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在xxxx调研时指出:不正之风和腐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之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基层党组织要深刻领会中央精神,把准方向、迈出步伐、由浅入深、由易到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必须紧紧抓住基层党组织建设这个环节,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和红旗渠精神,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使广大基础干部增强宗旨意识,牢记为民务实清廉,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
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作为身处基层一线的干部,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其作风好坏直接影响党群关系,事关政府形象和社会和谐,基层党委更要坚决整治各种“为官不为”现象以及整治“慵懒散”问题。针对存在的现象以及问题,笔者采取查阅资料、走访座谈、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了解基层干部困难诉求,认真查找社会发展新常态下存在的“为官不为”现象以及影响和制约乡镇工作执行难、落实不到位的突出问题。
一、存在问题和原因
总体上而言,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乡镇广大干部职工的作风改观明显。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为官不为现象普遍存在。在经济下行和高压反腐的双重压力下,部分干部失去干事动力是当前社会存在的普遍问题,部分镇、村干部存在“怕出错不愿干事、怕麻烦不愿抓事、怕吃亏不愿揽事”的心理,产生当“老好人”、做“太平官”的念头,甚至把新常态当作“为官不为”的挡箭牌,不敢动真碰硬,遇到矛盾就绕,遇到问题就躲,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二)作风建设认识不够深入。基层干部文化素质偏低,就笔者所在乡镇而言超半数村(居)“两委”干部只有初中文化水平,多数村干部对作风建设有关文件、资料学不进去,用不到位,对相关政策知识一知半解、知之甚少,不能细心体会。虽然绝大部分镇、村干部在作风建设思想上发生了转变,可真正的认识还不够深入。
(三)工作的积极性有待提高。近几年,随着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重心不断下移,乡镇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而镇、村干部特别是村干部的收入较低、工作环境较差,导致部分干部心理失衡,工作积极性不高,自觉服务意识不强。有些安排好的工作需要分管领导亲自下去抓,主动性不强,个别村干部“观望”思想、“不作为、欠作为、找理由”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四)基层党组建设较为滞后。现在农村多数青壮年都外出务工,留守人员多为老人、妇女和小孩,村“两委”干部选拔任用范围受限。同时基层干部的选拨任用机制还不够完善,在村民委员会的选举中,受经济利益的影响,一定程度存在有个别党性不强的人选进了村“两委”班子的现状,导致很多工作难以顺利开展。虽然县里有组织招聘大学生村官充实到村干部队伍,但大学生村官的保障力度不强,大部分大学生农村工作经验不足,还有部分大学生只把“村官”当做一个“跳板”,在岗期间一门心思扑在公务员、事业单位、老师的招考上,难以定下心来安心做好群众工作。
二、对策及建议
在当前经济、政治环境的新常态下,如何破解基层干部“为官不为”现象以及如何整治“慵懒散”问题、乡镇工作执行难、落实不到位的突出问题,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增强宗旨意识,坚定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要进一步强化基层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坚持把“敢于担当、事业有为”作为自觉追求和价值取向。在大事大非以及紧急关头上,必须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要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劲头,敢于和歪风邪气作斗争,敢于较真碰硬。一是由县委讲师团、县委党校集中开展一轮乡镇巡讲,重点剖析新常态下“为官不为”现象和危害,提高镇、村干思想认识;二是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有责是担责的前提,要确保每个镇、村干肩上都有责任、有分工、有任务。
(二)树立正确导向,营造无为让位的用人环境。要树立“注重品行、注重实绩、注重能力、注重群众公认”的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执行新《干部任用条例》。积极探索推进镇、村干部能上能下的机制,加大治庸治散力度,及时让不胜任、不称职、不作为的干部让位,让每一名干部不敢懈怠、不敢失职、不敢不为。一是由各镇制定出台村干部评价机制,根据具体工作细化加分、扣分事项和幅度,每年考评结果倒数2名的村(居)“两委”干部进行诫勉谈话,评价极差的进入罢免或改选程序;二是建立干部服务群众满意度档案,在镇、村醒目位置设立投诉箱,有镇纪检部门负责监管、统计,对镇、村干部被投诉情况实行季度通报、年度考核,连续4个季度被投诉次数前3名,由当地镇委、镇政府进行诫勉谈话,并视情节报县委、县政府提出调整或免职建议,对村干部可依法定程序进行罢免或改选。
(三)完善绩效考核,形成有为得利的用人机制。要制定和落实目标清晰的责任制与赏罚分明的激励约束机制,切实解决目标任务“谁来落实、怎么落实、何时落实、不落实怎么办”的问题。要坚持把考评结果与干部评优和提拔任用相结合,把各种实惠向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镇、村干部倾斜,形成人人争先创优、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一是进一步优化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县直单位、乡镇副科级领导职数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直接公开选拔;二是设立镇、村干部履职风险金,严格镇、村干部绩效考核,并根据绩效考核排名按照一定上浮比例(最高200%)返还风险金,进一步提高镇、村干部干事积极性。
(四)强化纪律规定,形成不为追责的硬性约束。要加大对镇、村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围绕干部履职行为重点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干部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一是可参考福州市委出台的《关于整肃“为官不为”实行“下课问责”的暂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出台相关规定;二是“三严三实”活动为契机,开展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不落实”等“为官不为”现象专项整治活动,动真格出实招,敢于查处一批典型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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