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他们是本级行政机关的首要领导人,领导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