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故事背景
霍桑的《红字》取材于17世纪殖民地时期的新英格兰,当时欧洲的清教徒为了躲避宗教迫害,来到现位于北美地区的马塞诸萨州,故事就发生在这个州的波士顿。
但是殖民的清教徒,政教统一,一方面给人带上“原罪”的帽子,从而控制人的精神面貌;另一方面又决定着法律,决定着民众的生杀予夺,法律和宗教都是他们控制民众的机器。
2、故事梗概
《红字》涉及的人物关系并不复杂,简单来说,就是海斯特·白兰、丁梅斯代尔牧师和罗杰·齐灵渥斯三个人的爱恨纠葛。
海斯特·白兰本是一英国贵族的子女,和老学者齐灵渥斯是夫妻,他们本打算一起去新英格兰(新大陆),可是中途时,齐灵渥斯打发白兰先去新英格兰安顿好,自己先处理一些事物,不料被异教徒抓获,历经两年,才来到和妻子约定的地方。
齐灵渥斯本是一个安静沉祥,富有学识的人,到达新大陆后一切都慢慢改变了。
白兰先来到波士顿,和当地名望极高的牧师丁梅斯代尔发生关系,并育有一子,名珠儿。事情败露后,当地法律判她为通奸罪,并且要她举报那个和他发生关系的男人是谁,白兰勇敢坚强,一直没有透露。于是,他们就在她的胸口前印了一个鲜红的A(A据说有很多种含义,不限于通奸adultery)
这一切都被齐灵渥斯慢慢察觉到了,并且开始实施报复的计划。
最后牧师丁梅斯代尔由于内心愧疚煎熬,身心受挫,七年后病死了,死之前他承认自己的罪行,承认白兰是自己的妻子,承认珠儿是他的女儿,最后获得了救赎;白兰也因自己一直行善,让鲜红的A字不再是罪恶的象征,而是圣洁的化身;反而,在作者看来真正的罪人是齐灵渥斯,因为他既没有上帝的博爱和善心,又失去了同情和怜悯。
3、作者生平
纳撒尼尔·霍桑(1804——1864)出生于新英格兰地区的萨勒姆镇,祖辈是殖民时期的望族,据说,他的五世祖约翰·霍桑是1692年萨勒姆镇大批镇压异教徒的三大法官之一。他的父亲是个船长,此时基本家道中落,霍桑四岁,父亲死于海上。霍桑从小便随母居住,加之家庭宗教氛围浓厚,他孜孜不倦地研究清教徒历史,逐渐养成了孤高自傲的性格。
1821年,霍桑进入大学求学,就读于鲍登学院。这个学校可不得了,学校虽小,但是培养的大人物可不少,比如亨利·华兹沃斯·朗费罗(诗人)、富兰克林·皮尔斯(美国第十四届总统)。
毕业后(1825)回到家中,从事过海关的工作,后专职写作。
主要作品:《重讲一遍的故事》(1837)、《古屋青苔》(1846)、《红字》(1850)、,《七个尖角阁的房子》(1851)、《福谷传奇》(1852))、《玉石雕像》(1860),其中《红字》是其代表作。
4、句摘
1、 A可能代表“能干”(Able),代表“可敬佩的”(Admirable),代表“天使”(Angel),等等。而有的评论者则认为它代表“爱情”(Amorous),代表“艺术”(Art),代表“前进”(Advance),甚至意指“美国”(America),不一而足。《红字》中具有象征意义的事物比比皆是,如监狱门前的野玫瑰、竖立在教堂屋檐下成为“教堂的附属建筑物”的刑台,等等。这些含义深刻的象征充分展露了霍桑运用象征比拟手法的独具匠心与神乎其技,无愧为现代文学象征主义的先驱。
2、 新殖民地的创建者们,不管他们原先计划建立的是什么样的人类美德与幸福的乌托邦,一定会在处女地里圈出一块做墓地,另一块修建监狱,因为他们认为这两者都是殖民地草创时期不可或缺的东西。
3、 贞洁的外表只是一种骗人的伪装;要是把各处的真实情况都抖搂出来,那么许多人的胸前就该像海丝特一样佩上闪亮的红字
4、 凡是有思想感情的生灵,其躯体上的疾病必然染有思想感情上的特色
5、 可是,当她一伸出手想去抓阳光时,阳光便消失了;或者,根据珠儿脸上欢快亮丽的表情来判断,她母亲很可能会这样想,说不定孩子把阳光吸收进了自己的身体,待她们走进更幽暗的地方时,再放射出来,照亮前面的小道。在珠儿的天性中,再没有其他品性比之她那种永不衰竭的精神活力,留给她母亲更深的印象了,一种让人感到充满新鲜活力的印象。珠儿没有患忧郁症,而当时几乎所有的孩子都从他们先辈的烦恼中,把忧郁症和淋巴结核病一起继承了下来。
也许这种精力过旺也是一种病,不过是珠儿降生之前海丝特用来遏制自己忧伤的那种狂野不羁品性的反映。这是一种令人难以置信的神奇力量,赋予孩子的性格一种铿锵有力的品质,她需要一种触动她内心的忧郁,使她更具有人性,更富有同情心——有些人终生都需要它们。幸好小珠儿还有足够的时间来培养这些感情!
6、 她的命运和遭遇反使她日渐自由。红字就是她的护照,使她进入了别的女人不敢涉足的领域。耻辱、绝望、孤寂,这些都是她的教师,严厉又粗野的教师,它们已使她变得坚强,但也教她更偏执。
7、 没有人能够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给自己扮出一副面孔,对众人又露出另一副面孔,因为这样的人最后自己都弄不清楚究竟哪一个是真实的面孔。
5、读书笔记
与《红字》的结缘,是考研时对知识不断积累的结果,面对美国文学,我几乎还是一张白纸,连海明威都没看多少。
《红字》的故事也早就从其他书籍资料略有了解,就想仔细地看看,我选择书,大多数是根据自己的喜好来决定的,这喜好,有时极简单,就看书名或者作者的名字。
“红字”这个书名给我的感觉很东方,或者说很中国,中国的文学作品的名字很多时候是象征的,有寓意的,国外的文学作品的书名很多时候都是人物的名字,前者如《寒夜》《围城》等,后者如《洛丽塔》《安娜卡列尼娜》。
1、读《红字》前,就大致了解了海斯特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私通,后来靠自己的善心,把胸前代表罪恶的红字变成了代表德行的红字,我之前就很好奇,她是怎么样改变的,原以为这会很类似励志的小说,她靠着各种各样的努力,靠着时间对人们记忆的冲淡,她逐渐改变了人们的对她的看法。
看完小说,我觉得霍桑是高明的,不是说没有迎合读者的想象就变得高明,而是在仔细思考后,霍桑的才华——人物的心理分析和象征手法——用到了对的位置上。
人物的心理分析上,最出彩的还是要属牧师丁梅斯代尔,从人物定位上,海斯特白兰代表着一方,罗杰·齐灵沃斯代表着一方,他们都有着自己坚实的立场,唯独牧师一边将清教徒的法典氛围信仰,一边又因为和海斯特私通事情败露后自己不能像海斯特那样勇敢地去面对众人,他内心煎熬,以致在自己心上刻下了一个隐形的A字。
我觉得也只有牧师的角色最贴近现实的人,其他人都在霍桑的笔下,伴着新大陆粗犷深沉的美,都太浪漫主义了。牧师是一个圣徒,潜心研究教义,翻译圣经,他甚至说只有感到上帝给他使命的压力的时候才内心平静;牧师也是常人,是常人就会食人间烟火,他和海斯特交流时也会暂时将他的信仰抛在脑后,那时他很快乐,很满足,“正如那紧闭而窒息的书斋,被打开一扇窗户,放出一股清新的气息来”,似乎是一种寻求到真实的快乐。
真实,很简单的两个字,好多人都做不到,在面对纷纷世界,很多人都多少隐藏自己。我记得以前在一本书上看到一句话,大意是,人最舒适,最自在的状态是活在玻璃窗内,你所有的活动都可以向外人展示,哪怕你的思想。这样想想,丁梅斯代尔又何尝不渴望这种生活,在树林里和海斯特的谈话,他们几乎约定,一起逃离这块土地,去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然而,牧师到最后没有逃离,电影和原著在这里是有出入的,电影最后的结局是,丁梅斯代尔和海斯特和珠儿一起走了,而原著,他最后在海斯特最熟悉的刑台上,承认自己和她私通,承认珠儿是他的女儿,这时的他已经奄奄一息,一家三口在众人眼中团聚了,他也离开了。
霍桑似乎在批评宗教的残忍,禁欲主义可怕,因为牧师就是这一牺牲品的代表,另一面,霍桑似乎认为人应该“负罪前行”,认同基督教的原罪观,只有这样人才能够成长,牧师和海斯特都是如此。
2、在这部小说中,除最主要的三个人物外,还有个重要的角色,也是我记忆最深刻的角色:珠儿。
这个人物充分体现了红字的象征手法。
霍桑这样写到:珠儿是在一次罪恶的情欲恣行无忌的冲动中绽开的一株可爱而永不凋谢的花朵。
可以这样说,珠儿是海斯特的另一副面孔,是她的附属产物,而又有自己独立的人物定位。
“她在珠儿身上能够看到她自己的狂野、绝望和反抗的情绪,任性的脾气,甚至当时像密云一般笼罩着她心灵的某种阴郁和沮丧”
这样看来珠儿不仅仅是牧师和海斯特罪恶的结晶,是更为鲜活的A字,就伴在海斯特左右,而且她也是海斯特被清教徒压抑的另一面,这一面充分展示着她的活力。
3、珠儿除了可以是海斯特附属的另一面外,她似乎也象征了某种希望与光明,甚至某些未来。
在霍桑的笔下,珠儿是一个精灵,是一个和任何人都不一样的精灵,她不仅富有一种特殊的气质,这种气质使得她把身边的任何事物都变得很不一样,而且她还活泼机灵,七岁就明白自己和别人不一样,甚至不愿意和别的小朋友交朋友。
“海丝特不禁要问,珠儿究竟是不是一个尘世间的孩子。她似乎更像一个缥缈的幽灵,在茅屋的地面上玩过一阵异想天开的游戏之后,面带嘲弄的微笑飞逝而去。
每当那种神情出现在她狂野、明亮、深黑的眼睛中时,她身上就带有一种遥远的、不可捉摸的神秘色彩。
她仿佛在空中翱翔,随时可以消失,像一束来无踪去无影的闪光一样。海丝特一看到这种情景,便赶紧扑向那个孩子——去追逐那快要逃跑的小精灵,抓过来紧紧搂在怀里,热切地吻她。这样做倒不是出于一时涌起的爱,而是要使自己确信珠儿是个血肉之躯,并非虚幻之物。
但是当珠儿被抓住的时候,她的笑声,虽然欢乐悦耳,仍然使她的母亲愈加疑惑。”
霍桑有意把珠儿放在现实和虚幻的世界调和,让人感觉到珠儿的别致外,也体会到某种真实而又虚幻的东西,这东西似乎就是关于海斯特和牧师的。
在“一片阳光”那个章节,牧师和白兰相遇,他短暂地放弃了自己的信仰,对未来充满了希望,他们甚至约定,一起逃离这块大陆。珠儿在离他们不远处的溪边玩耍,就是不愿意靠近他们,无论海斯特怎么招呼她,她就是不肯上前和自己亲生父母待在一起。
因为她发现母亲胸口的红字被丢掉了,她突然就不习惯了,不习惯她一直接受惩罚的母亲了,这里,霍桑继续让海斯特“负罪前行”,又让她带上了红字。
4、除了人物的象征手法外,霍桑笔下的《红字》,在自然环境的描写方面,也别具深意。
最惹眼的莫过于关押海斯特监狱门口的一簇红玫瑰,“说来凑巧,就在大门的一侧,几乎就在门槛边,倒真的长着一丛野玫瑰。在当前的六月里,像宝石般精致的花朵争妍竞放,使人浮想联翩,觉得它们仿佛在向步入监狱的囚徒或步出监狱走向刑场的死囚奉献一份温馨和妩媚,借以表达大自然对他们由衷的怜悯和仁慈。”
怜悯与仁慈,我想,这应是霍桑在写作《红字》时所怀有的感情,白兰虽然背叛了丈夫,但她是无意的;丁梅斯代尔作为当地名望最高的圣徒,爱上了一个有夫之妇,并且生下一女;相反,齐灵渥斯似乎是受害者,但是他为了报复,失去了怜悯与仁慈,也就变得面目可憎了。
当然作者的这样的观点放在现在,指不定有多少人指着鼻子骂呢?出轨有理了?私通有理了?明明是受害者却无辜变成了罪人?
这就涉及到文学和现实的问题了,读文学的人如果太较真那和泼妇骂街有什么区别?
作者开辟的是另一个精神的荒原,读者循着这条路,也在开辟自己的精神荒原,就像海斯特一样:别人给她颁布一个鲜红的A字,这A字就是她穿梭自由和现实的护照,她不仅可以涉足自由,更可以光明正大地孤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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