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1号)、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和201*年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治理行业不正之风,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结合XX实际,制定201*年纠风工作要点。
一、突出抓好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一)深化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认真执行《中共XX市纪委XX市监察局XX市扶贫移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广纪发〔201*〕7号),坚持和完善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责任,形成监管合力;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备案、监管工作情况报送及工作考核等制度,确保监督检查工作长抓不懈。进一步发挥扶贫资金项目监管职能部门、纪检监察片组、乡镇纪检监察机关、村纪检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小组廉情监督员、项目所在地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严肃查处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创新监管方式,总结推广乡镇和村级纪检监察组织开展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和群众参与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工作经验。督促主管部门强化对城镇医保、新农合、涉农等领域政府专项资金以及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救灾救助资金的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二)深化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加强医改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督促主管部门认真履职,确保医改工作顺利推进。继续推动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收费票据使用情况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医药购销中虚开、假造发票等违法行为及其背后隐藏的商业贿赂问题。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机制,推动进口药等六大类药品降价,推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开展“阳光用药”电子监察,规范医药购销秩序。开展卫生系统行风建设专项检查工作,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三)深化涉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督促主管部门深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开展农民负担监管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农民权益义务“监督卡”等制度。加强涉农收费管理,纠正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严格规范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管理,严禁利用“一事一议”等名义变相增加农民负担。坚决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环节发生的违背群众意愿、与民争利等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四)深化教育领域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督促主管部门清理教育收费文件,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问题。开展教育系统专项检查,分层次、分类别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在教育政策执行、物资采购、工程建设、学生保险、学校内部监管、教育队伍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推动部省共建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建设。
(五)深化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专项治理。督促主管部门规范房屋征收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严禁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加大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的监管力度,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建立健全完善征地拆迁补偿机制,保障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或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责任追究。
二、坚决纠正其他领域不正之风
(一)继续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不正之风。督促主管部门完善监管责任体系,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切实纠正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组织市食安办、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行业专项治理工作。
(二)继续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督促主管部门建立考录和招聘监管工作机制,完善制度规定,规范相关程序,提高透明度,纠正查处“因人设岗”、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行为。
(三)继续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督促主管部门健全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监管制度,防止出现“关系户”、“人情房”等现象。开展分配使用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四)继续纠正公路收费方面存在的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市公路“三乱”情况开展明查暗访,逗硬查处典型案件并公开曝光。
(五)继续纠正和查处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针对201*年政风行风测评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督促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切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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