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境专项治理行动启动以来,我县按照县委、县政府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营造了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现将1-3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深入开展“五乱”治理
(一)深入治理城市“五乱”行为。加强城区以及城区河道环境卫生的常态化管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对城区座商经营行为实行限时间、限区域占道审批管理,并对临时摊区越线经营、座商跨门槛经营等行为依法进行规范。对城区广告和店招设置进行审批,确保标准统一且规范有序,并全面消除“牛皮癣”小广告。安排城管执法队员定时、定点执勤,积极协助交警保障城区交通顺畅。督促城区施工单位及时落实工地围档、运输车辆清洗等制度,严厉查处随意撒漏污染城市道路的行为。加大县城规划区违章建筑查处力度,畅通监管举报机制,有效遏制了乱搭乱建行为。截至3月底,共审批城区临时占道43户,规范跨门槛经营行为543起;审批店招59个,清除“牛皮癣”小广告1940个,拆除不规范店招12个;查处随意抛洒滴漏行为142起;发现乱搭乱建行为24起,强制拆除3户。
(二)加强重点区域治理。落实保洁力量,落实常态化保洁制度,及时捡拾、打捞白色垃圾,加强县城区主要街道、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集镇和xxxx竹海景区、桃源山居、休闲广场以及国道213线、省道103线、沐黄线、沐溪河、沐卷河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卫生死角清理,清除卫生死角300余处,清理城区及其周边乡镇垃圾4000余吨,同时,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的清扫保洁和督查力度,创造了干净整洁的城市卫生环境。
二、加大宣传曝光力度
利用xxxx电视台、LED显示屏等载体,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工作进展情况等进行大力宣传,对乱丢乱扔、乱搭乱建等行为进行常态化曝光,共播发视频稿件5条次,极大地激发了群众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热情,增强了城乡居民文明意识和法律意识,提升了城乡居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
三、强化督促检查工作
制定《xxxx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查通知》,建立了定期督查通报制度,由县治理办牵头,联合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县电视台等部门,组成专项督查组,分组深入全县各乡镇集镇、县乡公路沿线特别是县境内国省干道沿线、主要河道等地,对城乡环境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共编发督查通报3期,并督促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及时抓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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