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 8篇(一) 本文简介:
篇一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顺应形势发展,体现时代要求。旨在提高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体现了中央将思想建党和制
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 8篇(一) 本文内容:
篇一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顺应形势发展,体现时代要求。旨在提高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体现了中央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一体推进,在新时代从严治党、惩治腐败、刷新吏治的坚强决心,为我们全面从严治党、深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重要遵循。
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国共产党不仅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而且是中国人民的先锋队,同时还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应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必然要求全体党员必须充分体现其先锋作用,一是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在社会发展方向上发挥引领作用。二是坚持科学的指导思想,以先进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三是坚守积极向上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在行动中发挥带动作用。
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内在体现。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长期以来,密切联系群众已成为中国共产党最大的政治优势。中国共产党以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利益,而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从党的历史发展进程看,在全党上下较好地反映人民群众利益时,中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就进行得顺利而成效卓著。相反,则会遭遇挫折甚至失败。而今,已全面执政69年的中国共产党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如果放松对自身的要求,就是严重脱离群众的表现。共产党员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当作最高的准绳来要求自己,从而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从严治党的落脚点。
从严治党也是新时代新形势下,根除各种腐败现象,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现实需要。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不断摸索惩治腐败的方式方法,从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权力反腐、运动反腐和教育反腐,到第二代、第三代领导集体的制度反腐,再到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一个突出的位置,即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同样重要的位置。建立健全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标本兼治,将教育、监督、改革、纠风、惩治、预防等多种方式综合并用,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时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提出了新的历史时期反腐倡廉的新思路,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反腐倡廉之路。
《条例》突出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的原则,强调“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将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从约束主体而言,《条例》将纪律约束的对象从党的领导干部延伸到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强调全员性、全覆盖。从约束的时间而言,《条例》将纪律约束贯穿于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党内生活的全过程。从约束空间而言,《条例》丰富并重构党的纪律体系,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个方面细化违纪行为,制定具体处分条款,强调进行全方位约束。《条例》特别规定惩治近些年新出现的违纪行为,如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这些规定充满了现实针对性,对形形色色的违纪行为形成强大而严密的控制网。
结合岗位职责,主动担当干事创业。要立足本职工作,创造一流业绩,要有实事求是、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精神;要有敢闯敢试的精神,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守规矩,讲奉献,做到不越界线、不乱章法,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工作中去;要讲担当,时刻保持攻坚克难的拼劲和奋勇争先的闯劲,做到任务在肩、干就干好;始终保持共产党人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精神状态,树立开拓创新的思想,养成勤于思考的习惯,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积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拓宽新路子,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篇二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
2018年8月26日,中央印发了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十八大以后中共中央修订了90多部条例,其中只有2部条例是修订了2次的,《条例》是其中一部,足见党中央对这一条例的重视。
党史党建教研部李宇博博士为我们解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李老师指出,新条例的修订具有重大的意义:一是将党的纪律建设在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二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新条例共142条。在党的六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涉及政治纪律的就有26条;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列出“七个有之”和“新型违纪”的负面清单。
李老师详细讲解了新条例修改的具体内容,在总则部分主要修改“一二三四五”:一个思想、二个坚决维护、三个重点、四种形态、五处纪法衔接;在分则部分主要修改了“六大纪律”,包括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共新增11条,修改65条。
李老师采用宏观与微观相结合、全面与重点相结合、条款与案例相结合的教学方法,讲解既有高屋建瓴又很接地气,既详细又生动,既有内容纵向比对也有国内外参照,帮助我们深入地把握新条例修改的重大意义,全面地了解新条例修改的内容,深刻领会到中共中央此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释放出来的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通过营造不断加强纪律建设的浓厚氛围,体现下大力气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的鲜明导向。
一是覆盖面更全。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重拳反腐,打虎猎狐拍苍蝇,取得极大震慑效果。但是,不少普通党员产生错觉,觉得从严治党是针对领导干部。这次修订《条例》,对全党8900万党员提出要求,要求全体党员将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尚俭戒奢、崇廉拒腐,从严治党从抓“关键少数”转为全面覆盖,让每名党员厘清行为规范。
二是执纪更严格。原来《条例》中有多处规定与法律条文重复,纪法不分、以法代纪的问题凸显,这导致有些党员认为只要不触犯法律,就没人管、难追责。此次修订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从小错抓起,把纪律挺在前面,纪严于法。
通过学习,我深深明白,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自觉学习新《条例》,正确体会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将铁的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首先要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不打擦边球,不碰高压线,筑牢不可触碰的底线。特别是条例中新增的“负面清单”,更是给党员干部划出了行为红线,一定要牢牢铭记,在“八小时”内严格要求自己,在“八小时外”也不放松,坚持慎独、慎微、慎始、慎终,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 8篇(一) 本文关键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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