为1:20左右,与省里要求1:10的目标还有较大的差距。
(三)工作人员待遇偏低,人员队伍不稳定。目前,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大都是聘用制,他们每月的平均工资为500-600元,均没有参加各类保险。
三、工作建议
(一)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提高五保人员集中供养比例。随着社会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养老事业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各乡镇及县民政部门应进一步强化机遇意识,加大政策和工作宣传力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组织动员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的农村五保对象参加集中供养,提高床位利用率,促进社会养老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稳定人员队伍,调动管理服务人员的积极性。为适应敬老院管理工作的需要,各级都要加大投入,加强敬老院、福利院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及时配齐配强管理人员,切实解决好敬老院服务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相关政策落实其养老、医疗等福利待遇,消除后顾之忧,促使其安心工作,稳定队伍,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三)加强敬老院规范管理。从建章立制入手,建立健全敬老院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职责,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做到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人性化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建议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将敬老院列入事业单位,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并将敬老院管理配套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敬老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四)加大敬老院福利院建设和管理投入。县财政应加大对敬老院和福利院建设管理经费投入,不断改善五保集中供养条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提供捐助和服务,关心支持社会养老事业。已建成的敬老院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一方面可以试行公办民营,提高利用率,另一方面可以利用闲置土地,发展院内种养项目,增强敬老院自身发展能力,努力推动我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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