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党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路线,也是党所有工作的生命线。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突出“为民”为旨,常葆“为民”情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要按照筑牢为民宗旨意识的要求,切实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针对性。要以民利为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以民心为镜,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标准;要以民意为天,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唯有时刻尊重群众、真正敬畏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善于动员群众、不断造福群众,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自己成长进步的根深深扎在人民群众之中,才能够赢得群众的信任和认可,获取源源不断的政治智慧,有效提升服务科学发展、加快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做到“务实”为要,常行“务实”作风。坚持实事求是,大兴务实之风,才能更好地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要着力推进八项工程,办好利民惠民实事,切实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效性。一是重实情。真实、客观地反映工作的实际情况,有喜报喜,有忧报忧,杜绝“假、大、空”,不蒙上欺下,不阳奉阴违。二是办实事。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坚持不懈地带领群众艰苦创业,打基础、谋长远、干当前,以实实在在的举措和行动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三是求实效。千方百计加快发展,增加群众收入,改善群众生活条件,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人民群众增收、得益、受惠、满意。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树立“清廉”为本,常修“清廉”形象。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是党员干部的必备素质和基本要求。要按照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要求,切实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长效性。要加强学习,增强党性,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利益观和价值观;要自重、自警、自省、自励,守住寂寞,耐住清贫,抵住诱惑,挡住干扰,经受住考验;要始终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永葆共产党人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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