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省辖市人民检察院,县、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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