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关于开好201*年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本人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以及习近平同志在新一届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紧紧围绕六个方面的内容,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对照检查,现报告如下,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存在问题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十九大召开期间,镇党委组织班子成员集中收听党的十九大报告,在收听过程中,本人不时中途离场,外出接电话,未能静下心来全程听完报告内容,对部分内容一知半解。十九大闭幕后,虽然镇党委和所在支部也多次组织集中学习活动,但有时候借口工作多、事情杂,偶尔缺席学习活动,学习中存在笔记不认真、记录不全面等问题。虽然撰写了《扎根基层学经验,立足岗位谋发展》心得体会,但只是对《报告》中部分涉及维护群众利益的章节进行了学习、研讨,未能全文通读、通学。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虽然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但有时针对某一项工作班子成员之间意见不一致时,自己不愿表达自己真实的想法和意愿,甚至为迎合别人的想法或不得罪人,不愿讲真话,或模棱两可的表达工作建议。工作中一旦取得成绩,有时会沾沾自喜,总想通过一定的方式让别人知道,而对遇到无法解决的难点,有时会藏着掖着,只想偷偷的去向这个人请教或请那个人帮忙,不敢公开表露出来。比如在此次我联系的村规模调整工作中,不仅没有经验,而且对隐性的矛盾隐患没有及时的发现、反馈并有效处置,导致工作失败,事后也没有在自身寻找原因、自我检讨。作为班子成员在分工领域,无论是哪一项工作我都首当其冲,身体力行,但是喜欢奉行好人主人,在班子内部,对领导偶尔出现的一些错误观点,经常为顾及领导权威和面子,一般都没有直接指出,而是总想绕着弯子事后提醒,甚至是不提醒;对待自己分管的部门和人员,若犯了错误虽然也批评,但大都以提醒为主,甚至还帮他在监督部门或领导面前讲好话或求人情。此外,今年因班子成员调整,本人分管工作任务增加,时常顾此失彼,钢琴弹不好,就偶尔会有埋怨情绪,没能正确对待组织对我的信任。
(二)关于纠正“四风”方面。一是仍然存在官僚主义,不能始终保持耐心、平和的心态与群众沟通交流,有时因同一件事多次到同一群众家做工作,内心会有急燥、厌烦情绪;有时对群众无理由的责备,没有想到去疏导,而是和群众一样发脾气,甚至吵架,比如湾西路拆迁工作中,有时会与群众对吵。二是形式主义仍未杜绝。尤其在双联系工作中,时常疲于应付,上门入户看到了群众的实际困难,看到时很感慨,谈心时很热忱,回家后没行动,只把问题带回去,却没有真正想办法解决;有时遇到群众上访,不仅不愿理睬,即使去接访也只是当面口头承诺,事后总借口自己事情多,不愿深入去调查、分析,帮助上访群众寻找症结,解决矛盾。三是对自身存在的缺点和问题发现不及时、不彻底,在开展工作中经常有急躁情绪,甚至有“自我感觉良好”、“当局者迷”的现象,同样的错误,很可能今天批评了别人、点评了别人,过两天自己也犯同样的错;对分管的部门也不能督促其内部人员间相互监督、相互批评,甚至对同志们当面之间相互吹捧、相互奉承或你不讲我、我不讲你的虚假和谐场景持认可、赞同态度。
(三)关于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方面。一是遵守制度不严谨,到红杨镇工作以来,对镇机关管理机制和相关制度了解不够透彻,执行不到位,比如在用车方面,湾西路征拆工作配备了一部专车,因协调矛盾时间较晚或考虑方便应急等原因,有时下班时间直接把车开回了县城,虽然停在了向办公室报备的指定位置,但仍然不符合公务用车管理程序和相关规定。二是接受群众监督自觉性不够,即使发现自身存在一些问题,也不敢在平时主动暴露出来,在某些事情中对别人的善意提醒甚至还不高兴,认为别人想的过于复杂,多此一举。三是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高,对自身分管工作领域,未能全面摸排风险点并有针对性的拿出应对举措,针对分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除了日常提醒,没有更好的举措对部门和人员用车、接待等方面进行监管,日常也没有开展过廉政谈话、诫免谈话等活动。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
(一)政治理念不坚定。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悟不够深刻、透彻。不能完全做到把党和人民放在个人心中最高位置,甚至对党和国家的一些制度,因为个人层次不高,看的不远,时常会有一些错误的理解,对党缺乏最基本的信心。
(二)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还不够。树立“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 四个服从”,是一名党员干部最起码的标准。但自己总是对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重视不够,认为中央的大政方针是管全局、管全面的,落实中只要不违反大的原则就可以进行变通处理,习惯本位主义、实用主义。
(三)个人修养不够高。总认为细枝末节无关大局,小打小闹无妨大节,只要把工作干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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