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xx委《关于结合努尔·白克力严重违纪违法案开好专题xx会的通知》要求,我认真学习研读了文件通知和省委、省纪委主要领导讲话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案为镜、对镜反思,认真查找、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现将剖析检查情况汇报如下,请大家批评帮助。
一、对努尔·白克力案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的认识
努尔·白克力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四个意识”,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毫无顾忌、不知敬畏,性质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给党和国家事业造成了严重损害, 给国家能源局建设造成了严重损害。中央对努尔·白克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和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充分表明了法律面前没有特权、没有例外,任何人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努尔·白克力违纪违法案件,在党和国家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历史进程中,不是第一个,更不是最后一个,我要切实对照努尔·白克力案例,以之为反面教材,深刻反思、以案为鉴、举一反三、以案促改,坚决与赌博敛财、不严不实、圈子文化等作斗争,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切实肩负起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始终保持合格党员的政治本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精神上来。努尔·白克力案再一次证明,思想滑坡是行为越轨的必然,侥幸心理是违规违纪的前奏,小节失守是受到惩处的开端。历史的镜鉴告诫我们,触犯纪律没有回旋余地,遵守纪律没有时间盲区,执行纪律没有人情可讲,必须时时刻刻绷紧法纪弦,不碰高压线,加强点滴积累,注重持久磨练,多一些自控,少一些冒失,多一点理智,少一点冲动,切实养成遵规守纪的好习惯。
二、深入查摆存在问题
总体上讲,我认为自己担当负责,履行主体责任,坚守做人底线,坚持党性原则,自觉向中央基准看齐、与省市要求对标,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政治上,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做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工作上,履职尽责、勇于创新,没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工作纪律,没有消极应付、以权谋私等问题,但严格对照检查,我觉得自己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一)理想信念方面:一是存在精神懈怠的问题。随着工作年限的增长,缺失了才参加工作时,才加入共产党时的那种热情和积极性逐渐萎缩,工作缺乏激情、缺乏锐气。出现了精神懈怠,思想墨守成规,不在状态,满足于按部就班的应付,有得过且过的思想。比如,自己今年分管“抓转促”工作,基本上满足于完成省上的工作要求,只要不出差错就行了,在超前谋划、积极提出意见建议方面做得很少,及时主动向刘书记做专项汇报的次数更少。二是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有欠缺。长期在市委工作,积累了一些宏观层面上的抓部署、抓协调工作经验,但缺乏深入基层、解决好最后一公里的工作措施和办法,服务群众的宗旨意识有欠缺。比如,自己在“脱贫攻坚”工作,只是做到了全面落实好中省市“八个一批”等一些政策层面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真正深入贫困村、贫困群众当中,投入调研、探讨解决具体实际问题的工作时间、工作精力,还不够。
(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政治敏锐性、自觉性还不强。对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新变化反应迟钝,尤其是对一些改革精神理解不透彻,把握不准确,落实不到位。比如,新时期中省相继提出了“从严治党”、“绿色共享”、“五位一体”、“追赶超越”、“三项机制”等一些重大决策部署,在日常工作中,紧紧只是挂在口头上,写入汇报中,真正在联系实际、统筹协调推进,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方面做得还不够到位。
(三)作风方面:一是抓党建促脱贫工作融合不够紧密。工作中存在抓党建与促脱贫“两张皮”的现象,没有找准实现“党建”与“脱贫”的紧密结合点,实现“党建”与“脱贫”的有机结合、共赢双收。比如,我们虽然在非公党建方面有所创新,积极开展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提升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基层企业党支部主体作用的发挥,第一书记的履职情况,与做到“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实现党的建设和扶贫开发“无缝对接”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领导干部骨干带头作用,发挥还不是很到位。二是群众观念淡薄。这几年随着工作变动,脱离群众、融入群众不到位的问题逐步显现。比如,在扶贫包村脱贫攻坚工作中,虽然自己经常深入镇办、村组,检查、安排脱贫工作,但基本上都是以开开会、看看产业为主,重视了镇村脱贫产业和基础设施改善,忽视了与贫困户的交流和对他们的帮助,真正步入农家小院,与贫困群众促膝长谈、拉家常、做调研、解决问题做得还不够。
(四)担当作为方面:与“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的要求有差距。到X工作以来,虽然能与同志们团结共事,兢兢业业工作,保持了较好的精神状态,较好地完成了各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但严格按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的标准和要求来衡量,还是有一定差距的。比如,在“讲奉献、有作为”方面,仅仅只是做到了尽职尽责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没能在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当标兵、作示范,与“甩开膀子干事业,扑下身子抓落实,立足岗位作奉献”,切实完成好党赋予的使命等方面,与先进党员、模范党员的标准还有很大差距。
(五)组织生活方面:一是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的学习自觉性还不够。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绝大多数数都是以集体安排学习、规定篇目内容、分管业务工作为主,注重国家大政方针、政治理论和分管业务方面的学习,存在学习得多,思考得少的现象,自觉性、系统性、研究性、全面性学习做的还不够到位。比如,对“五大理念”、“四个全面”等一些新问题、新知识,钻研的还不够深,仅仅停留在一个宏观的概念理解层面,没能很好的、深入的渗透到工作的方方面面。二是关心爱护干部不到位。平时以联系、安排、检查工作为主,与分管联系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打交道,忽视了与干部的思想交流和沟通。比如,来X市委工作已经8个月了,对分管和联系以外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还有叫不上名字的,尤其是对分管和联系单位的一般干部接触更少,更别说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关心他们的生活问题了。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敢管敢严的力度有待加大。工作习惯于“经验主义”“老办法老套路”,思想不解放,又怕“蝗虫吃过界”的思想,面对当前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敢管敢严的力度不够。工创新意识不浓。比如,全市“抓转促”专项整治开展以来,虽然按照惯例我们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出台了相关配套办法,建立了“月考季评、责任追究、三个一制度”等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但在“抓转促”专项整治明查暗访工作中,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对查处的问题没能及时处理,致使从严执纪、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不实,导致“抓转促”工作在全市的亮点不是很多,经验也不是很成熟。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通过反思努尔·白克力案件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对照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我认真分析自身存在问题产生的根源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宗旨意识不够,导致理论与实践脱节。党章是共产党员一切行动的指南,面对党章,对照党章,才知道自己距离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距离还很遥远,才知道自己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存在着比较大的差距。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没有把学习党章,学习党的方针、路线、政策放到重要位置,导致工作中自己与党章要求渐行渐远,从而不能深刻、细致的领会和把握党的政策精髓,不能理论联系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工作中缺少了用马列主义的观点系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不能够用党的理论科学的指导工作实践,学习满足于水过地皮湿,工作局限于按常规,凭经验,口号喊得多,会议开得多,样子摆的多,实际落实少,宗旨意识欠缺。
二是服务意识不够,导致与群众关系疏远。没有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在工作上群众观念淡薄,指导工作主观意志成份多,为群众想的少、做的少,服务群众,缺乏真功夫。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只注重工作成效,不关注工作过程,深入田间地头、农家小院做调研少,坐在机关做决策、安排工作多,了解群众真实想法少,开会、发文件走形式多,致使工作越来越不接地气,特别在“抓转促”工作中,面对脱贫攻坚任务重、时间紧的形势,甚至产生了一些急功近利的思想,凡事想快刀斩乱麻,出现急于求成的现象,在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方面做得不实。
三是创新意识不够,导致工作责任落不实。在分管工作和联系单位管理上,有随大流,过得去的就行的思想,存在“求稳多、求进少”的倾向,创新的想法和愿望还不强,认为工作上过得去就行,不求冒尖,但求稳而不乱,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按部就班,认为只要规规矩矩地按条款、按规章制度办事,工作不出错,不添乱子,也就问心无愧。没有发扬跳一跳摘桃子的精神,为自己树立起跨越的高标杆,缺乏向更高目标追求和奋斗的激情与勇气。致使工作责任落不实,有时不够深入,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创新意识淡化,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四、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将制逐个定整改方案,采取以下五项措施,强力进行整改。
一是强化学习,全面提高素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学习党章党规,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方式,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围绕专题学习讨论,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学习党章等内容,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掌握党的基本理论的科学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实质,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不断提高理论和工作水平。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结合工作实际,全面熟悉掌握“抓党建转作风”等各项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业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广泛学习经济、法律、科学、文化、社会、历史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拓宽知识面,用人类创造的优秀文明成果充实自己、提高自己,努力适应新的形势,新的变化。
二是牢固宗旨,主动为民服务。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甘作人民公仆的思想,在脱贫攻坚的实践主战场,时刻牢记“我是谁,为了谁”。认真落实走群众路线的工作要求,多倾听群众的批评和意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拥护不拥护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帮助解决困难群众遇到的实际问题,只要符合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难度再大也要努力办。违背群众意愿的事,与民争利的事有再大的诱惑也要坚决抵制,实实在在地为基层群众办一些实事、谋一些好事,切实做到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利益上维护群众。
三是大胆创新,力求突破发展。立足岗位,立足实际,打破常规,开拓创新,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全新的思维去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围绕如何推动全县率先在全市脱贫摘帽为中心,切实增强发展认识、服务认识和责任认识,及时向县委提供科学有力、分析有据、价值重要的决策参考,全面提高工作效能,力争在“抓党建促脱贫”等分管工作上有所突破和创新,能打造一批全县有看点,全市有影响的工作亮点和经验,为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强保障。
四是勇于担当,争当合格党员。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要求体现在日常工作中,体现在具体细节上。工作以大局为重,服从组织,勇于担责,自觉把两学一做的过程,变成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增强党性,磨练意志的过程。坚持科学的态度和求实的精神,兢兢业业地做好各项工作,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质量观念,以积极主动,分发向上的精神状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约束自己,正确对待个人得失,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按新新时期对党员的新要求,坚持以知促行,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的合格党员。
按照省、市、区委关于蒲波案“以案促改”专题xx会有关要求,党委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了“以案促改”整改措施,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对照蒲波案暴露出的问题,汲取魏民洲、祝作利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深刻教训,以案为镜、对镜反思,认真查找、剖析班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现对照检查如下。
一、对蒲波违法违纪问题的认识
蒲波身为党的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与人民毫无感情,道德败坏,腐化变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这充分表明了我们党从严治党、严惩腐败、建设廉洁政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蒲波案案情重大、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给委班子带来了深刻的警示教训: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信仰信念,忠诚、清白做人,干净做事,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二是学研不深入,发现问题不准,提出的处理意见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三是改进文风会风上做得还不够。为了应对上级检查,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
关于选人用人方面。在干部队伍长远建设上还缺少科学统筹谋划,班子成员年龄都在40岁以上,年轻干部少,交流轮岗力度上还不够大,对年轻干部培养方面还需要加强。
关于扶贫资金监管、公共资源方面的问题。能够严格遵守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在办公用品采购、租车、给包抓村提供帮扶资金方面严格审核,但是在日常工作中干部节约用水、用电意识不强,纸张等办公用品浪费情况依然存在。
建立亲情政商关系方面。班子成员在与商人交往中能正确把握政商关系,带头遵守相关规定、严格要求,做到清白做人、干净做事。但是也存在着与商人交往的分寸不好把握,警惕性过强,为了“清”而对商人敬而远之,不利于构建良好的政商关系。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通过认真剖析,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想信念还不够坚定。对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建设抓的不够牢,没有真正把加强党性修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必修课,集体学习有时通过会议或者宣读文件的形式进行学习传达,深入研讨的时间较少;个人自学缺乏足够的监督力度,学习计划被当作“软指标”,思想教育、精神激励和灵魂洗礼不够,放松了对党性修养的再锤炼。
(二)担当意识还不够强。新形势下,对政策的把握不够准,应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到位,导致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勇气不够足,探“盲区”、辨“误区”、闯“难区”、破“禁区”的胆子不够大。有的在精神状态上满足于已经取得的成绩,有凭经验、吃老本的现象,用开放思维和开阔思路来谋划工作的能力不够,缺乏自我革新的冲劲。
(三)宗旨意识有所淡薄。与基层群众的密切联系有所弱化,尤其是对群众的呼声、疾苦、困难了解不够,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有所淡化。下基层听取干部汇报的多,直接联系群众的少,没有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导致在想问题,办事情的时候没有从老百姓的所想、所需、所求出发,得心应手的工作抓得多些、实一些,难度大、见效慢的工作抓得虛一些、少一些。
(四)制度执行有所松懈。对执行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高标准、严要求,认为只要自己干净干事,不违法违纪就行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主动性不强。
四、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班子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整改。
(一)以案促廉,筑牢防线。给予冯新柱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鲜明态度和坚强意志,也再次表明,不论任何人违犯法纪都要依法依规处理。班子要经常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吸取冯新柱案的教训,以案件中反映的问题为镜,坚持“以案促改”,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法纪意识,严格自律,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落实好“一岗双责”,以实际行动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牢记宗旨,为民谋福。认真研读学习脱贫攻坚相关学习材料特别是习近平在打好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讲话,领会精神实质,明确任务要求,认真负责地抓好zd综治助力脱贫攻坚工作。身体力行,经常性深入到镇(街道)和所包扶贫困村、户,认真了解他们的实际状况,帮助他们解决困难。
根据省、市纪委和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xx会的通知》要求,对照十九届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开展查摆、剖析、整改落实,尤其是注意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内容;同时根据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要求,我深刻反思和汲蒲波案件的教训,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查找存在问题,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对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认识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蒲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蒲波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公务接待,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违反廉洁纪律,为其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收受礼金;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决策;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党中央对蒲波的处分决定,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和顽强意志,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广东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爱护。蒲波问题折射出部分地区、个别单位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廉洁自律规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还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蒲波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与亲属结成利益共同体,利用财政资金审批权多方承揽工程,与私营企业主相互勾结,以“合法商业行为”之名掩盖权钱交易之实,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属于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要深刻汲取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惨痛教训,切实用好这个典型反面教材,进行深刻对照检查,更加自觉更加严格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对于反腐败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蒲波严重违纪问题,深入研究分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败工作的重点难点,突出问题导向,研究制定扎实有效的思路举措,进一步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确保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落到实处,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这场硬仗。
二、查摆剖析问题情况
(一)抓党性教育的精准性、实效性不够强
(二)落实“一岗双责”还不够从严从紧
(三)抓干部监督管理的长效性还不够到位
(四)“四风”为痼疾难除,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依旧频发
(五)对制度的跟踪问效韧劲还不够足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
(二)党性教育不够入脑入心
(三)纪律之弦绷的不紧
(四)上传下达工作推进有待提高
四、个人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学习。
二是深入基层、将谈心谈话机制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四风”建设,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是突出政治标准,选好用好干部。
五是扎紧制度笼子,营造清正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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