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县学前教育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理清思路、研究对策,推动全县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7月中旬以来,**县妇联实地察看了**乡、**镇、**镇等乡镇的部分幼儿园发展情况,听取了县教育局及各乡镇有关情况汇报;分别召开了相关职能部门、部分幼儿园园长座谈会。通过深入调研,初步掌握了全县学前教育的发展状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日益重视学前教育,大力推进学前教育特别是学前三年教育的基础建设,幼儿园的办园条件不断改善,优质资源逐步扩大,普及程度逐年提升。目前,**县共有幼儿园(点)220所,其中公办园(点)89所,民办园(点)131所,省优质园41所,市优质园25所;未经注册登记的民办幼儿园120所。现有幼儿教师1217人,公办在编229人,其中专任教师804人,持有幼师资格证的294人,大专以上学历410人。3—5周岁在园幼儿总数为36041人,近两年新入园幼儿每年在11900人左右,幼儿入园率为96%。
1、多策并举,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步入正轨。**县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教育系统认真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制定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县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201*-201*年)》、《**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县民办幼儿园管理、扶持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明确“要切实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并将具体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
2.完善规划,城区及乡镇学前教育布局渐趋合理。城区学前教育布局。**区以机关幼儿园、六一幼儿园、**镇**幼儿园等公办园和**镇幼儿园、****路幼儿园、实验幼儿园等民办幼儿园构成学前教育的主框架;新城区以机关幼儿园新区分园、中专学校附属幼儿园等公办园和**水岸幼儿园等小区配套幼儿园构成了县城新区学前教育的主体;东部城区已规划好学前教育建设用地。乡镇学前教育布局。乡镇学前教育已形成以陡沟中心幼儿园、**中心幼儿园、**中心幼儿园等18所乡镇中心幼儿园为主体,以**镇晓丹幼儿园、**镇金跳幼儿园、**乡**幼儿园等民办园和各类办园点为补充的乡镇学前教育布局。
3.加强培训、学前教育师资素质有所提升。县教育部门立足实际,多措并举,通过招聘、转岗、定向委培等方式拓宽幼教师资来源渠道。20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60人,20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30人,20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30人,与**云港师专联合培养带编的37名幼儿教师201*年已参加工作,我县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得到不断补充。
4、多元投入,学前教育硬件设施不断改善。一是县城区公办园基础设施情况。201*年以来,**县在县城新区先后新建了新区幼儿园、**中专附属幼儿园等一批新建园,这些新建园和原城区公办园的学习区、休息区、室外活动区划分清晰,活动室、寝室、卫生间、储藏室配套齐全,专用活动室面积能满足幼儿活动需求,园内设有满足幼儿开展各类体育活动需要的大型玩具和体育运动器械、器具,幼儿人均用地、建筑、绿化面积均能达到省优质园标准,采用现代教学设备进行教学,办学条件好。二是乡镇公办园基础设施情况。**县乡镇公办园主要由13家乡镇18所中心园组成,其中有16所中心园为校中园。各乡镇幼儿园投入资金进行改建扩建,逐步添置音响设备、配置空调、钢琴、大彩电等设施设备等,推进乡镇中心园规范化建设,促进乡镇学前教育跨上新台阶。
二、存在问题
1.基本办园条件改善乏力。一是民办园基础设施简陋。**县民办园中除**镇幼儿园、****路幼儿园、实验幼儿园等少数省、市优质园外,其他民办园在人均使用面积、现代教育设施、教具购置等方面基本上不能满足教学需要,这种现象在乡镇民办园和办园点(民办)表现更为突出。二是小区配套园建管用不到位。按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号)规定“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县的新建小区虽然建设规划上建有小区幼儿园,但均未上交县政府,导致教育部门无法管理使用。
2.幼教师资力量基础薄弱。一是幼教师资数量不足。**县从1993年至201*年的18年间幼师队伍只出不进,没有新增在编人员,从201*年开始才逐渐引进人才,截止201*年共引进157人,无法满足**县学前教育实际需求。二是教师学历层次偏低。对照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评估要求,公办幼儿教师比例要达50%,**县为26%;专科学历以上达90%,我县为50%。据了解,个别民办园的教师具有幼师资格证的只有1-2人,其中有为数不少的民办园无持证幼师。三是合同教师待遇缺乏保障。**县的大部分幼儿园,实行的是市场化运作模式,幼儿教师的聘用、管理、待遇和退养没有统一的标准,工资标准低,社会保障涉及的“三金”问题更是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3.小学化教学倾向较为严重。**县部分幼儿园教育方式方法违背教育规律,存在着严重的小学化教育倾向,这一点在民办园中表现更为明显,办园者为迎合家长的心理和争夺生源,在教学上严重违背幼儿成长的规律,热衷于幼儿识字、拼音、写字、算数等教学,在教学方法上不注重幼儿基本素质和良好习惯技能的培养,导致幼儿过早地对学习产生恐惧和厌烦,影响幼儿未来的健康发展。少数民办园,特别是无证园甚至采用“圈养式”管教,把“吃饱带牢”作为工作职责,缺乏科学的施教方法,教学和管理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不能很好地开发幼儿智力。
4.学前教育管理亟待规范。一是民办园管理权责不明。民办园的办学许可证由教育部门核发,监督和管理工作涉及工商、税务、物价、公安、教育等多个职能部门,由于管理职能交叉,职责主体不明确,导致对民办园的管理力度较弱。造成无证办园行为泛滥,乡镇家庭作坊式民办幼儿园大量存在。二是无证园监管严重缺位。虽然**县在201*年出台了《县政府关于开展取缔非法办学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政办〔201*〕101号),但实际上基本没有执行,无证幼儿园的数量迅速膨胀,全县120家无证幼儿园大部分是以赢利为首要目的,大部分投资者兴办幼儿园仅是作为自己家谋生的一种手段,不会对幼儿园进行再投资,以不断壮大规模、提升教育水平,对幼儿园的发展也缺乏科学的规划和管理措施。
三、几点建议
1.强化管理,建立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县、乡两级政府为主体,教育等部门具体负责的工作体制。建议县、乡两级政府将学前教育纳入发展规划,确立乡镇中心幼儿园的独立法人地位,在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幼儿教师工资问题、查处无证办园行为、解决校车安全问题等方面发挥主体作用。教育部门要积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充分发挥管理职能,组织好全县的学前教育工作,积极配合县、乡两级政府开展工作。以乡镇政府为主体,着力解决乡镇公办园基础差问题。各乡镇和教育部门要认真研究乡镇中心园的建设和发展,通过整合现有教育资源、加快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等方法尽快解决校中园使用面积不足、教育教学设备落后老化等问题。要积极引导推动乡镇民办园(点)的规范化建设,尤其是对行政村民办园(点)的管理和建设要加大力度,使之成为乡镇公办园的有力补充。健全有效的考核奖惩机制,确保责任落实。教育部门要制定学前教育年度工作计划,上报县政府审核备案。县政府根据这一年度工作计划,把学前教育发展纳入对乡镇政府的考核内容,考核各乡镇学前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对完成工作计划的乡镇予以一定奖励,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计划的乡镇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落实责任,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做好人才招引工作。根据《**省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编办发〔201*〕3号)文件要求,县人事、财政和编办等部门要对幼儿教师工作高度重视,给予政策倾斜,同时,要加大宣传,适当引进男性幼儿教师,促进培养幼儿的阳刚之气。加大师训保障力度。参照义务教育培训经费标准,落实好幼儿教师培训经费,认真、扎实开展幼儿教师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好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培训,每五年完成一次全县幼儿教师轮回培训。在县内实行幼儿教师交流学习制度,相互学习办园经验,逐步提高我县学前教育的整体水平。扶持民办幼儿园规模发展。制定详细的民办园准入细则,并向社会公布,要积极引导现有民办园加快发展速度,相关部门可给予一定的鼓励政策,鼓励和推动其加大办园投入力度,不断扩大办园规模,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增加接收幼儿入园能力。对审查通过的要主动帮助其完成相关证件的办理工作,不能达到标准的一律不得开办幼儿园。对不达标又私自办园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向社会公布证件齐全的民办园名单,公布对无证办园行为的查处举报电话,让全社会进行监督。
3.创新举措,突破学前教育监管瓶颈。逐步化解小区配套园权责矛盾。县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政发〔201*〕69号)文件中对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的相关规定,组织规划、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等职能部门对已建成小区和在建小区逐一摸底排查,严厉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并将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无偿移交教育部门管理使用,使小区配套幼儿园起到其在学前教育发展上应有的作用,缓解适龄幼儿入学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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