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四川日报官方微博消息报道,德阳市纪委在其官方网站通报涉及“四风”问题的典型案例:绵竹市城管局某办公室主任驾驶公车前往市内某火锅店与朋友聚餐,被绵竹市纪委暗访组发现,绵竹市城管局给予其警告处分,免去其主任职务。(6月14日 来源:人民网-时政频道)
众所周知,严禁公车私用不仅是反“四风”行动的重要要求,更是“八项规定”等一系列“干部禁令”明确规定的内容。特别是在当前党中央正风肃纪、狠杀车轮上腐败的高压态势下,不论是省部级的官员,还是乡科级的干部,只要违反了规定精神和党纪国法,都将被以党纪严惩、国法重处。
正所谓“前车之鉴,后事之师”。然而,绵竹市城管局这名办公室主任不仅未吸取教训,反而还以心存侥幸的心理驾驶公车前往市内某火锅店与朋友聚餐。如此顶风违纪和心存侥幸的行为虽不少见,但该市纪委通过主动暗访将其逮个正着的举措却令人拍手叫好。这也再一次证明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警示名言。
此时,想必这名主任都还在为其心存的一丝侥幸而被免职的事后悔莫及,但为时已晚,更无后悔药可救治。当前,在加强对公务用车监管的同时,虽然对公车私用也有查处,但处罚不严厉,以至失去严肃性。从中央到地方,禁止公车私用三令五申,可是有官员就不当回事,因为即使被查获,最多也是定性为“纪律问题”或“作风问题”,这样的处罚方式无关痛痒,又如何能产生威慑作用?
此次,绵竹市城管局某办公室主任,因为驾驶公车与朋友聚餐给予个人的顶格处理,免去其主任职务。德阳市对于官员“公车私用”行为的问责力度如此“给力”,无疑是一个值得肯定的举动。尤其值得称道的是,此次公车私用行为被发现并非群众举报,而是当地纪委暗访组发现的,“官官不再相护”,彰显德阳市下大力气治理公车私用行为的决心。笔者认为,此次城管主任下班时间“公车私用”与朋友聚餐,“驾”出了监管的制度笼子和权力边界。那么,其受到免职等相应的处分也就在意料之中了。不客气地说,如此顶风违纪,不仅应通报免职处分,还应指名道姓予以震慑,更应罪加一等地予以惩处。否则,这跑出边界的权力又如何及时有效地回归制度的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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