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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三篇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20-09-06 10:49:30 | 移动端: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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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三篇(1)

  第一条 为了适应党员管理的需要,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地增强党内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根据党章和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党员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的组织生活会,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每名党员在组织关系转入党委时,党委组织部都要将其编进党的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第三条 参加组织生活会应按照“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 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教育,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促进党员相互交流的目的。组织生活会应当由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第四条 支部组织生活会根据需要每季度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最新集团、矿会议精神,交流在工作环境中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情况,通报与党组织的联系及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参加对象应为支部全体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该在会前向支委请假,但每年参会次数必须达到该年支部组织生活会次数的60%以上,各支部应做好出席记录。必要情况下,党支部可以扩大非党员参加,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六条 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委员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主要检查能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搞好支委一班人的团结,能否深入实际工作、为党员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达到端正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的目的。

  第七条 支部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上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党员畅所欲言,创造民主、团结、深刻、进步的会议氛围。因故缺席人可以提交书面发言,由支部书记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支部书记应在会后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第八条 各党支部每年要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民主评议过程和内容要形成书面材料,由党委办公室保存。评议内容包括:(1)党员在工作中是否动摇了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同党组织经常保持联系、按期缴纳党费、积极过组织生活;(2)党员是否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和稳定;(3)党员在工作中表现是否积极,是否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和集体利益;

  第九条 民主评议要评选出若干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予以表彰;对评议为思想不积极的党员,应进行批评教育;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应作出组织处理。

  第十条 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应向党委组织部报送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需要党委组织部帮助解决的问题,应在会后及时请示。

  第十一条 对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报矿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十二条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就被视为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将其除名,并报党委批准;对在六个月内不积极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组织要找其谈话,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直至作出组织处理。

  第十三条 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必须遵守保密纪律,对于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外泄或扩散。如有违反,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三篇(2)

  组织生活会,主要指党员在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组织活动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党支部建设,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学校改革、发展与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根据党章及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建立健全组织生活会制度做如下规定:

  一、党支部通过建立健全组织生活会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状况,以便于有的放矢地加强党员管理和教育,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证党员享有党员权利,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扬正气,纠正不正之风,消除思想上、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

  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一种是支部委员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参加组织生活会,要认真学习,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积极开展思想斗争,认真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党支部应根据党和国家以及学校形势任务的变化和党员的思想实际来确定组织生活会的内容。

  党员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①传达中央及省委、省教育工委和校党委的决定、指示和文件,结合本支部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②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学习学校各项规章制度;③听取党员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和完成支部交办的任务情况;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的情况,表彰先进党员,讨论对党员的纪律处分、除名等组织处理问题;⑤进行党员民主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⑥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⑦讨论发展党员工作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等。

  支部委员的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本组织决议的情况。②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维护“一班人”团结,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③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端正党风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情况。④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祝。⑤其他重要问题。

  组织生活会的内容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要围绕党与国家的方针政策,组织党员学习讨论,领会精神实质,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要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讨论本支部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任务、服务大局,把党员的注意力引导到学校改革与发展工作上来;要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原则性。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防止把会议开成单纯的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四、创新组织生活会的活动方式,使组织生活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生动活泼、讲求实效,更加贴紧学校实际、贴紧党员、贴紧生活,努力提高党组织生活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五、组织生活会制度是党组织活动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党支部要严格坚持这项制度,每月至少过一次组织生活,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如有必要,可适当增加组织生活会的次数,遇特殊情况可以延期召开,但不能挤掉。支部书记、支部委员除了参加党员民主生活会之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

  六、组织生活会一般由党支部负责人召集或主持。召集人或主持人要认真做好会议前的各种准备工作,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七、要严格组织生活会纪律。党员必须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请假,发现党员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要进行批评教育。

  八、在组织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党支部要及时研究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九、组织生活会要做到有记录。制定专用的会议记录本,每次组织生活会都要认真作好会议记录。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三篇(3)

  为进一步严格规范党的组织生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生命科学学院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第一条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

  第二条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时间安排:

  每半年召开一次。上半年的组织生活会应在七月底前召开;下半年的组织生活会应在翌年一月底前召开。如有必要,可适当增加组织生活会的次数,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应经学院党委同意。

  第三条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原则: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会议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坦诚相见、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防止把会议开成单纯的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第四条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参加对象:

  应为支部全体成员,实到会人数应大于应到会人数的80%。

  第五条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1)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不断地进行思想修养和思想改造的情况。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情况。

  (3)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

  (4)在关键时刻经受考验的情况。包括严峻的政治斗争面前和当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失以及面临严重困难,需要党员个人作出牺牲时的表现情况。

  (5)在平时工作、学习、生活中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情况。

  (6)遵守党的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

  (7)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做群众思想工作的情况。

  (8)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

  (9)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自觉地同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的情况。

  第六条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工作程序:

  一、做好会议前的准备

  1、根据本支部或支部成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确定重点议题。

  2、提前将会议日期和议题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准备。

  3、提前报告学院党委,以便学院党委派人参加。

  4、支部成员在会前要交换意见,沟通思想。

  5、听取或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开好会议

  1、组织生活会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

  2、通报上次组织生活会提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3、通报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5、围绕会议议题,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因故缺席人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由主持人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

  7、在会议上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订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学院党委及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在会后及时报告。

  8、如有必要,学院党委要委派负责人员参加,给予会议以具体指导。

  9、认真作好组织生活会的会议记录。

  三、会后工作

  1、会后要及时向学院党委报告会议情况。

  2、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3、对会上提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将整改措施用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保密纪律,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外泄或扩散。

  第七条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注意事项:

  1、要认真做好会议前的各种准备工作,尤其是要根据本支部的工作和实际,确定好会议的中心议题,突出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防止中心太多,议题不明,发言东拉西扯,漫无目标,不能真正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

  2、要引导党员联系思想实际,认真检查自己的工作、学习情况,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支部决议的情况,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注意不要把组织生活会开成不联系思想实际而泛泛谈工作的“工作汇报会”。

  3、选好第一个发言和第一个提批评意见的人。党支部书记应有意地提示让那些敢于解剖自己的同志首先发言,让敢于开展批评同志第一个对其进行批评。这样有利于创造一个严肃认真的气氛。一般来讲,应让领导带头,这样才有感染力。实践证明,第一个发言和第一个提出的批评意见的质量如何,决定整个生活会的质量。党支部书记要把好这一关。

  4、在组织生活会上,每个党员在作完自我批评之后,要发动大家帮助他画个像。即这个党员到底怎么样,优点是什么,缺点是什么,要客观地、全面地指出来,使大家的意见真正符合本人的实际。

  5、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摆事实,讲道理,既要弄清问题,又要团结同志。不能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自由主义态度。防止把组织生活会开成单纯的“自我小结会”。

  6、对问题比较多的党员,采取重点剖析的方法。实际上,有问题的党员能否认真检查问题,大家能否对他进行认真负责的批评,是组织生活会能否开好的关键。对这些党员,一定要重点地帮助,重点地进行评议,并组织党员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然后,大家对照自己,吸取教训。这样既能解决重点党员的问题,同时也教育了大家。

  7、组织生活会制度是党组织活动中的一项基本制度,要坚持这项制度,切忌随便变更日期,一暴十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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