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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警示教育片观后感 三篇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20-09-07 08:16:12 | 移动端:廉政警示教育片观后感 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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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警示教育片观后感 三篇(1)

  6月30日,我同委机关全体干部一起赴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进行了参观学习。通过听解说、赏书展、看案例、观影片,自己深受教育和启示,认识到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今天,尤其是正在全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际,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是非常必要的,对于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守党纪国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看到腐败分子利用手中权力收受他人巨额贿赂,成为金钱的俘虏,甚至无视党纪国法,目无组织纪律,横行霸道,腐化堕落,严重损害了人民公仆的形象,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因此,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这些案例中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廉洁从政,为人民用好权、掌好权。这些反面案例再次警示我们:

  一是要加强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纵观这些党员干部之所以走上违纪违法道路,根源在于他们背弃了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思想上蜕化变质。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共产党的精神支柱和灵魂,任何

  时候都不能动摇。党员领导干部更要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才能抵御住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二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慎重使用权利。监督的实质是监督权利。权利是一把双刃剑,在职责范围内正确行使权利,恪尽职守,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都是一种贡献,对自己也是一种肯定,如果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甚至以权谋私,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则是一种犯罪,最终也会毁了自己。这些腐败分子无一例外的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作为自己谋取私利的本钱。以为权就是钱,有了权就可以捞钱,从而见利忘义,利用手中权力之便,收受他人贿赂,成了金钱、美色的俘虏。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明白,权力是谁给,手中的权力应该为谁谋利,凡滥用权力者,必将受到惩处,从而做到警钟长鸣,时刻不忘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只有这样,才能经得起金钱的诱惑,永葆共产党人的本色。

  三是牢记艰苦奋斗精神,切实抓好反腐倡廉。艰苦奋斗的精神,是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一种宝贵精神,是我们中华民族精神的组成部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尤其需要党员领导干部继承和发扬,在新时期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实质上就是一种廉政的表现,有些领

  导干部认为有了地位和权力,生活改善了,物质条件提高了,不享受白不享受,于是一味的追求物质生活,怕苦怕累,有的将物质享受作为待遇高低的标尺来衡量,有的甚至因此而做出违背原则的事,因此,自己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带头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每一件事做起,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耐得住艰苦,挡得住诱惑,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

  本次警示教育活动作为我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自己将继续通过对照检查,查摆问题,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遵纪守法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做一个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领导干部,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向深入。


廉政警示教育片观后感 三篇(2)

  当前,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主要工作任务,将《廉政准则》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是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和基本保证。知易行难,对于《廉政准则》的贯彻,最关键和最重要的就是执行。作为政府重要的宏观调控部门,财政部门将以求真务实的态度,以全力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劲头,不折不扣地执行《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以廉洁勤勉的姿态为国理财、为民服务。具体来说,就是在五个方面“下功夫”:

  第一,深入学习,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领会《廉政准则》的精神实质,是严格执行落实的前提。首先是投入时间和精力学。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需要持之以恒地加强学习,坚决果断地向不必要的应酬说“不”,挤出更多时间自觉地投入到《廉政准则》的学习当中,通过学习强化自我教育,提高自律能力,对自己什么话不能说、什么事不能做了然于胸,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能够不为所动。其次是创新活动载体学。结合财政部门实际,重点开展好“五个一”活动:召开一次党组中心组专题理论学习扩大会,举办一次专题学习报告会,组织一次专题党课,举办一期专题培训班,组织一次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生活会。通过开展这些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逐条学、原原本本学,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不仅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而且将理念付诸实践,做到知行统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第二,以身作则,在强化领导上下功夫。落实《廉政准则》的关键在于党员领导干部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在其位、谋其政、履其职、尽其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负起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政治责任。首先是管好自己、当好表率。带头积极学习准则、带头严格执行准则、带头自觉维护准则、带头主动接受监督,始终坚持把《廉政准则》作为一面镜子,作为行为的基本规范,时时对照,入脑入心,升华境界,一切言论和行动以《廉政准则》为准绳,绝不越雷池一步。做到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行动先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做到不凌驾组织决策,不超越法纪办事,不违反规定用权;做到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坚决维护准则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正确处理和把握“分内”与“分外”的关系、自律与他律的关系、防线与底线的关系、公务交往与个人交情的关系。其次是管好下属、带好队伍。正确处理好双重性角色问题,把握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基本要求,对于分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决不失之于宽,决不失之于软。组织好宣传教育,为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创造良好氛围和条件;依据《廉政准则》,认真分析分管处室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严格管理和监督党员干部,切实做到预防在先、关口前移;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从小处防起,从小节抓起,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第三,标本兼治,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加强财政部门落实《廉政准则》配套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财政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本之策。一是加强教育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实际确定学习主题,确保学习效果。建立健全各级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讲廉政党课、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把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融入制度规范之中,探索建立约束力强、成效突出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新机制。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培训工作,完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制度,形成科学有效的反腐倡廉教育培训机制。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宣传工作,积极宣传财政系统先进典型,大力弘扬财政优良传统,使财政部门广大党员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形成“不愿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不必腐败”的制度意识和思想境界。二是加强监督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加大监督力度,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财政部门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要职能、重要事项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财政部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推行领导干部问责制、廉政承诺制、行政执行责任制。不断完善财政政务公开制度,以财政预算公开为重点,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形成系统、规范的公开机制,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自觉接受人大、审计等部门对财政工作的监督,通过完善信访等制度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注重舆论监督,增强监督合力。三是加强预防制度建设。坚持权力配置科学、界限明确、行使依法、运行公开,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财政权力运行各个环节,落实到财政管理的各个方面。推进财政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从财政工作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入手,排查廉政风险,健全内控机制,构筑制度防线,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四是加强惩治制度建设。准确把握新形势下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探索分析案件查处中的难点问题尤其是制度缺陷,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违法违纪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财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做好执法考核。坚持依法惩治腐败,减少违纪违法者利用制度漏洞对抗组织调查、掩盖事实真相、逃脱应受惩罚、获得非法利益的可能性。

  第四,健全机制,在源头治腐上下功夫。健全完善财政体制机制,着力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财政部门落实《廉政准则》各项要求和源头治腐工作任务的重要抓手。一是深化财政改革。规范部门预算编制程序,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细化编制省级非税收入预算,按规定将非税收入足额纳入预算;启动“参与式”预算改革试点,省市县级重点扩大人大代表参与预算编制试点面,区和乡镇级重点提高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民生项目预算群众参与程度,村级重点将“参与式”预算编制与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紧密结合,不断提高财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度。扩大公务卡改革试点面,县级全部启动改革试点;加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力度,逐步将全部非税收入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拓展政府集中采购范围和规模,推进工程项目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二是加强财政同步监督和绩效评价。进一步健全完善“共同参与、统一协调、全程监督、规范管理”的财政同步监督机制,形成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体系,重点做好扩大内需投资、促进消费、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绩效评价与预算编制结合试点,逐步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导向的预算管理体系,不断增强绩效评价的约束力。三是加大“小金库”专项治理力度。重点加强对执收执罚权比较集中的部门、自查自纠“零申报”和重点检查“零问题”地区和部门的监督检查,开展对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专项治理工作,抓好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开展治理的调研和试点工作。结合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切断“小金库”的资金来源,形成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第五,筑牢基础,在廉政文化上下功夫。任何制度的有效运转,都需要一定的文化底蕴作支撑。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落实《廉政准则》和开展反腐倡廉的思想保障和重要支撑。一是强化依法理财的价值理念。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教育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和管理的全过程,使广大干部深刻认识权力的来源、本质和使用规则,打牢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二是培育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重点,结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建立健全廉洁为人的价值理念。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广泛开展财政行业廉洁教育,建立健全以廉洁为荣、以贪婪为耻的道德评价机制。三是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坚持寓教育于活动之中,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使廉政文化渗透于机关工作生活的各个领域。结合开展“创建省级精神文明标兵单位”、“创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讲文明树新风”等活动,强化道德感化功能,引导干部职工在参与活动中自觉增强廉洁意识和思想道德素质。


廉政警示教育片观后感 三篇(3)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党内监督的实质,就是我们党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保证自身肌体健康,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讲,加强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

  加强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管”和“治”都包含监督。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要把加强党内监督贯穿管党治党全过程,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不断把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

  加强党内监督是深入总结管党治党经验教训得出的科学结论。世界政党发展史表明,一个政党特别是执政党要行稳致远,就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自我监督,保证权力运行不偏离正确轨道。苏联东欧一些国家原执政党丧权亡党的一个深层次原因就是权力过于集中,缺乏监督制约,特别是党内监督缺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我们党来说,外部监督是必要的,但从根本上讲,还在于强化自身监督。加强党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应有品格,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由之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强化党内监督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问题,审议通过了《条例》。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管党治党规律的深刻把握,彰显了我们党强烈的忧患意识和高度的政治自觉。

  加强党内监督是解决党内各种问题的迫切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针对一些地方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政治生态受到污染等问题,只有强化党内监督,才能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针对个别党员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和一些地方党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只有加强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才能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得到有效执行,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步调。针对一些党员作风不严不实、顶风违纪时有发生的现象,只有不断强化党内监督,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才能使党的作风全面好转起来。针对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只有狠抓党内监督,加强对权力行使的制约,才能有效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加强党内监督是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的有力保障。“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一个政党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水平,是衡量政党发展成熟程度的重要指标,也是政党永葆生机活力的重要条件。纵观我们党95年的发展历程,之所以能够战胜无数考验危险,奥秘就在于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我们党也犯过严重错误,但是错误总还是由我们党自己纠正的,不是别的力量来纠正的。党内监督具有纠错正偏、预防惩戒、约束制衡、指引促进等功能,有利于及时发现、推动解决党自身存在的各种问题,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确保党始终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新的历史条件下,只有加强党内监督,才能确保我们党经受住“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加强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我们要紧紧围绕这些方面,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党内监督,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必须在日常管理监督上下功夫。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就必须把党内监督摆到重要位置来抓,推动实现监督常态化、长效化。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敢于较真、注重日常,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决不能坐看自己的同志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通过监督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等情况,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通过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是主要领导干部,必须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党要管党,首先要管好主要领导干部;从严治党,首先要治好主要领导干部。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看,一把手违纪违法最易产生催化、连锁反应,甚至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这些一把手之所以从“好干部”沦为“阶下囚”,有理想信念动摇、外部“围猎”的原因,更有日常管理监督不力的原因。主要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就越要加强党内监督。正是基于这些考虑,《条例》抓住“关键少数”,把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明确为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条例》所规定的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制度,也适用于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执行《条例》所规定的各项制度,有助于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实效。

  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在全面,必须建立科学系统的党内监督体系。就管党治党来说,“全面”主要是指内容无死角、主体全覆盖、贯穿全过程,涉及各个主体、各个方面、各个部门,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各级党组织都要肩负起监督责任,不断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解决监督主体比较分散、监督责任不够明晰、监督制度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使监督主体及其责任更加明确,各主体监督职责界定更加科学,党员个人参与监督的机制更加完备。要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要完善党员与党员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各级党组织之间的监督,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要把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

  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在严,必须确保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管党治党,必须严字当头,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首先,要通过监督严明法纪。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允许有不遵守党纪党规、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接受监督的特殊党员,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不担责任的特殊组织。其次,要通过监督严管权力。从严治党的关键在于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要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建设,形成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制度安排。再次,要通过监督严抓作风。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及时发现、查处违规行为,尤其要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最后,要通过监督严惩腐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让腐败分子在党内没有藏身之地。

  全面从严治党的要害在治,必须通过党内监督破解管党治党工作难题。问题是时代的声音,是工作的导向。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环节,加强党内监督就是要解决管党治党工作难题。《条例》第五条规定,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为此,《条例》坚持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明确了党内党外监督主体权责,完善了各类监督制度机制,织密了无所不在的监督网。充分发挥好这些监督制度机制的作用,把党内各种问题置于党和人民群众全方位监督之下,有利于及时发现、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提高管党治党能力,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加强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措施

  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条例》系统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实践成果,科学回答了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充分体现了尊崇党章、制度管党、依规治党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把握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条例》精髓,把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运用好、执行好,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全面从严治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党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核心,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支撑。强化党内监督,要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以及下级对上级的监督。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鼓励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要善于进行正确集中,确保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要强化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使全党同志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的办法做好工作。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自觉做表率、树标杆,坚持按照民主集中制议事、决策、办事。

  全面从严治党,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党内监督的有力武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法宝。用好这个武器的关键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让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内政治生活的常态、成为每个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对自己的缺点错误,要敢于正视、深刻剖析、主动改正;对别人的缺点错误,要敢于指出、帮助改进;对同志的提醒批评,要闻过则喜、虚心接受。自我批评要一日三省,相互批评要随时随地。要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班子、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大胆使用、经常使用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使之越用越灵、越用越有效。

  全面从严治党,要充分发挥巡视监督利剑作用。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将“实现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写入总则。实现巡视无例外、监督无死角,这是党内监督的重大发展。要充分发挥巡视监督的震慑作用,紧扣“六大纪律”,增强巡视监督的权威性、针对性、实效性,以监督的无处不在实现纪律的无处不严。要善于见微知著、由表及里,抓住个性、把握共性,把巡视监督和派驻监督结合起来,使巡视节奏更快、效率更高。要善于运用巡视成果,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要分类处置、注重统筹,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要开展“回头看”,揪住不放;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要严肃追责。要充分运用巡视中发现的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知所畏、知所止、知所守。

  全面从严治党,要强化纪委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条例》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体制改革成果,专章规定了纪委监督的职责任务、体制机制、形式程序,提升了纪委在党内监督体系中的重要地位,进一步强化了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职能,明确了纪委监督的方式手段,完善了纪委监督的基本程序。贯彻落实好这些规定,强化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有利于更好发挥纪委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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