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必先治党。党的监督工作是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党的监督制度是否健全完善直接关系到全面从严治党能否顺利推进,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能否得到切实提高,关系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能否得到切实坚持和践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党的监督工作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措施,积极探索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实现了党的监督机制的创新与完善,形成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机制,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的科学执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治党务必从严。强化党内监督,提升监督的科学化水平,既是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顺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基本保障。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直面当前阶段党内监督存在的薄弱环节,把强化党内监督摆在重要位置,明确提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这标志着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化进程得到了进一步深入和推进。
强化党内监督,必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要着力解决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开展批评不够、严肃纪律不够等问题,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党内民主健康发展,提升党内民主质量,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决策方式,不断提高民主执政、科学执政水平和党的凝聚力、战斗力。
党内监督固然重要,党外监督也不可或缺。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来自党外的监督,营造良好的党外监督氛围,做到自觉接受党外监督。要拓宽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强化健全党外监督制度和机制,既要支持和保证人大、政府等国家机关各司其职、依法进行权力监督,也要支持和保证人民政协、各民主党派、人民群众及新闻媒体依据有关原则进行权力监督。只有这样,才能增强监督的合力,才能消除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面临的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和消极腐败的危险,夯实和增强新形势下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基础和能力,才能切实解决党内存在的各种问题,使党始终保持纯洁性,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的监督工作不断取得实效,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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