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产阶级政党的力量和作用,主要不是看党员数量的多少,而是取决于党员的质量。从严治党,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在吸收新党员时要严格坚持标准,把保证质量放在第一位。
一、在指导思想上,坚持标准、明确方针。
发展党员是党建工作的一项基础工程。在社会生活深刻变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入、观念意识日益更新的今天,新的形势给党员发展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各支部必须充分认识党员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坚持不懈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的党员队伍,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我市现代化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二、在具体工作上,健全制度、严格流程。
入党手续是发展党员的必经程序,严格入党流程,是确保发展党员质量,提高党员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战斗力,加强党的建设的实际步骤。具体流程如下:
1、提交入党申请书。坚持入党自愿原则,由本人向党支部正式提出书面申请,表达自己的政治追求和决心,内容一般应包括:(1)为什么入党,主要写明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2)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3)入党的态度和决心。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经党内外推荐、支委会讨论(申请人数多时要实行公开选拔),并报党委公示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3、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指定1至2名有着一定时间党内生活锻炼,能够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能够较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正式党员担任培养联系人,其主要任务是:(1)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鼓励和帮助他们扬长避短,端正入党动机。(2)经常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的意见和建议。(3)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向党小组、党支部提出讲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考察表》由支部填写、保存。
4、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将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列为发展对象。
5、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为了坚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6、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由党委统一组织进行为期5-7天(或不少于40学时)的系统培训,结束时需通过个人总结和考核。未经培训的,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7、领取和填写《入党自愿书》。领取志愿书前须经总支部(党委)审查,再交党委预审,并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完成志愿书。填写时应注意:(1)填写“入党志愿”一栏时,应着重写本人对党的认识、思想发展和变化过程和入党决心等。(2)“本人经历”需注意不要遗漏,重要经历写上证明人。(3)“家庭主要成员”一栏,需填写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人。(4)“主要社会关系”指同本人联系密切或影响较深的亲戚、朋友等。(5)“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本人需向党说明,而在其他项目中不好填写的问题。(6)某些栏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7)《志愿书》中由党组织、入党介绍人填写的项目,在按规定填写后,应签名盖章并注明日期。需要强调的是,发展对象如果是非公企业主的还要报市委组织部审查。
8、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支部大会接收预报党员需严格按照下列程序执行:(1)首先由入党申请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2)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3)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审查情况和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4)与会党员发表意见。(5)申请人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6)以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且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以上,方为有效,因故不能到会,但在会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党员,也应统计在票数之内。
9、审查、公开审核、公示阶段。行政村和非公企业发展党员,还要对本人的计生、村建、综治等情况进行公开审核。
10、与发展对象谈话。党委指派专人进行谈话,并广泛听取意见。谈话人需将谈话情况和自己的意见记入志愿书,向党委汇报。
11、谈论审批确定为预备党员。党委须在3个月内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批,特殊情况也不得超过6个月;特殊对象由市委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支部和本人。
12、入党宣誓。党委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上级党组织应派人参加由党支部举行的宣誓仪式。
13、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期满一年时,预备党员提出书面转正申请,通过回顾总结在预备期的表现,对照党员标准检查自己,肯定成绩,找出差距,表明决心和今后努力方向。
党小组对此提出意见,党支部在征求党内外意见后交支委会审查。
14、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的,可延长预备期半年至一年(只可延长一次);不具备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须报党委审批。
15、公示、讨论审批为正式党员。转正的审批权限和接收预备党员的权限一致。党委应在3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和本人。
三、在实际操作上,谨小慎微、平衡发展。
由于党员的培养、发展工作标准严、程序细、周期长,在实际的操作环节中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发展党员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实事求是,要讲五湖四海,防止家族化、宗族化倾向。
2、要注重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进一步做好在妇女以及优秀青年队伍中发展党员工作。每年新发展的党员中,女党员要占35%左右;35周岁及以下的青年要占70%以上。其中,吸收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共青团员中发展,使“团员推优”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
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的文化结构。每年新发展的党员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要占80%以上,严格控制发展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党员,一般不发展文盲党员。
3、不要超范围发展党员。为保持联系的紧密性和工作的连贯性,要求发展在本单位工作的优秀青年入党;工作、户口不在本单位的同志不能列为发展对象。
4、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个别支部有时候几年甚至七、八年不发展新党员;有时候一次性发展三、四个,这都是极不正常、极不负责任的现象。
5、书写要规范。填写考察表、志愿书时,要求字迹端正、表达清楚,必须用毛笔或碳素墨水钢笔填写,不能使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
以上是党员发展工作的基本流程和几点注意事项,希望各支部能坚决贯彻执行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指导方针,切实担负起指导、监督、检查的责任,严格审批手续,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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