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组织建设,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促进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现制定以下制度。
一、党员学习制度
1.学习要求。党员要树立正确的学习观,确立先进的学习理念,坚持经常学习,终身学习,做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
2.学习时间。每周星期五上午为党员学习时间,全体党员要按时参加支部组织的集体学习,并安排好自学。
3.学习内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中央和省市领导重要讲话及有关文件。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及时充实新的学习内容。
4.学习方式。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学习研讨相结合的学习形式,通过专题党课、远程教育培训、学习先辈先进典型事迹、廉洁自律教育、警示教育、主题党日活动、文体活动等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学习载体,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法,确保学习效果。
5.考勤、考核管理。设立签到册,集中学习考勤以本人签到为准,自学考勤以规定时间内完成自学笔记为准,因公、因私不能参加集体学习者,应事前请假,缺课内容要及时补课。将党员日常学习表现、参加组织生活、撰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研讨交流材料等作为党员考核、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二、“三会一课”制度
党支部必须定期召开党小组会、支委会、党员大会,按时上好党课。
1.党小组会。党小组每月一般安排1-2次活动,主要是督促党员学习党的政策文件,督促贯彻执行支部决议,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2.支委会。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处理党支部日常事务。主要是学习党的政策文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研究如何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决定,分析党内外群众的思想状况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研究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具体办法,研究发展党员和对犯错误党员的处理等工作,对党支部工作做出安排和总结。
3.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指示,研究布置工作,讨论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党员提出在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要求,听取和审议支委会工作报告;党员领导干部通报业务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以及党员的奖惩等问题。
4.党课。每季度安排1次。党课主要是对党员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开展党纪党规教育。党课教育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力求生动活泼,注重实效。
三、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以党小组召开为主,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原则:团结—批评—团结。
基本程序:征求意见—查摆问题—自我批评—相互批评。
主要方法:敞开心扉、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目的:消除隔阂、增进团结、统一思想、凝心聚力。
四、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1.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4+1”组织生活会,即每季度参加1次组织生活会,每年参加1次民主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的,要向党支部请假。
2.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交流思想,诚恳听取群众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模范执行党支部的决议。
3.党支部工作记录中要清楚记录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的情况,并作为年度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党支部每年对党员工作表现和作用发挥做出客观评议。
2.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开展1次,可结合党员年终工作总结或党员党性分析进行。
3.评议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民主公开,坚持党内平等。
4.评议主要内容:能否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与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积极参加党支部各项活动;能否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能否积极参加党支部的创先争优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能否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能否认真执行党的决议,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能否做好党支部交办的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年初党员公开承诺的事项。
5.方法步骤: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党员互评—领导点评—填写《测评表》—确定评议等次。
6.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三个等次,由支委会最终确定民主评议等次。
7.通过评议,对优秀党员予以表彰,对不合格党员区别情况妥善处理。
六、谈心谈话制度
1.党支部要经常开展党员谈心交心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要谈心,支委成员和党员要谈心,党员之间要互相谈心,各层面之间每年至少开展2次谈心谈话。
2.要坚持做到“六必谈”:党员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意见分歧时必谈、群众有不良反应时必谈、党员干部退休时必谈。
3.通过谈心交心,加强了解,加深理解,消除误解,疏导不良情绪,增进党内团结。
七、主题党日教育制度
1.党支部原则上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通过主题党日教育活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2.主题党日教育要加强党性党纪的教育,增强遵守《党章》和党纪党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注重活动方式,突出优良传统教育,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突出党史教育,强化党员意识,增强荣誉感和责任感。
3.主题党日教育活动要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方式新颖,注重实效。
八、党员党性分析制度
1.党员党性分析结合组织生活会进行,党支部一般每年组织一次。
2.主要内容:对照新时期保证共产党员先进性、纯洁性的要求,着重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工作业绩、作风建设、组织纪律五个方面进行分析。
3.方法步骤:开展思想动员,广泛征求意见,互相谈心交心,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定整改措施,通报分析评语情况。
4.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对照《党章》、“三严三实”重要论述等基本要求,把执行民主集中制、科学决策、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作为党性分析的重要内容。
九、党员日常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并按时交纳党费;党员因工作调动,在办理行政关系的同时要严格按规定转接党组织关系。
2.发展党员,要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武威市机关党务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进行。
3.对违纪党员要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党员外出,要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在外活动的情况;党员出差返回后,要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在外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十、落实组织生活责任制度
1.党支部要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工作的方方面面。
2.党支部要抓好组织生活制度的学习,做到支委成员精通制度、普通党员熟知制度、全体党员执行制度,把贯彻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变为自觉行动。
3.党支部每年要对贯彻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做出详细安排,提出明确要求,抓好落实。
4.党支部要做好各项组织生活的开展,认真做好记录和相关资料的整理汇总。
5.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发挥表率作用,接受群众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6.党支部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予以提醒;连续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予以告诫直至召开专门会议批评教育。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支部分配工作任务的,按自行退党处理。
1、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以支部为单位召开。
2、组织生活会主要对党内开展思想、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统一思想,增强党性,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
3、组织生活会前,支部应召集党小组长开会,分析党员队伍的状况,做到解决问题心中有数,同时支部应提前党员发出通知,让党员作好思想准备。
4、组织生活会,要引导党员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总结一段时间以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的情况,总结检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整顿思想和作风。同时,就党员之间、党员同领导之间、党员同群众之间的问题进行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帮助。
5、在组织生活会上,批评同志要求实事求是、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接受别人的批评要虚心。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解决党内存在的问题,以达到增强党的战斗力的目的。
6、组织生活会,对党内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或突出性的问题,要引导党员制定整改措施,支部抓好检查和督促,切实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对于党员向支部提出的意见、建议,支委会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抓好实施,并发动党员进行监督。
7、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参加组织生活会,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一会四评”,即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讲评、领导点评。实行这项制度,是创先争优活动的成功实践,是党支部组织生活形式的探索创新,是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坚持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的重要途径,是弘扬批评与自我批评优良作风、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透明度的重要举措,对于切实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结性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坚持和完善党支部“一会四评”制度,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要求
在党支部实行组织生活会“一会四评”,重点围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等方面的作用,以基层党组织“五个好”、共产党员“五带头”为标准,大力弘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营造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民主监督的制度环境,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不断提升党支部的创造活力。
推动中心工作。围绕本地本单位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结合党支部的职责任务和党员的岗位特点来开展,充分激发党支部和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推动本地本单位中心工作提供动力和保证。
解决突出问题。联系本地本单位实际,回应群众关切和期盼,注意触及党员思想,着重查找党支部和党员在理想信念、学习和遵守党章、廉洁自律、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增强党支部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弘扬优良作风。支部成员之间都要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提醒和帮助,促进交流,化解矛盾,增进团结。党支部领导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自我批评,敢于拿起批评武器,勇于揭露和纠正缺点错误,自觉接受党员的监督。
扩大群众参与。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突出让群众参与、请群众评判、使群众满意。会前听取群众意见,找准突出问题;根据实际需要邀请群众参功口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接受群众评议;会后将评议情况及整改措施向群众公布,让群众监督。
二、主要程序和方式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一会四评”原则上安排在“七一”和年底进行,由党支部负责实施,上一级党组织负责人到会指导。会前,党支部书记和上一级党组织负责人要深入走访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开展交心谈心,党员之间也要相互交心谈心。组织生活会按照以下程序和方式进行:
个人自评。依据党员义务和岗位职责,对照“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要求,重点围绕发挥作用以及履行承诺等方面,找差距、查不足、明方向。
党员互评。在党员个人自评的基础上,党员之间要逐个进行互评。党员互评应从团结的愿望出发,本着对同志和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敞开思想,畅所欲言,触及问题,帮助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党支部书记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支部讲评。党支部书记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和单位职责,对照“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要求和所作的公开承诺,向支部全体党员报告支部工作及本人履职情况。同时,党支部书记要对本支部每名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等表现情况进行讲评。
领导点评。上一级党组织负责人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领导工作分工,分头参加和指导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和党支部讲评情况,对党支部及其书记进行点评,也可根据需要对党员进行点评,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下一步需要改进的方向和要求。
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等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基层单位党支部要从实际出发,邀请本单位的群众及服务对象代表参加组织生活会,对党支部和党员进行评议,并开展满意度测评。评议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反馈,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在一定范围公开。
三、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一会四评”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作为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提高支部组织生活会质量的有力抓手,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加强领导,把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一会四评”制度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抓好贯彻落实。各级组织部门和基层党支部的上一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实施,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基层党支部要强化主体责任,认真执行组织生活会“一会四评”制度,确保每个党员都参加并接受评议。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开展点评并接受评议。
分类指导。区别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党支部特点,加强具体指导,特别要对工作基础薄弱的党支部进行重点指导。要注意总结各地开展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一会四评”的经验,发现和推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灵活务实的方式进行评议。
注重实效。要紧贴实际,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对于评议的意见和建议,党支部和党员要认真研究,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并作为新一轮年度公开承诺的重要内容。党支部和党员的整改情况要在下一次组织生活会上向党员、群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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