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会一课”制度。“三会”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一课”指党课。
2.支部党员大会主要侧重于传达学习中央精神和重大事项决策,研究讨论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每个季度应召开1次。
3.支部委员会会议主要侧重于日常议事决策,围绕学习贯彻上级部署和党支部大会决议,研究工作思路,制定具体措施,每月1次。
4.党小组会主要侧重于具体工作落实,执行支部决议,抓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每月至少召开1次。
5.党课主要侧重于思想教育,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经常性思想教育,每年不少于4次。
6.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年年底,党支部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也有的文件要求,每季度或每半年召开一次,具体召开的频率以上级通知为准)设支委会的党支部要先行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支部班子及成员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通报支委会对照检查情况,组织党员进行评议。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可直接召开党员大会。
7.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这是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8.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次民主生活会应重点解决一到两个问题。
9.固定学习日(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党员集中学习日)制度。每月25日是全市统一确定的固定学习日,也是党组织统一活动日或党员集中学习日。内容一般包括学习教育、党性分析、民主议事、为民服务等方面。
10.民主评议和党性考核制度。原则上每年一次,可结合进行。评议的主要程序为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和组织评定。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党支部进行诫勉谈话,并限期整改。要严格把握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
11.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采取座谈交流、走访看望、电话沟通、网上交流等方式,经常了解党员学习、工作、生活状况,掌握党员思想动态。党支部班子成员每年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
12.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制度。一般1年开展1次,党支部班子要通过支部党员大会或组织生活会报告年度工作,包括年度完成工作任务和支部建设、上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落实等情况,接受党员评议。
13.组织在职党员回居住社区报到开展“五带三星”活动。结合在职党员所从事的工作和个人专长,引导在职党员做好服务社区群众工作。“五带三星”指带头讲政治、带头顾大局、带头讲文明、带头树新风、带头做义工,强化三星级考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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