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8〕1号)精神,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加快推进城市安全协调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把安全发展作为城市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落实完善城市运行管理及相关方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安全社会治理格局,促进建立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城市安全发展战略,事故总量持续稳定下降,较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重特大事故得到根本消除。
(一)城市安全体系全面完善。全面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城市运行中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将城市运行安全要求和保障措施落实到城市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二)城市安全基础得到夯实。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安全设施建设,把安全生产贯穿城市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提升城市安全基础水平和全社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全面提高生产生活过程的自动化、智能化、数字化水平,筑牢安全发展科技信息化基础。
(三)城市安全风险得到控制。突出排查城市安全风险隐患,加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测预警,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将风险控制挺在隐患前面,将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城市中的火灾事故风险、道路交通事故风险、建筑施工事故风险、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重大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四)城市安全事故明显减少。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和造成恶劣影响的安全事故,全面降低全县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死亡率。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城市安全源头治理
1.以安全为前提科学制定相关规划。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及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等专项规划。科学规划和调整居民生活区、商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以及其他功能区空间布局。加强相关规划、城市建设与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的规划衔接,统筹安排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所需的防护距离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标准,确保居民生活区、商业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储存区域保持足够安全距离。加强城市规划、建设项目实施前的评估论证工作,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作为城市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保障措施落实到城市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建设局、县经济商务局、县环保局,列第一位的牵头部门,下同)
2.加强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提高城市综合防灾和安全设施建设配置标准,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处置突发事件和危机管理能力。严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关,加强城市交通、供水、排水防涝、供电、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市政配套的安全设施建设、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统一的城市地下管线分布地理信息系统,实现部门信息共享和动态监控。建立影响地下管线安全的建设项目信息互通和开工前会商机制,避免因第三方施工破坏引发事故。推进城市地下管网依据规划采取综合管廊模式进行建设。推动高层建筑物、体育场馆、会展场馆以及涵洞、桥梁等大型建筑(设施)科学设置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设施。加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市路网和交通组织,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行人过街安全设施。加强消防站点、水源等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因地制宜规划建设特勤消防站、普通消防站、小型消防站、专职消防站和微型消防站,构建“一站多点、以点覆面”的消防队站体系,缩短灭火救援响应时间。(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电力局、县消防大队)
3.推进产业安全改造升级。制定中心城区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推动城市产业结构调整,治理整顿安全生产条件落后的生产经营单位,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实施关闭。严格落实禁止在化工集聚区外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的要求,加快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不符合安全生产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依法关闭退出。到2020年,所有列入搬迁改造计划的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都要完成搬迁改造或转产关闭。引导企业集聚发展安全产业,改造提升传统行业工艺技术和安全装备水平。结合企业管理创新,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过程规划、设计、建设中的安全监督管理,严格治理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健全城市安全防控机制
1.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建立城市安全风险定期排查制度,编制城市安全风险白皮书。对松阳县县城安全风险进行辨识评估,确定安全风险等级,绘制“红橙黄蓝”四色等级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建立城市重大危险源、高层建筑、地下管廊、大型综合体、重点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风险大数据平台。实行城市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城市安全运行责任清单制度,根据风险辨识等级和所属行业领域,按照“分级管控、属地优先”的原则,明确县、乡镇(街道)、社区和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的风险管控责任,健全完善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对桥梁、地下管廊和输配水、输电等管线、管道实行风险预警控制和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明确相应管控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提高预警和防控能力。对车站、地下空间、公园景区、商场超市、大型城市综合体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和安全风险较高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开展风险评估,建立大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处置机制。(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各安全生产专委会)
2.开展城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在城市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的基础上,开展城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清单管理,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督促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行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安全生产整改令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重大隐患整改措施、期限、责任单位和督办部门。(责任单位:各安全生产专委会)
3.完善城市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城市安全发展的领导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和落实各相关部门城市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加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制定工作信息共享、协调配合的相关制度。建立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配合的联合监管执法工作机制,依法严肃查处突出问题。各生产经营单位和负责城市运行管理的单位要健全完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所有权、经营权和使用权,区分层次和对象,分别落实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及使用维护单位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和利益相关方的连带责任,做到责任落实无空档,监督管理无盲区。(责任单位:各安全生产专委会)
(三)开展城市安全保障行动
1.开展城市交通安全保障行动。深入开展“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系列行动,组织多方位严管严治,实施最严的惩处措施,全面打击乱行车、乱停车、乱过路、酒驾、毒驾等各类违法行为,提升优化交通安全出行空间。突出危化品运输车、工程车、客车、校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整治,通过整治,使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大幅度下降。继续深入排查整治道路交通“黑点”,对事故易发路段及危路、危桥,实行重点管理,需要完善的道路交通设施,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及时完善。(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建设局、县教育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开展消防安全保障行动。严格落实“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八条常态严管措施”、“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八条严管措施”等措施,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群租房、老旧城区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是排查掌握底数,建立基础信息和消防安全状况数据库,建立隐患风险清单,逐一落实整改和管控责任主体、具体措施。在人员密集场所推广应用智慧用电技术,建立集中监控平台。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率达到100%,消防设施功能完好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县消防大队,消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3.开展城市建设安全保障行动。厘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善、人防和城市道路修缮、临时挖掘等工程领域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的监管。强化城市建设施工安全管理,进一步促进建设施工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加强深基坑、高大支模架、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监管;强化源头管理,从严审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大力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加强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
4.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保障行动。全面排查燃气安全隐患,落实燃气企业主体责任,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加快应急储备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城镇燃气应急保供能力;建立瓶装燃气信息化监管体系,完善气瓶用户实名登记及气瓶跟踪追溯管理;规范市区瓶装燃气供应站点,积极探索集中配送机制;积极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提升用户安全使用意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5.开展电梯安全保障行动。充分运用特种设备动态智能监管平台,自动预警电梯风险和辨识安全隐患,实时掌控电梯安全管理和进行应急处置。逐步推进电梯物联网NFC技术应用,推行透明维保、智慧管理。全面推行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加大《电梯使用管理指南》和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引导公众安全文明乘梯。加快推进电梯安全地方立法,进一步落实电梯安全各方职责,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履职、检验机构技术支撑、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参与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加强城市安全应急处置
建立健全城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建设联动互通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加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健全多部门协同预警发布和响应处置机制,强化各重点部门间的组织协调和应急联动,做到应急救援反应迅速、指挥得力、救援高效。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以消防应急救援专业力量为主体,整合社会应急资源,形成布局合理、救援范围覆盖全县的城市安全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推动城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实现政府预案与部门预案、社区预案和企业预案有效衔接,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装备和救援物资储备保障工作,完善救援物资紧急调拨机制。(责任单位:县应急办、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 陈一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就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我们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行动指南。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在市域范围的具体实施,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市域社会治理既要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国家治理的大政方针、制度安排、决策部署和上级的任务要求,又要立足实际对本市域社会治理统筹谋划、周密部署、推动实践,在国家治理中具有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市域层面具有较为完备的社会治理体系,具有解决社会治理中重大矛盾问题的资源和能力,是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的最直接、最有效力的治理层级,处于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前线位置。市域社会治理做得怎么样,事关顶层设计落实落地,事关市域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治理理念现代化
加快推进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解决市域内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理念现代化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体来说,应树立“五个导向”。
树立目标导向,加快实现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必须紧紧围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总目标来谋划治理思路、设定治理任务、规划治理路径。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系统化,坚持在党委全面领导下,统筹整合政府、社会、市场等各种力量,增强市域社会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科学化,深化对市域社会运行规律的认识,更加注重运用协商、契约、道德、习俗等社会内生机制。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纷争、规范社会行为,善于引导群众在治理实践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积极推进市域信息基础设施联通、网络畅通、平台贯通、数据融通,善于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增强政府决策部署的科学性、风险防控的精确性、打击犯罪的实效性、执法办案的公正性、公共服务的便捷性。
树立政治导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把自治、法治、德治结合起来,把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专项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把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结合起来,推动市域社会治理更加有序有效开展。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市域社会治理全过程,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使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成为不断夯实党执政根基的过程,提高党领导市域社会治理的水平。
树立为民导向,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一切为了群众,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切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切实增强城乡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一切依靠群众,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最大限度调动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动性、创造性。坚持一切由群众评判,尊重和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做到社会治理过程让群众参与、成效让群众评判、成果让群众共享。
树立问题导向,在攻坚克难中推动市域社会治理创新发展。一手抓化解历史遗留累积的存量问题,一手抓管控新形势下出现的增量问题。从最严峻的风险防起,围绕暴恐袭击、社会稳定等突出风险,坚持消化存量与控制增量相结合,有效防范风险蔓延、叠加、升级。从最突出的漏洞堵起,聚焦人员密集场所、治安混乱地区、重点人员物品以及新技术新业态,从法律、政策、技术、管理等方面综合采取措施,织密织牢风险综合防控网络。从最明显的短板补起,围绕人、组织、物、网等社会治理基本要素,加快市级层面实名登记、社会信用管理、产权保护等基础性制度建设,推动治理模式从事后应对向源头防范转型。
树立效果导向,一步一个脚印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变为现实。逐步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美好蓝图变为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实效和实惠。实行目标化管理,把市域社会治理分解为可量化、可评价的阶段性目标,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市域社会治理扎扎实实向前推进。实行项目化推进,研究确定一批市域社会治理重点项目,逐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具体措施。实行责任化考核,对各类责任主体完成市域社会治理目标任务的进度、质量、效果进行严格检查评估,以责任到位确保市域社会治理效果到位。
治理体系现代化
市域社会治理体系是党委领导下政府和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制度体系,包括一整套紧密相连、衔接协调的体制机制和制度安排。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同志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社会治理的新部署新要求,不断提升市域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具体来说,要优化“四大体系”。
优化市域社会治理的政治体系。要按照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政府治理效能、形成社会治理合力的原则,加快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市域政治体系,切实把党的领导优势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一是构建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委领导体制,推动社会治理融入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格局。二是构建职能优化、运行高效的政府负责体制,推行扁平化管理,形成内部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三是构建区域联动、部门协作的齐抓共管体制,健全市、县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紧密协作的综合治理机制,推动基层治理触角向每个角落延伸。
优化市域社会治理的自治体系。加快构建民主开放包容的市域自治体系,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社会化水平。一是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健全以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社区治理体系。二是完善企事业单位自治机制,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等民主管理机制,发挥好维护职工权益、化解内部矛盾的作用。三是完善社会组织自治机制,推动城乡社会组织成为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充满活力的自治实体,让社会组织的微治理释放出大能量。
优化市域社会治理的法治体系。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集约高效的市域社会治理法治体系,实现社会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一是建设科学完备的市域法律规范体系,制定权责明晰、便于操作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为攻克市域社会治理难题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二是建设公正权威的市域法治实施体系,健全落实依法决策机制,推动程序公开化、裁量标准化、行为规范化。三是建设规范严密的市域法治监督体系,特别是对群众最痛恨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问题加强监督,建立健全立体化、全天候的市域法治监督网络。四是建设务实管用的市域法治保障体系,构建全市统一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优化市域社会治理的德治体系。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完善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彰显时代精神、体现地方文化的市域德治体系。一是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健全市域媒体宣传引导机制,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不断提高城乡群众公德修养。二是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三是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培育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四是加强个人品德建设,推动各级学校思想品德教育创新,进一步完善符合当代青少年成长规律的德育体系。
治理能力现代化
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证。要按照习近平同志增强“八个本领”、做到“五个过硬”的要求,善于以联动融合、开放共治等理念协调社会关系,善于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调处社会矛盾,善于以经济、行政、道德等多种手段规范社会行为,善于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防控社会风险,不断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
提高统筹谋划能力。科学把握市域社会治理规律特点,立足市域承上启下的中观定位,吃透中央和省级决策、政策,摸清所辖区域实际情况,统筹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统筹当前工作与长远布局,研究确定本地创新社会治理的总体思路、政策导向、目标任务、方法路径。
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把济民困、解民忧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人民群众最迫切要求解决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等领域,每年办成几件实事、解决几件难事。把识民意、察民情作为作决策的前提,拓展、畅通民意收集渠道,完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落实各级领导干部下基层大接访、与群众交朋友结对子等制度,确保群众诉求听得见。把聚民智、汇民力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的重要依托,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的新特点,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构建起市域社会治理的网上网下同心圆。
提高政法改革能力。把中央顶层设计与地方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准确把握中央关于政法口机构改革的目标任务和原则,结合市级政法机关机构、职能和工作实际,谋划党委政法委自身机构改革和政法各单位机构改革。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与推进政法口机构改革紧密结合起来,用改革的办法闯新路。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搞好宣传阐释,引导广大干警积极拥护支持改革。把做好当下工作与谋划长远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探索新形势下市、县党委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实现形式。
提高创新驱动能力。紧密结合“智慧城市”建设,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动社会治理体系架构、运行机制和工作流程创新。提高运用大数据辅助决策能力,建立人工智能决策辅助平台,推动从依靠直觉与经验决策向依靠大数据决策转变。提高运用现代科技强化治安防控能力,建立社会稳定数据信息系统,推动从被动“堵风险”向主动“查漏洞”转变。提高运用信息技术服务群众能力,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
提高破解难题能力。针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难题,研究出台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让那些长期工作、居住、生活在城市的流动人口真正融入城市。针对“城市病”难题,坚持源头治理,统筹好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从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问题。针对矛盾纠纷化解难题,聚焦影响社会稳定的历史遗留下来的存量问题,搞清底数,力争每年彻底解决一批老大难问题。通过市、县(区)两级领导干部每月定期下基层大接访等多种方式,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防止新的矛盾问题产生。
提高依法打击能力。依法打击市域突出违法犯罪,是市级政法机关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重要政治责任。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打得准、打得狠、打得稳。建立完善市级统一指挥、合成作战、专业研判、分类打击机制,针对影响市域安全稳定的地域性犯罪采取集中打击整治措施,保持对违法犯罪活动的压倒性态势。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关于落实自治区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方案的实施方案(最新)
根据《XX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X政发〔X〕35号)和《XX自治区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方案(X-X年)》(X政办发〔X〕6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XX精神,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进一步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等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为导向,以标准化、智慧化、法治化为着力点,立足实际,聚焦重点、聚焦民生、聚焦短板,通过创新管理理念和模式,健全管理标准和规范,优化管理流程和手段,科学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支撑,构建权责明晰、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常态化城市管理机制,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促进城市高效绿色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实施范围
XX市中心城市包括:XX区、XX区、XX区、XX旗和XX园区。
三、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理顺城市综合管理体制机制。
1.成立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建立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市直有关委办局和各旗县区政府为成员的城市管理协调机制,形成以智慧城管指挥平台为抓手的监督考核体系。
2.管理和执法重心下移,实行网格化管理。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着力推动管理、执法和服务力量下沉,科学划分管理网格单元,实行网格化管理。各旗区为一级网格,各街道办事处为二级网格,居委会(可根据辖区面积大小划分1个或多个)为三级网格,明确三级网格中的企事业单位、小区物业企业等为管理联动对象,将执法人员、环卫工人、信息采集员以及社区工作者、志愿者按职能进行整合,合理配置到管理网格中,确定管理标准和责任人,将城市管理和其他社会事项纳入网格化管理,充分利用智慧城管信息平台,通过“三级网格、四级联动”的管理体制,使其能够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置城市管理问题,有效实现对社会单元的公共管理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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