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诸位同仁:
大家好,我XXXX年毕业后从师任教,XXXX年通过省法院、检察院增员补编考试,XXXX年进入法院工作,一直在派出法庭任书记员职务。XXXX年通过全国法院系统初任审判员资格考试,取得法官证书,XXXX年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XXXX年任信访办主任,XXXX年任执行庭庭长,XXXX年任法庭庭长。XXXX年取得高等自学考试法律本科学历、XXXX年取得山东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同年通过司法资格考试。
近年来,我所撰写的《浅析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中的诉讼地位》、《夫妻感情破裂原则在离婚案件中的推定适用》、《从经济效益价值探析诉讼调解存在的正当性》等多篇论文在市级刊物上相继发表,《法律,需要被信仰》一文被省高院所转载。数载寒窗苦,悠悠读书情。
从某种意义上说我是在工作中努力学习,在学习中努力工作。学知识、研法律,高山仰止、景行行止,为天地立心,为黎民请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是我作为一名法律人的不懈追求和永恒信念,而现实却给了我“百无一用是书生”的锥心之痛。
后首过往,如白驹越隙瞬间而过。自进院入职以来,离妻别子、以院为家,常奉命于危难之间,受任于困兵之际,而来二十二年有余矣。
素日兢兢业业、履冰尽职,不敢有丝毫懈怠;逢至酣战,马不卸鞍,人不解胄,人困马乏,尤未敢有丝毫怨言。
盼至司改,料想会论功行赏,壮志将酬;谁承想竟空欢一场,落得个外人厌、家人嫌的狼狈境遇。
忽发间鬓染霜、心独伤,惟有泪两行。梦回留恋处,竟无语凝噎,独上层楼,愁更愁,欲言还休。落寞孤寂之余,外查周身、内省己心,痛定思痛:
盖因有好大喜功、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之过,亦有“你虽未杀伯仁,伯仁却因你而死”之故;再者秉性憨直、忠言敢谏,不仰息于人,常言他人所不愿言、不敢言、不能言,为言冰者而常被夏虫所中伤。
每念及于此,未尝不食不能甘、夜不能寐,夙夜忧叹:“仰无愧于天,俯不怍于人,何至于此?嗟夫,关山难越,谁悲失路之人?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
呜呼,俱往矣。虽言“冯唐易老、李广难封”,试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值此举国法院改革、反腐用人之际,吾宜当“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法治建设和法院工作增砖添瓦,贡献自己的力量。
以上不妥之处,请领导同志们批评指正。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