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我参加了**市委组织的廉政党课,通过聆听市委书记**的廉政党课,观看《“发票”报出来的罪恶枷锁》警示教育片,深受教育、感悟很深、收获很大。在反腐倡廉的新常态下,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十分紧迫、十分必要。通过学习,我个人有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一、加强学习,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一个人有什么样的思想认识,就会有什么样的行动。理想滑坡,信念动摇,必然带来行为的放纵。民政工作的宗旨是“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职责是“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落实好各项民政惠民政策,服务好“三个群体”,把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好,把各项惠民资金管理好,使用好,不直接处理具体的经济社会事务,廉政风险可能相对要小一些。民政系统在遵守党风廉政的各项规定上,总体上来讲做得比较好。但是也要认识到,廉政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在,要从思想上、认识上彻底斩断腐败的根源,增强自身对不廉洁行为的“免疫力”。
要防止麻痹大意的思想。有的同志认为市一级民政工作是 “清水衙门”,落实好民政政策,使用好民政资金抓要是县级民政部门的事,不直接同老百姓打交道,落实的各项资金是过过手,发发文,接触的群体主要是困难群体,不会发生不廉洁行为,从而思想上放松警惕,麻痹大意。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市一级民政部门担负着资金分配,工作指导的任务,也存在人、财、物的管理使用等。掌握着一定人力、财力、物力支配权,思想上绝不能掉以轻心。一定要以案为鉴,以案明纪,吸取教训,自觉做到警钟长鸣。
要防止盲目攀比的思想。面对各种诱惑,能够始终保持平稳心态,是民政干部应有的素质和修养。要以警惕之心对待诱惑,珍惜现在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守得住寂寞,耐得住清贫,做一个清清白白、堂堂正正的人。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我们不可避免地要同市场主体打交道,特别是看到一些富有的老板和一些有钱的朋友。有的人就是盲目攀比,心理失衡,将手中权力变成敛财工具。警示影片中,正是一次次违规向下属单位报销发票,终于一步步酿成大错,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突出抓好重点环节监管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坚持教育和制度建设一起抓,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和执行好各项规章制度,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努力从源头上消除产生腐败的动机、条件和土壤。
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结合民政系统各自岗位职责,从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制度机制、外部环境四个方面认真排查,有针性对地制定措施,完善制度,重点监督,加强防范。要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严格执行人事管理、干部任免、公务接待、车辆使用、办公用品采购、资产管理等各项制度,形成层层有管理、层层有监督的工作格局。
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义不容辞地承担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和主责部门是所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分管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都要坚持做到“三个管好”:要管好自己,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要履行好“一岗双责”的职责,管好业务,管好廉政建设;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的人员,教育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遵纪守法。
要自觉接受监督。实践证明,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有人监督是好事,无人监督容易出事。很多出了问题的干部,平时妄自尊大,听不得不同意见,不愿意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等到酿成大错,只能是自食苦果。作为民政干部,更应该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要把主动接受监督看作一种政治智慧、当作一种关心爱护、变成一种自觉行动,经常检查自己的言行,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保证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不犯原则性错误。
三、将廉政教育贯穿到民政工作始终,自觉维护民政良好形象
民政部门作为政府的一个组成部门,行使的权利是代表党和政府的权力,加强民政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发挥民政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的职能作用;有利于牢固建立同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更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有利于民政部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需要。
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职务意识,增强为民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面对事关理想信仰、道路方向、政治立场等重大问题,始终做到思想不含糊、认识不偏差、落实不走样。要一如既往守纪律,坚持反腐倡廉、清明为政,倍加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要将“三严三实”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良好作风推动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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