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六条规定: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国有企业,是指国家对其资本拥有所有权或者控制权的企业,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支柱。 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商业类和公益类的特点,其商业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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