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12月29日,新修订的《公务员法》通过审议,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新《公务员法》的实施对于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意义重大。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由原来的18章107条调整为18章113条,增加6条,实质性修改49条,个别文字修改16条,条文顺序调整2条。通过学习新《公务员法》让我知道了激励与保障并行,监督与惩戒同在。我们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严格要求自己的道德规范,高度约束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在享受国家给予的奖励待遇同时,也要做到心中有法,做事有度,勇于创新,敢于担当,不做任何侵犯国家利益或者有损人民利益的事,时刻秉持着身为一名公务员所必需的良好原则和形象。
新《公务员法》将第九章章名“惩戒”调整为“监督与惩戒”,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公务员监督和公务员应当遵守的纪律等规定,同时修改完善了回避情形、责令辞职、离职后从业限制等规定,增加了在录用、聘任等工作中违纪违法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健全完善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加强了对公务员合法权益的保护。从而更好地调动和激发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
学法、懂法是守法的前提。全面了解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在今后工作中要坚持谦虚谨慎的作风,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实践能力。更要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成为符合要求的国家公务员,为社会主义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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