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12月20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重庆气矿技能鉴定所所长文富扬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判处重庆气矿物资采购管理部主任徐瑞英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判处物资采购管理部副主任王勇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201*年4月10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原四川石油管理局物资总公司开发石油物资供应分公司经理何代联有期徒刑6年。随后,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根据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关规定,分别给予何代联等4人开除党籍、开除厂籍和留用察看等处分。
一、案情经过
人生本是一个不断追求的过程,每当所追求的目标实现时,会带给人一种无限惬意,然而由于过度欲念导致的心理失衡,就会促使某些人铤而走险。本案所涉及的4人本该在事业上大展鸿图,然而在金钱的诱惑下,让美好的人生戛然而止。
何代联,男,汉族,1953年9月出生,四川省武胜县人,大学文化,197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12月由部队转业参加工作,案发前系四川石油管理局物资总公司开发石油物资供应分公司经理。纵观何代联从业38年的人生轨迹,可以说是一步一个脚印走上领导岗位上的,他曾有过锐意进取的美好时光,在部队期间,7次受到嘉奖;转业后,又因工作勤奋敬业,多次被评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然而在其担任物资供应分公司副经理、经理,具体负责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后,开始骄傲自满起来,贪欲潜滋暗长,法制观念逐渐淡去,党性原则被淹没。1998年7月--201*年2月,他多次收受供货商重庆奇力机电物资有限公司经理蔡某、重庆市海曼机电技术开发公司经理陈某以“感谢”、“拜年”费等名义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2.9万元。
文富扬,男,汉族,1958年2月出生,四川省达州市人,成人大学文化,1981年6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案发前系重庆气矿技能鉴定所所长。在文富扬27年的工作历程中,不仅有自己为追求理想所流淌的汗水,还倾注了组织和领导的培育心血,他连续12年被单位评为先进工作者,从一名普通员工逐步提拔为科级领导。地位变了,权力大了,一些不正确的思想也开始在其脑子中滋长。在其担任物资供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期间,于201*年2月--201*年2月多次收受供应商重庆奇力机电物资有限公司经理蔡某、重庆市海曼机电技术开发公司经理陈某给予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8万元。
徐瑞英,女,汉族,1963年4月17日出生,四川省资中县人,成人大学文化,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9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案发前系重庆气矿物资采购管理部主任。徐瑞英参加工作后,也有过美好的理想和追求,工作兢兢业业、勇挑重担,多次被单位评为先进工作者。然而由于自身思想不过硬,贪欲心逐渐取代了进取心,最终没有抵挡住金钱的诱惑。在她任重庆气矿物资采购管理部主任期间,于201*年8月--201*年2月多次收受重庆奇力机电物资有限公司经理蔡某、重庆市海曼机电技术开发公司经理陈某给予的“感谢费”共计人民币6.5万元。
王勇,男,汉族,1970年1月14日出生,四川省南充市人,大专文化,1990年8月参加工作,案发前系重庆气矿物资采购管理部副主任。他的成长历程记录着他刻苦勤奋,奉献追求的闪光足迹。工作后,先后获得单位“先进工作者”、“先进青年突击手”、“优秀团员”等光荣称号。然而走上领导岗位以后,却放松了自身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面对诱惑,身陷其中。在担任物资采购管理部副主任期间,于201*年2月--201*年2月多次收受重庆奇力机电物资有限公司经理蔡某、重庆市海曼机电技术开发公司经理陈某给予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9万元。
二、犯罪原因分析
何代联、文富扬等4人的违法犯罪,从主观原因分析,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理想信念动摇,人生观扭曲,价值观倾斜。本案中,我们可以看到涉案人员主要是理想信念动摇了,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影响下,大搞权钱交易,处处谋取私利。在人生天平的倾斜中,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被其视为不合时宜的产物,以致被金钱、人情和关系所包围,为了金钱不惜牺牲个人前程。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