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相加原则
B、并科原则
C、吸收原则
D、限制加重原则
【解析】对古某进行数罪并罚时应采用吸收原则,即无期徒刑吸收了10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吸收了剥夺政治权利3年。本题应选择C选项,并无错误。并科原则,刑法学术语。量刑时数罪并罚的原则之一。并科原则,又称相加并科原则,即对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绝对相加,合并执行。并科原则一是指对数罪分别宣告刑罚,然后数刑相加,合并执行。并科原则虽在理论上有其一定的道理,但实际上既过于严酷,且很难执行。特别是数罪中有宣告死刑或无期徒刑的更无法合法执行吸收原则一是指在所犯数罪分别宣告的刑罚中,选择其中最重的一种刑罚作为执行的刑罚,其中较轻的刑罚,被最重的刑罚所吸收,不予执行。这种原则对死刑、无期徒刑比较适宜,但普遍适用却有明显弊病,不利于抑制犯罪的发生,与预防犯罪的刑罚目的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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