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就围绕《规定》内容,给大家上一堂辅导党课。
一、深刻领会出台《规定》的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同时还看到,党内存在的政治不纯、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问题特别是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全党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发扬斗争精神,不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
所以说,出台《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把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作为党的领导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之中,对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作出了重大部署。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用“四个坚持”深刻总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性、开创性成就和全方位、深层次影响。实践充分证明,全面从严治党既是政治保障,也是政治引领,必须坚定不移、长期坚持、巩固发展。
《规定》中明确指出,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应当坚持遵循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的原则和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原则,从而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梳理可以发现,这不是主体责任第一次写入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均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了规定。可见,各级党委(党组)肩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正式写入党内法规的刚性规定。
目前,对各级党委(党组)而言,要切实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深入领会《规定》的重要意义、框架要素、机制建设、基本要求,特别是要深入理解主体责任的内容、落实及追责等具体要求,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党真正成为能带领全社会完成一个又一个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任务的坚强领导核心。
二、准确把握《规定》的主要内容。《规定》共X章X条,主要规定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容、方式以及监督追责。这是坚持和发扬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经验、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应有之义。
(一)总则规定了哪些内容。《规定》第一章是总则,总共有四条,第一条是关于制定目的和制定依据。目的是:为了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依据有:《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第二条明确了适用范围,即适用于地方党委和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设立的党组(党委);第三条重申了“四个坚持”,即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第四条明确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应当遵循的原则。即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 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
(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内容。《规定》第二章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内容,规定了地方党委和党组(党委)的责任内容,首当其冲的都是“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坚决维护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
同时也对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行了明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党委,要害在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就是要让一把手回归本位,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作为一把手,党委书记要自觉把监督作为分内之事,当好第一责任人,对党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要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面的书记,确保管党治党不留空白、见到实效。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必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这是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强调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同时,应当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三)责任落实的有关要求。《规定》第三章对责任落实的方式进行了要求,包括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X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责任清单、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等。
值得注意的是,第十六条再次强调,党委(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组织书记,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应当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这充分体现了“四种形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政策策略,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更高要求。
(四)监督追责有关要求。《规定》第四章明确要求,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并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关考核工作中突出了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同时还明确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被追责的五种情形。此外《规定》第五章为附则,明确了解释权和施行时间,同时明确了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军队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三、贯彻落实《规定》的几点意见。贯彻落实好《规定》精神,就是要紧紧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重点要抓好“四个坚持”。
一是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总书记强调,必须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责任内容中要求地方党委在本地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牢固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保持与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同呼吸、共命运。
今天我就围绕《规定》内容,给大家上一堂辅导党课。
一、深刻领会出台《规定》的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同时还看到,党内存在的政治不纯、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问题特别是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全党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发扬斗争精神,不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
所以说,出台《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把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作为党的领导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之中,对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作出了重大部署。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用“四个坚持”深刻总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性、开创性成就和全方位、深层次影响。实践充分证明,全面从严治党既是政治保障,也是政治引领,必须坚定不移、长期坚持、巩固发展。
《规定》中明确指出,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应当坚持遵循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的原则和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原则,从而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梳理可以发现,这不是主体责任第一次写入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均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了规定。可见,各级党委(党组)肩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正式写入党内法规的刚性规定。
目前,对各级党委(党组)而言,要切实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深入领会《规定》的重要意义、框架要素、机制建设、基本要求,特别是要深入理解主体责任的内容、落实及追责等具体要求,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党真正成为能带领全社会完成一个又一个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任务的坚强领导核心。
二、准确把握《规定》的主要内容。《规定》共X章X条,主要规定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容、方式以及监督追责。这是坚持和发扬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经验、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应有之义。
(一)总则规定了哪些内容。《规定》第一章是总则,总共有四条,第一条是关于制定目的和制定依据。目的是:为了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依据有:《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第二条明确了适用范围,即适用于地方党委和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设立的党组(党委);第三条重申了“四个坚持”,即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第四条明确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应当遵循的原则。即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 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
(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内容。《规定》第二章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内容,规定了地方党委和党组(党委)的责任内容,首当其冲的都是“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坚决维护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
同时也对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行了明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党委,要害在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就是要让一把手回归本位,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作为一把手,党委书记要自觉把监督作为分内之事,当好第一责任人,对党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要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面的书记,确保管党治党不留空白、见到实效。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必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这是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强调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同时,应当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三)责任落实的有关要求。《规定》第三章对责任落实的方式进行了要求,包括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X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责任清单、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等。
值得注意的是,第十六条再次强调,党委(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组织书记,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应当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这充分体现了“四种形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政策策略,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更高要求。
(四)监督追责有关要求。《规定》第四章明确要求,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并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关考核工作中突出了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同时还明确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被追责的五种情形。此外《规定》第五章为附则,明确了解释权和施行时间,同时明确了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军队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三、贯彻落实《规定》的几点意见。贯彻落实好《规定》精神,就是要紧紧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重点要抓好“四个坚持”。
一是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总书记强调,必须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责任内容中要求地方党委在本地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牢固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保持与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同呼吸、共命运。
按照南安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学校扎实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活动。开展活动以来,领导班子成员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推动“两个责任”全面落实。现总结如下:
一、履行组织领导责任
1、加强对全校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教育局部署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研究制定措施。 召开全体教师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责任范围、责任清单、责任要求,推动责任落实。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定期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进行总结,并向上级党委报告情况。
2、严明纪律规矩。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3、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副职分管、正职监管。保障和维护政令畅通。经常对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二、履行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责任
1、教育和引导全校中层干部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涉及重大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等问题上,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防止和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从严规范党内行为,坚决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防止和克服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
2、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落实、事关全局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等要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触犯纪律及时处理,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错,由违纪演变成犯罪。
3、建立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项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就本地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不守纪律、不讲规矩行为。按时参加党组织开展的民主生活会及各项活动,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党委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责任
1、深入贯彻落实南安市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三重一大”集中决策、党风廉政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和制约协调机制。
2、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探索建立主要领导干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新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履行深化宣传教育责任
1、组织全体教师特别是中层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四个全面”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意识、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2、制定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建立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落实有关学习制度,开展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3、强化舆论引导,积极发挥学校的宣传栏,教师会,校务会的宣传覆盖作用。积极安排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题材的宣传活动。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释放廉政文化正能量。做好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理论知识学习。
五、履行加强作风建设责任
1、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教育局落实意见要求,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建立全面从严加强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明察暗访、惩戒问责和群众评价等,不断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3、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讲纪律、守规矩,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搞特权,管好自己,管好班子成员。
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强化责任意识,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为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提供有力保障,促进了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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