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地方”表明它是区域性的,其权力效力仅限于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并且要接受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权力机关”表明它是有权决定国家事务的机关,本级的其他地方机关要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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