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这里的“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是指人民法院行使权力的方式,并不是西方意义上的司法独立。按照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必须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向产生它的权力机关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这与西方国家的“三权分立”有着本质不同。为防止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中共xx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带头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司法权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任何领导干部都不得要求司法机关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处理案件,都不得要求司法机关做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同时要求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不得执行任何领导干部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有碍司法公正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随后发布的实施办法也明确人民法院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不得执行任何组织、个人违反法定职责或者法定程序、有碍司法公正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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