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州把“实施‘三州’战略,促进绿色繁荣”作为全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主题。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三州”发展战略,全面构建绿色繁荣的**民政,近期我们组织对全州的民政工作进行了调研。
一、**州民政工作的现状
(一)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
1、城乡低保稳步推进,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1*年,我州农村低保从11.1万人扩大到15万人,全年下拨农村低保资金7832万元,人均补差不低于43.51元。201*年,农村低保人数从15万人扩大到20万人,人月均补助标准不低于50元。201*年,城市低保对象从48299人增加到了53489人,全年共下拨资金8355万元,人月均补差110元。从201*年1月起,全州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由150元提高到240元,人月均补差达到140元。并将城市“三无”对象、孤儿以及艾滋病和结核病患者贫困家庭纳入城市低保,给予240元全额补助。为妥善安排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进一步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对全州城乡低保、五保对象以及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等23.6万人发放了一次性生活补贴2772.79万元,并对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对象分别进行了“5个5”、“3个5”救助慰问。
2、大病医疗救助制度逐步完善,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高。201*年4月,在咸丰县召开了全州城乡贫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工作现场会,按照“取消病种限制、扩大救助规模、取消或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额度、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的原则,全面推进大病医疗救助制度的改革和发展,为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救助制度奠定了基础。全年共下拨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445万元,共救助12多万人,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为了及时缓解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生活困难,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我州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州民政局与州财政局联合下文,建立了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城市居民每户每年救助可达800元,农村居民每户每年可达400元。另外,我们还筹集资金对8.3万户农村重点优抚对象、五保户、低保户等实施了农房政策性保险。
3、五保供养“**模式”不断发展,农村福利院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近几年来,我州着力打造的农村五保供养“**模式”得到进一步完善和提高。201*年,进一步开展了提档升级活动。一方面,州民政局与州畜牧局、水利水产局、农业局、民宗委等州直部门分别联合发文,全力支持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种植、养殖业发展。另一方面,实行以奖代补,鼓励开展项目建设,不断改善农村福利院生产生活条件。同时,举办全州农村福利院院长培训班,不断提高福利院建设管理队伍素质。去年9月,我州《打造“**模式”,着力建立农村五保集中供养长效机制》的经验被民政部授予“社会救助工作探索创新奖”,省厅谢松保厅长等领导也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鼓励。中国社会新闻出版总社专门派员来我州就“**模式”进行了实地调查采访,《中国社会报》在12月3日头版头条以《鄂西山区五保老人的幸福大院》为题进行了大篇幅宣传报道。目前,全州有五保对象13483人,集中供养9800人,集中供养率为72%。另外,将分散供养的艾滋病和结核病孤老患者纳入了五保,按照年人均1000元的标准给予救助。从201*年1月起,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分散供养孤儿的供养标准各提高300元,分别达到1800元/年、1300元/年、1500元/年。
4、救灾救济卓有成效,灾民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201*年,我州经历了50年未遇的特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多次特大暴雨、洪涝、冰雹、滑坡等自然灾害,累计受灾人口305.45万人,直接经济损失90亿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17.41亿元。在州委、州政府的
正确领导下,全州民政系统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财产安全和基本生活权益放在第一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以赴投入到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及时启动灾害应急响应,派出工作组深入灾区一线指导抗灾救灾,转移安置灾民;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层层建立包县、包乡、包村、包户的责任制;及时编发灾情快报,为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及时争取和下拨抗灾救灾资金和物资,全年共下拨救灾资金9149万元,棉衣被36982件(床)、蜡烛70万支、手电筒2400支、帐篷400顶,确保了灾民基本生活和灾区社会稳定。州、县分别修订完善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州民政局制定出台了《应对自然灾害应急工作规程》,全州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基本建立,应急救灾能力得到加强。同时,经过5个多月的艰苦奋战,圆满完成了5027户雪灾倒房重建、19173间损房修缮以及1600户危房改造、1716户新灾倒房重建任务。民政部门充分发挥了救助救济的核心作用,最大限度地保障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
5、社会捐助活动有势有效,慈善事业得以快速发展。201*年以来,我州的慈善事业得以迅速发展,一是加大慈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慈善氛围。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慈善事业,增强社会慈善意识,提高了社会各界参与慈善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快推进慈善机构建设。将州慈善协会更名为州慈善总会,聘请了热心慈善事业的老领导担任会长和其他重要职务,落实了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三是积极组织开展社会捐助活动。雪灾期间收到社会各界捐款565万余元;汶川地震发生后接受各类捐款2836万元,创下了我州社会捐赠活动的最高记录。11月,又在全州组织了“送温暖、献爱心”捐赠活动,州直103个单位捐款24.2万元、棉衣被4840件/床。四是多方争取,积极开展慈善救助。开展了“微笑列车”慈善助医项目、“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光明行活动”,接受捐赠“蜜儿餐”食品25吨;实施了“爱洒两孤”慈善温暖工程等;**高中、咸丰一中共招收“慈善阳光班”学生100名。
(二)涉军各项业务成效显著
近年来,全州积极开展双拥模范州、城(县)创建工作,组织开展了各种走访慰问活动,军政军民团结、协调、配合,双拥创建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在201*年全国、全省“双拥”工作会上,我州被命名为全省“双拥模范州”,**市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和“全省双拥模范城”,建始、咸丰、来凤被命名为“全省双拥模范县”,来凤县民政局被授予“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有4人分别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联合表彰为“关心国防建设之星”、“献身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之星”。在成功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州”的基础上,今年又及时启动了“全国双拥模范州”的创建工作。双拥创建的深入开展,促进了优抚、安置、军休各项政策的全面落实。及时、足额发放了伤残金、抚恤金、生活补助;协调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落实了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问题。优抚事业单位稳步发展,光荣院改扩建、烈士纪念建筑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取得新成绩;州优抚医院不断加强管理,加快发展。完成了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每年举办了军休运动会。组织开展了“和谐军休家园”、“和谐军休家庭”创建、“手牵手”扶贫帮困活动。完成了退伍老兵的接待、登记、转运、档案移交以及安置工作。对自谋职业退役士兵落实工商、税务、社保等相关优惠政策,对农村退伍士兵普遍进行了走访慰问,并为生活、住房困难的退伍士兵发放救济粮、生活费,建房、维修房屋等。
(三)社会组织培育有了新发展
在依法登记的基础上,坚持突出重点、丰富种类,推动我州各类社会组织全面协调发展,特别是加强了对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培育、发展和帮扶,目前已发展专业经济协会57个。同时,积极推进行业协会管理体制改革,开展行业性社团评估工作,加强执法监察,完善了社团组织重大活动申报制度,社会组织自我管理与服务社会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了贡献。
(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入新阶段
201*年,对全州2540个村进行了换届选举,并产生了新一届村委会班子,成功推行了改“登记选民”为“选民登记”,改“候选人在选举大会中演讲”为“竞选人在选举大会前演讲”,改“两委分选”为“两委统选”,改“外部监督”为“内部监督”等六项创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不断深化;和谐社区建设稳步推进,下拨资金100万元,改善了部分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启动了**州社区信息管理平台,20个城市社区的信息化工作,目前,**市20个社区居民信息化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社区的建设和功能发挥,思想上更加重视,领导和支持上更加自觉。
(五)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加快发展
201*年,州政府将城市社会福利院建设列入为民办理的十件实事,要求每县市新建或改扩建一所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的城市社会福利院,两年内完成,实现对“三无”人员实行自愿条件下的全部集中供养。拟建城市福利院总面积30797平方米,新增床位1130张,建设总投资4662万元。目前,全州8县市的新建、改扩建工程进展顺利。州城儿童福利院、州城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州精神卫生中心已实现项目立项。其中,儿童福利院、州精神卫生中心已列入国家项目计划。用本级福彩公益金为15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了复明手术。慈善事业加速发展,社会慈善意识逐步增强,社会各界参与慈善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慈善组织机构得到加强,州慈善协会更名为州慈善总会,聘请了热心慈善事业的老领导担任会长和其他重要职务,落实了办公场所、工作人员和工作用车;召开了慈善大会,州委肖书记、州政府杨州长等领导出席大会并兼任名誉会长,慈善影响力得以提升;慈善活动、募集款物、慈善救助等都有了突破性发展。
(六)社会事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圆满完成了湖北、重庆行政区域边界线恩渝段第二轮联合检查工作,签署了边界线第二轮联检纪要和平安边界创建协议。完成了州、县两级行政区划图的审核工作。大力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71个乡镇完成了地名设标工作任务。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加快发展,全面实现了“网上登记、电脑出证”目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有效开展;生态公墓建设试点顺利,殡葬改革进一步深化,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七)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健康运行
通过狠抓内部管理,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大力培育开发农村市场,组建县市分站,推进城乡市场的广度与深度开发,努力推进多票种协调发展。几年来,福利销量持续保持稳定,201*年全年完成销量1.4748亿元,募集州级两级公益金1404万元,有力地支持了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八)老龄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积极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第301号令》精神,协调相关部门落实了老年人缓交或免交诉讼费、进入文化景点和旅游景点减免门票、看病优先就诊和70岁以上老年人免收门诊普通挂号费、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汽车、百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领取200元长寿保健费等相关政策,为全州1万多名老年人办理了第二代《老年优待证》,切实维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
(九)机关建设管理不断加强
州、县市民政局机关、二级事业单位在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计划财务、文明创建、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信访、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中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机关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效能建设不断加强,有力地推动了民政各项工作的发展。州民政局机关在州直单位的各项考评中位居前列。民政宣传信息调研工作得到加强,民政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深入扎实,有效解决了上访群众的困难,维护了社会稳定。加强了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和规范管理,确保了各项民政资金的安全运行。
去年,我们向上争取各类资金达3.4亿多元,与201*年的1.89亿元比增幅高达79%,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201*年度,州民政局有多项工作受到各级表彰。除了农村五保供养“**模式”被民政部授予“社会救助工作探索创新奖”外,还被省政府表彰为“全省雪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先进单位”;被省民政厅表彰为民政财务工作“一等奖”、福利彩票发行先进单位;被州委、州政府表彰为“州直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州直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全州抗雪救灾先进集体”;被州委办公室评为“全州党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被州综治委命名为“州直平安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等,另外多人次受到各级各部门的表彰。
二、构建绿色繁荣**民政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难度大
在推进村民自治过程中还有一些困难和问题,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村民自治的发展过程。一是对村民资格的界定已经滞后。依据村委会组织法,村民是以户籍为准的本村村民。但随着农村劳动力流动和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户在人不在”或“人在户不在”情况大量存在。而且随着农村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村民”的概念实际已经突破传统意义上的户籍和地域界限。现行“组织法”使许多农村群众未能参与民主自治。二是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与村民自治发展不相适应。按照《党章》规定,村党支部在本村党员内部选举,而一个村的党员人数毕竟占全体村民的少数,相对于由全体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的村委会主任来说,群众基础显然要低。在村党支部领导村委会遇到挑战时,有的村党支部书记单纯强调其核心作用,大权独揽,不依法支持村委会开展村民自治;少数村委会主任单纯强调其依法选举的群众性,与村党支部书记长期不和,相互拆台,甚至发展到对簿公堂,严重影响了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近年推行的“一肩挑”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但有关矛盾仍需研究。三是城镇社区基础设施重建滞后,部分社区居委会缺乏办公场所和人员,影响了社区建设和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我州和谐社区建设特别是农村和谐社区建设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二)民间组织发展不齐全、组织自律性差,执法管理难度大
由于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阶段,对民间组织的理解和认识相对滞后,鼓励和支持民间组织健康发展的行为规范和社会机制尚未形成。有些民间组织规章制度不完善,组织机构不健全,或虽有制度,但由于专职人员过少、财力不足等原因,难以真正发挥服务社会的功能。民政部门执法人手严重不足,对民间组织的监督执法管理难度大。
(三)社会福利机构还不能适应社会福利服务的需求
随着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剧,未来的养老问题也不断突出。在农村,存在大量的“三无”老人(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子女依靠),在部分青壮年劳动力大量流入城镇的情况下,年老无人照顾的问题凸现。目前,我州有110所福利院,但因历史原因,大部分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差、经济来源少、院民自主经营能力欠缺,吸纳能力有限。城市社会福利院建设正在全力推进,但由于地方财力有限,资金缺口仍然很大。其他如儿童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难度也很大。
(四)社会救助及救灾救济保障能力还比较弱
到目前为止,我州的农村低保人数为20万人,仍有32万绝对贫困人口未纳入低保,无法保障基本生活。城市低保人数仅为53489人,相对201*年城市低保42582人仅增长了25.6%,这个增长比例不能顺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另外,因财力保障能力有限,城乡低保、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救灾救济的标准还不高,救助保障能力不强,大部分困难群体的困难和问题难以得到真正解决。如我州新的大病救助救助标准办法,降低了起付线,提高了救助标准,但每年累计最高不超过8000元,这对于大多数救助对象而言,仅是杯水车薪。
(五)民政部门工作任务繁重,人手不够的矛盾十分突出
随着社会保障和社会建设职能的不断扩大,民政工作的范围逐步拓宽,工作任务更加繁重。目前,我州民政工作人员偏少,特别是基层工作力量严重不足,制约了民政事业的发展。以低保工作为例,全州仅22名低保工作人员,却承担了对近50万人的救助任务,管理着每年逾2亿元的救助资金,而低保工作的任务从原来单一的城市低保已经拓展到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农村福利院建设与管理、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农村散居孤儿救助、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管理和其他临时救济等近十项工作,其工作量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极不相适应。另外,如州老龄办公室仅有1人,仅为科级内设机构,却承担着大量老年人的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州民政局仅有27名公务员编制,远低于省内其他地市,且存在较严重的结构不合理、人员老化的现象。
三、构建**民政绿色繁荣的意见和建议
(一)置民政工作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框架之下
民政工作是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我州是老少边山穷地区,民政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调节社会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等诸多方面更显其地位的重要,各级党委、政府都十分重视。民政工作者在推进各项业务开展的进程中,既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大胆地创新工作方法,努力争取走在全省的前列,又要综合考虑我州经济发展水平、民族特点、地理位置等实际,紧密结合全州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和计划,力避脱离实际。如果工作计划超出了州、县、乡的战略布局和财力实际,又与民族习惯有严重冲突,这个计划不仅达不到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还有可能引起社会的动荡,欲速而不达。因此,民政工作不能纯粹地只抓业务,而是要围绕党委政府的整体思路、围绕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大局,促进民政工作与经济和社会的良性互动,从而更有效地发展民政事业。
(二)处理好民政事业发展速度与社会效益的关系
一方面,我们要采取各种措施,多方筹措资金,保持民政事业特别是各类福利机构一定的建设和发展速度,努力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使更多的民政服务对象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另一方面,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使其最大限度地发挥良好的社会效益。要用现代服务理念的标准要求,使服务设施更加人性化、服务工作更加精细化,充分体现以人为本。要杜绝因服务不周到、政策不到位、设施不完善导致的负面影响,杜绝对服务对象造成利益的损害和身心的伤害,提升人文关怀的水平,促进民政事业发展和服务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发展速度与效益体现同步。要克服畏难情绪,通过恰当处理速度与效益的关系,争取在全省不仅有一定数量的“单项冠军”,还要创造条件争当“团体冠军”。
(三)树立大民政思想,不断壮大民政工作队伍
民政工作事多面宽,在国家行政体制改革尚未完全到位、东中西部发展不平衡的条件下,**州民政系统人员编制偏少,社会组织发育不完善,仅仅靠自身力量闭门办事业肯定力不从心。必须用开放的思想,敞开大门办民政。一是要积极联系各有关部门共同关注民政,为民政事业出谋划策;二是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民政工作,出资出力,建言献策;三是要大力发展各种新社会组织、社会志愿者和社工队伍,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组织为基础、社会志愿者和社工人才为补充的民政工作队伍,整合各方力量充分发展民政事业,弥补人少事多的缺憾,促进我州民政事业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四)多管齐下筹措民政事业经费
经济是民政事业发展的基础,没有充足的资金作保证,民政事业是很难加快发展的。我们要抓住当前各级党委、政府高度关注民生,国家拉动内需应对金融危机以及国民经济和财政收入快速发展的机遇,创造性地谋划民政筹资渠道。首先,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民政专项资金对民族地区的倾斜和计划发展项目的立项,这是主要的筹资渠道,不能有丝毫懈怠,要充分运用民族地区政策向上争取;其二,要争取州、县、乡三级财政对民政经费的足额预算,不能出现上增下减的现象,要保证财政对民政支出的预算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其三,抓好福利彩票市场的开拓,发挥好民政第一生产力的作用,最大限度地筹集更多的福彩公益金,壮大民政事业发展实力;其四,充分发挥慈善组织的作用,广泛募集社会各界善款,使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善,救助资金更加充裕;其五,开动脑筋搜索其它一切有利于民政事业健康、科学发展的资金,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和民政事业发展日益增长的需要,为**民政实现“绿色繁荣”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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