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报报告、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实施意见。
今年X月,中中办、国办和中央政法委分别别颁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定》(中办发〔XXXX〕XXX号)和《司法机关内部人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追究规定》(中政委〔XXXXX〕XX号)(以下称“两两个规定”)。高检院相继印印发了关于检察机关贯彻执行行《两个规定》的实施办法。。自治区检察院于X月XX日日制定《X检察机关落实〈司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实施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广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目前,,此项规定未正式下发。“两两个”规定下发后,X区检察察院及时组织干警学习,将两两个《规定》和“实施办法””作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治工作的重要学习内容,采取取召开党组中心组会、全院干干警大会、部门会议等方式进进行集中学习,确保全体干警警熟练掌握相关规定,切实增增强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意意识。同时,严格按照X市院院《关于做好学习贯彻<t;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t;和<司法机关内部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任追究规定>的通知》》要求,区检察院确定专人((各部门内勤),在每季度最最后一个月的XX日前,将该该季度本部门《领导干部干预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处理汇总表》和《司法机关内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汇总表》及及时上报纪检监察室,由纪检检部门上报市院纪检监察处,,并将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内容,作为为考核干部是否遵守纪律、依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重要依依据。
二、繁简分流、轻刑刑快办制度落实情况
X、建建立外部沟通机制,疏通办案案渠道。区检察院注重同公安安机关、人民法院联系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度,建建立《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件的工作制度》。对符合条件件的轻刑案件向侦查机关发出出《快速移送审查起诉建议书书》,督促侦查机关在XX日日内移送审查起诉,同时将该该文书发至公诉部门,予以督督办。
X、建立法律文书简简化机制。对于案情简单、事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不存在在分歧的案件,用精炼的语言言对证据加以分析概括,尽可可能简化文书制作,避免完全全照抄照搬证据材料。公诉部部门针对轻刑案件(如:危险险驾驶案件)制定了相对固定定的审查报告简化制作模板,,精炼制作讯问笔录,并建立立了“书面汇报”与“口头汇汇报”相结合的汇报机制、实实行繁简得当的内部审批程序序,加快案件内部审批速度。。
X、轻刑案件优先办理。。凡是公安机关建议快速处理理的案件,受案后,快速分案案,承办人快速审查案卷,对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犯罪罪嫌疑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件,简化办案流程。讯问犯罪罪嫌疑人时着重听取其就涉嫌嫌犯罪有无辩解、是否提出控控告申诉等问题。电话告知被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所享有的的诉讼权利,口头听取其意见见,提高办案效率。
自XXXXX年至今,区检察院受理理公安审查批捕案件XX件XXX人,全部在X天内办结,,平均办案时间为X天。通过过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有有效促进案件规范化办理,实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有机统一。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问题:一是缺乏法律规定。最最高检制定的《关于依法快速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明确规定了轻微刑事案件的的范围、条件、审查逮捕和审审查起诉期限、办案程序及相相关法律文书等,但《刑事诉诉讼法》对此并无规定,执行行过程中存在很多困难。二是是跟踪督办缺位。公诉部门与与法庭配合不够默契,对刑事事和解主动性不强,在适用审审判程序选择上存在分歧,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快速办案案进程,缺乏起诉后跟踪督办办的作用。
下一步打算:
X、统一适用轻刑快办案件件执行条件,进一步明确办案案机制。由于修改后的刑事诉诉讼法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围规定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的案件,《意见》中“可能判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就可可作相应调整。一是明确规定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都都可适用轻刑快审机制。二是是明确共同犯罪案件对轻刑快快审机制的适用。如对于现有有证据足以证明在案犯犯罪事事实的共同犯罪,即使同案犯犯在逃,如果符合轻刑快审机机制适用条件的,也应当适用用该机制办理。
X、强化轻轻刑快办办案意识,提高简易易程序适用比例。自去年以来来,区检察院实际审结公诉案案件中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的高达XX.XX%,但其其中适用简易程序的比例只有有X.X%。对此,强化办案案人员适用轻刑快审机制的意意识。如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段要切实履行及时启动轻刑快快审机制的职能,对符合条件件的案件,尽可能缩短审查起起诉办案期限;加强案件审查查,保证案件的起诉质量。在在适用轻刑快办案件的过程中中,避免办案流水化,强化责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办案责任任终身制。
X、化解矛盾后后应加强事后监督和帮教工作作。对于适用刑事和解案件的的犯罪嫌疑人,应做好跟踪监监督和回访帮教工作。一方面面,监督公安机关是否存在久久侦不结、以保代侦、不按时时移送起诉等问题;另一方面面,对经过刑事和解后的未成成年人犯罪和其他轻微刑事案案件犯罪嫌疑人进行有针对性性的帮教工作,积极预防和减减少重新犯罪。
三、落实司司法人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检检察官办案过错惩戒办法。
X作为第二批检察改革试点省省份,吴忠市院、青铜峡市院院、盐池县院作为首批试点单单位将于XXXX年XX月完完成改革。XXXX年元月在在全区推行检察改革。按照上上级检察院的要求,区检察院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副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其他党组组成员为成员的检察改革小组组,领导小组下设政工科,具具体负责检察改革工作的具体体实施。通过召开专题党组会会深入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系列讲话话精神,牢牢把握改革试点工工作的正确方向,确保改革试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同时时,深入做好思想稳定工作。。对全体干警的思想状况进行行全面的摸底排查。检察官员员额比例总体上要整体把握,,从严掌握,留有余地,为暂暂时未能进入员额的优秀人才才留下入额空间,让有发展潜潜力的年轻人看到希望。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这是我们党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要求。深刻领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决定》精神,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深刻认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
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司法保障。司法机关担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神圣使命。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处于快速发展的关键阶段,各种矛盾和问题集中出现,机遇和挑战并存,司法工作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作用、影响更加凸显。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举措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我国法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没有完全做到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律缺乏必要的权威,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有效的执行。因此,保证宪法和法律得到统一、正确、严格实施,已经成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关键。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法治建设的重点。《决定》进一步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司法机关作为执行法律的专门力量,不仅自身应该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权力,保证公正司法;而且应该监督行政机关依法用权、公民依法办事,推进依法行政、全民守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保障。只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才能在全社会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法治秩序,才能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
(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
公平正义,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只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才能实现长久稳定的和谐。当前,我国社会大局总体稳定。同时,必须看到,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社会矛盾高发的局面短期内难以根本扭转,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大量存在,迫切需要发挥司法权利救济、定分止争的作用。多年来,司法机关为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群众广泛认可。但是,也要看到,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的问题仍然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了恶劣影响,损害了司法权威。必须加大司法体制改革力度,拓展司法体制改革深度,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司法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司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由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我们国家政权的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公民的权利意识、民主意识不断增强,遇事“找法律”、“讨说法”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大量矛盾纠纷以案件的形式汇聚到司法领域,法律手段成为调节社会关系的主要手段。人民群众关注的权益保障、公共安全、公平正义三大问题,都与司法密切相关。社会公众对司法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要求维护社会稳定,而且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不仅要求实体公正,而且要求程序公正;不仅要求享有知情权、表达权,而且要求享有参与权、监督权。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司法能力不相适应的矛盾,已经变得十分尖锐,如何正确解决好这个问题,也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的考验。必须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责任感、紧迫感,加快司法体制改革步伐,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民主,完善保障人权的司法制度,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和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
(一)进一步做好员额法官补充选任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议精神,统筹控制我院法官员额限定比例和总量,科学配置法官员额资源,择优选任员额法官,促进我院法官队伍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2016年2016月末,根据高法明传[2017]2016号文件要求,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员额法官补充录用工作并制定《市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动态调整和员额法官补充选任实施方案》。我院有#名法官报名,经过全院干警投票最终推选出#名法官参加笔试考试。同时,针对拟任员额法官的政治素养、廉洁自律和工作实际等方面进行会议推荐、谈话推荐、考核谈话、日常工作考核工作并向省院报送入额相关材料。#月2016日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第一届第八次全体会议审议、表决和确认,我院完成补充员额法官#名。
(二)员额法官等级确认和晋升工作
按照《省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省法官、检察官等级晋升办法(试行)》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我院为2016名员额法官晋升了法官等级。
(三)落实员额法官工资工作
根据《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为了更好地服务审判工作,把员额法官职业保障落实到位,我院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最大限度地从干警利益出发,其中落实员额法官工资待遇问题2016人次。直至2017年#月,我院员额法官工资问题已圆满完成。
在推进司法改革过程中,我院会继续加强政策解读和思想引导工作,密切关注职务套改、薪酬保障等政策并按照要求积极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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