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 “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 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一、以上率下,主动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细化量化,抓责任落实。成立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我担任组长。制订下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制度》,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持续加强班子自身建设,通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和参加培训等方式方法,不断增强学习效果。全年共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18次,提高班子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创新形式,抓教育预防。创新开展市委重廉、领导讲廉、基层倡廉、群众拥廉、“六进”普廉、“菜单”式宣廉、茶社谈廉、微博话廉、影视蕴廉、课堂讲廉的“十廉一体”特色模式,通过开展“一把手”上廉政党课、观看廉政纪录片、“一剧三书”等活动,打造廉政教育新气象。挖掘历史文化资源,投入 — —
资金300多万元,建成廉政文化公园和市级廉政教育基地——廉苑,为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提供了多彩的教育载体。市四大班子领导干部带头进行实地参观、接受教育;全市科级干部和各单位中层干部3000多人全部接受教育培训,强化纪律意识;市民参观1.3万多人次;外地市30多家单位、520多人次专程进行实地参观学习,大力营造了崇廉尚廉良好氛围。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