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____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 )
A.7
B.30
C.60
D.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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