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即视为完成交付的方式,称为()。
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即视为完成交付的方式,称为()。
A.拟制交付
B.占有改定
C.现实交付
D.简易交付
【答案】D
【解析】①现实交付。标的物由出卖人直接交付给买受人。普通发票可以作为买受人付款和履行付款义务的凭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②简易交付。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即视为完成交付。 ③占有改定。买卖双方特别约定,合同生效后标的物仍然由出卖人继续占有,但其所有权已完成法律上的转移。 苍梧秋鸿。④指示交付。合同成立时,标的物为第三人合法占有,买受人取得了返还标的物请求权。 ⑤拟制交付。出出卖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如仓单、提单)交给买受人,以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
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即视为完成交付的方式,称为()。》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链接地址:http://www.bsmz.net/gongwen/7869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