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正式确立习近平同志在全党的核心地位,这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的内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宝贵历史经验的时代展现,是新时期进行伟大斗争实践、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现实需要。
赋予党的领袖以核心地位,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的一项基本原则。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领导工人运动、建立无产阶级政党的实践中,反复强调确立与维护权威的必要性与重要性。确立习近平同志在全党的核心地位,是遵循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发挥政治核心的现实功能的必然要求。
确立习近平同志在全党的核心地位,是遵循我们党的宝贵历史经验的必然选择。我们党成立95年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表明,确立党的领导核心至关重要。遵义会议是中国革命从挫折走向胜利的转折点,而实现这一重大转折的关键因素就在于确立了毛泽东同志在全党和红军中的领导地位,这是我们党摆脱教条主义的“左”倾错误束缚,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标志。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历史上的一次重大转折,邓小平同志在全党核心地位的确立,开启了一条改革开放的强国之路,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
确立习近平同志在全党的核心地位,是推进具有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现实需要。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华民族正处于走向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世情国情党情都处于各类矛盾凸显激化的风险期,各种矛盾叠加、风险隐患集聚。这客观上需要一个强大有力、廉洁高效的党中央的领导、需要确立党的领袖在全党的核心地位。只有这样,我们党才能团结带领人民有力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赢得优势、赢得主动、赢得未来,不断推进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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