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充满了选择。去留之间,取舍之中,考验着毅力,更照鉴初心。
当亲情、乡情、人情与法律冲突时,他选择坚守法律和良知。
当医生给出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两种治疗方案时,他选择不耽误上班的后者。
当面对病痛折磨和繁重办案工作时,他选择隐忍与坚守,不给组织和同事增添负担。
他是一位普通的法官,留下的故事却震撼人心。在他走后,网上网下哀思如潮,善良、淳朴、敬业、正直、温暖……平日里默默无闻的他,原来早已在很多人心里留下了难以磨灭的记忆。
在同事眼里,他是出了名的“三不”法官。
对法律的信仰和对审判事业的热爱,让李庆军倍加珍惜身上的法袍。工作中不向领导伸手要待遇,交往中不给同事朋友找麻烦,办案中更不向当事人伸手要好处。他总是对审判团队说:“当法官一定要对得起良心。不管谁找,法律的底线不能突破。”
愚公故里走出来的山里娃李庆军,对法官这个职业的热爱早已融入血液、融入灵魂。正是凭着这股“愚劲儿”,在生命的最后8个月,他带领审判团队结案360件,占全庭结案总数的三分之一,仅他个人就结案121件,是全庭办案最多的法官。
“对每一份证据都要认真审查,对每一个裁判文书都要一丝不苟,对每一位当事人都要真诚相待。”在全省法院系统,李庆军忠于职守、甘于奉献的精神,正鼓舞着更多的法官自觉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
当前,全党正在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宣传那些秉持理想信念、保持崇高境界、坚守初心使命、敢于担当作为的先进典型,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李庆军同志的先进事迹感人至深,在平凡中见伟大,在点滴中显精神,充分展现了新时代人民法官坚守初心使命、公正为民司法的光辉形象,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先进性和代表性,是人民法院的宝贵精神财富,为全国法院干警树立了学习榜样,我们要见贤思齐,向他学习。
李庆军用活生生的事迹展现了现实版焦裕禄的形象,他把学习焦裕禄落实在行动上,把坚韧不拔的愚公精神体现得淋漓尽致!有法官如斯,是人民之荣幸;有党员如斯,是党员之楷模!一个好法官,不仅仅是讲述了一个好人故事,更是坚定了群众对公平正义的信仰。
作为基层法院的一名法官,我要认真学习李庆军,并做到如下几点:
1.坚持“司法为民”基本理念不动摇
做一名合格法官,首先应当从思想上牢牢树立“司法为民”这一里程碑。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多为民商事纠纷,法官接触着案件当事人多为普通民众。他们对法律认知比较浅薄,常常处于弱势地位,因此法院在开展审判工作中,在坚持要秉公执法的基础上,还要对当事人的种种不解和疑问给予耐心的解释和答复,特别是在审理多对一的连环诉讼时,更要谨慎、认真、全面地审理此类案件,做到统筹全局、将人民群众之间矛盾化解萌芽之中。
2.业务水平始终与立法进度保持同步
具有夯实的法律理论功底是作为合格法官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虽然基层人民法院法官拥有丰富审判实践,但是法官队伍素质不一现象是无法忽视的,尤其随着我国立法日臻完善,大量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地出台和修正,新的司法理念不断地提出和更新,裁判规则不断地调整和变化,这些内容都需要法官不断地学习和巩固。唯有始终与最新法律知识动态保持同步,才能在审理各种类型案件中更加得心应手,真正实践“以事实畏惧,以法律为准绳”。
人民法院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做个合格的法官是这道防线最坚强的守护者,而适应司法改革大趋势,不断地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则是实践做好合格的法官的最好路径。
3. 要知敬畏,明底线,恪守清廉之风
“做人贵在品,为官重在廉”,现代社会,身为法官,我们处于社会矛盾的交汇处,利益争夺的聚焦场,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要自觉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时刻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常思贪欲之害,恪守清廉之风。严格遵守《准则》、《条例》,以“老虎”、“苍蝇”落马为警醒,犹记得《永远在路上》警示片里,一些服刑的官员,他们对自己的贪腐行为,给自己、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进行了深深的忏悔,他们的贪腐行为令人发指,他们落马之后的悔不当初深深的震撼着我们,曾经他们都是国家工作人员,也跟我们一样有良好的工作环境,稳定的经济收入,幸福美满的家庭,也曾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做出过一定的贡献,深受领导和同事的信任。然而却禁受不住诱惑,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在利益的诱惑之下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将自己送入牢狱之门。这些前车之鉴,都无时无刻不在警醒着我们要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抵制外界的干扰和不良诱惑,做深入简出的孤独寂寞人,得箪食瓢饮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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