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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氨危险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6-22 18:03:39 | 移动端:液氨危险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液氨为第2.3类 有毒气体

采用钢瓶或槽车灌装。

灌装用钢瓶或槽车应符合国家劳动局颁发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有关规定。

允许重量充装系数为0.52kg/L。

装运液氨的钢瓶和槽车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制订的《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受热,严禁烟火。

钢瓶必须有安全帽,瓶外用橡皮圈或草绳包扎,防止激烈撞击和震动。

液氨钢瓶应存放于库房或有棚的平台上。

露天堆放时,应以帐篷遮盖,防止日光直射。

主要靠铁路和公路运输。

液氨整理加工过程有废气排出,其组成有水蒸气、空气和氨气,其中氨气是有害气体,影响健康污染环境,为此要减少排放,加强回收,一方面可降低成本,另一方面可保护环境。

氨的回收有吸收法,把来自液氨整理机排出的气体,通过管道输送至回收装置的洗涤塔(吸收塔),把混有空气的氨气在此塔内用水吸收成氨水,此时空气被清洗并排出塔外,然后通过蒸馏塔将氨和水分离,氨被蒸馏吸收制成浓氨水,浓氨水经精馏即成浓氨气,再将浓氨气经压缩机加压和冷凝冷却成液氨,最后输入贮存罐。

在氨的回收装置中,洗涤塔顶部有排气口,要控制排放气体中的含氨量,要低于环保要求。在整个回收系统是创造性地运用了低压吸收、低压精馏、低温除水、压缩冷凝的“三低一压”技术,既简化设备又节约能源,该法是在低温低压下操作运转,安全系数大,还有利于减少维修力量。主要有洗涤塔(吸收塔)、精馏塔、压缩机、冷凝器、液氨贮存罐。

液氨监测与报警

液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泄露须报警,由宝鸡市凯特利电子公司生产的液氨泄露报警和液氨自动充装切断报警装置符合国家技术监督和安检部门的要求。

液氨的压力

因为氨的临界温度为132.4℃,低于此温度只要予以适当压力即可将其液化。

在常温下,大概需要7~8个大气压即可将氨液化为液氨存放。

但实际使用温度未必是常温,我国规定设计时要求不低于50℃的饱和蒸气压力。液氨容器的设计压力应该为2.16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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