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已正式颁布实施。《政法工作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政法工作作出了详细规定,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一次全面擘画,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指明了准确的前进方向,具有非常重大的政治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人民法院开展执法办案的过程,既可以说是政治性要求很高的业务工作,也可以说是业务性要求很精的政治工作。在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中,我们要始终坚持党对审判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让办理的每个案件都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统一,绝对服从和服务于全区中心工作大局。几点学习体会如下:
一是要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精神,在区委及区委政法委的领导、监督和支持下,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职责,确保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不断加大学习力度,自觉把学习贯彻《政法工作条例》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主动通过支部集中学、个人自学等方式,反复锤炼自身的党性和政治政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确保自身在开展法院各项工作中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要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要严格对照《政法工作条例》具体工作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贯彻党中央及省、市、区委对政法工作的大政方针和工作要求,绝对遵守党领导政法工作的运行机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确保上级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单位内得到精准地贯彻执行。要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落实到位,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党的制度规定,同时抓好个人所分管的院党总支及各支部的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贯彻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在单位内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深入查摆自身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同时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深入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干警队伍公正高效廉洁。
三要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要以有力的举措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真正吃透摸准、学懂弄通条例精神,研究制定出符合本院工作实际的有效措施,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在单位落地生根,指导全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不断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依法严惩刑事犯罪,严格落实上级党委及法院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具体要求,维护基层稳定,保障群众安全。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审理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坚决落实“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黄山战役的长效机制建设的推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诚信的法治环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面推进诉讼服务现代化建设,积极转变纠纷解决理念,进一步打造本院旅游巡回法庭审判、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及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等工作亮点,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持续推进司法改革各项任务的落实,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提供坚强司法保证。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和改善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2018年2月,《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将制定《条例》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机关领导的重要举措,要求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动摇,加强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阐明党领导政法工作方针政策,规范党领导政法工作体制机制、主要内容、方式方法,明确党委政法委职能定位,支持和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全面制度擘画,为党领导政法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第一、出台《条例》是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水平的内在要求,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
第二,出台《条例》是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政法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治性在更高水平上深度融合。第三,政法工作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有利于从制度上保障政法工作始终坚持正确前进方向,更好发挥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作用。
《条例》共九章、三十九条,明确了党领导政法工作系列重大问题,主要包括:一是明确了制定《条例》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做好新时代党的政法工作,依据是党章、宪法和有关法律,阐明了政法工作的性质、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原则等重大问题。二是明确了政法工作的领导主体及职责,规定了党中央对政法工作实施绝对领导等重大职权,以及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等。三是明确了党领导政法工作的运行机制,规定了政法工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决策和执行、监督和责任等制度。
加强监督有利于规范执法司法活动,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条例》第八章规定了监督和责任,明确了各级党委应当将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内监督体系,实行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指导、推动政法单位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构建权责清晰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完善程序化、平台化、公开化管理监督方式;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依法依规将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务政务公开,依法有序推进审判执行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司法行政公开、狱(所)务公开,完善政法单位之间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法工作在依法有效监督和约束环境下推进。此外,《条例》还对政法工作的督促检查、考评考核、督促整改、责任追究等作了具体规定。
《条例》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我们应当认真学习贯彻和落实《条例》,一要抓好学习培训。我们要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开展专题培训;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战线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掌握《条例》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二要加强组织实施。我们要切实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任务,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20XX年1月23日施行的《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机关领导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政法事业发展明确了政治方向,夯实了政治基础,提出了新的政治使命,为新时代政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通过这段时间对《政法工作条例》逐条系统的学习,作为政法战线上的一名法院司法警察,我认为《政法工作条例》的出台是让我们在政法工作中要讲规矩、严纪律,关键在于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锻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铁军。现将我的学习心得总结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摆正位置,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作为一名司法警察,必须旗帜鲜明的讲政治,要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核心、看齐追随,在思想上强化认识、坚定理想信念,在行动上狠抓落实、推动政法工作发展,做好司法警察的本职工作。首先应当端正态度,摆正位置,在思想上要有“甘当铺路石,甘为孺子牛”的精神,时刻牢记宗旨,拓宽服务领域,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严肃执法,当好“配角”。为审判工作站好岗。法警的职责除了值庭、押解、警卫法庭等基本职能外,还有维持机关办公秩序,协助执行等其他职能。这些看似简单的工作,实际需要付出的是细心、耐心和专心,是法院审判工作不可或缺、密不可分的重要环节,作为一名司法警察应当端正认识,珍惜这一职务,安心本职工作,立足本职工作,做好本职工作,要克服那种认为法警工作单调枯燥,艰苦、劳累、政治地位不高的错误认识,自觉地热爱本职,忠于职守,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心全意服务审判工作。
二、提高业务水平,提升自我,维护政法工作权威性。司法警察必须经常性的进行警务专业知识培训和体能训练,这些都是毋庸置疑的,在这里强调的提高业务水平,是要求我们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凡有事来法院的人员,都必须从有我们法警值班的安检通道进入。作为出入法院的第一道门,经常有当事人向我们咨询一些法律问题,有不少的问题我都不能很好地给予解答,而且不能乱答,当时内心感到十分的惭愧,许多当事人都不很理解,他们认为我们在法院上班应该都懂法律。所以我们作为法警也必须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增强法律业务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为服务审判,保障安全尽心尽力,要树立“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思想。
三、提高素养,以身作则,树立法警良好形象。我们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司法警察在与当事人、旁听公民以及社会公众交往中时间上的短暂性、对象上的不稳定性和认识上的不完整性。这种一带而过接触形成的第一印象往往就是全部印象和终极印象,恰恰这一印象又与司法警察乃至人民法院整体形象紧密相关,因此司法警察的良好形象显得尤为重要。这突出体现在我们的安全检查工作任务中,这是法院的一个重要窗口,凡需进入法院的人员,都需要先出示身份证登记,再接受安检门、法警手持安检仪和开包检查三道程序。这就要求我们对当事人的态度要热情,语气要亲切,对不配合安检的人员表现的耐心。牢记司法为民思想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保持良好的心态,以诚恳的态度。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冷、横、硬、推”等不良作风。要以规范值勤的实际行动树立起司法警察公正、廉洁、文明的良好形象,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人民法院的公平正义。
四、强化纪律,从严治警,打造警队作风。要坚持从严治警不动摇,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以强大的纪律约束力保证司法警察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严”字把关,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真正把规矩挺在前面,让“六大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严厉打击司法腐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警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让政法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无处遁形,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警队作风建设必须常抓不懈。要持之以恒与“四风”作斗争,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善于倾听群众心声,打好作风建设仗,练好为民服务功,雷厉风行、真抓实干,以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为切入点,做群众的贴心人和勤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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