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对境外营业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可以在计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B、企业清查出的现金短缺减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可以作为现金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C、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应收账款可以扣除
D、被投资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完成清算或清算期超过2年以上的,投资人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股权投资,可以作为股权投资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已经扣除的资产损失,在以后纳税年度全部或者部分收回时,其收回部分应当追溯调整损失确认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