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研究决定召开这次调度会议,主要是全面了解各乡镇和有关县直部门单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情况,推进脱贫攻坚加紧加快进度。参加会议的有各乡镇党委书记、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全体人员。刚才,X个乡镇和X部门汇报了前段脱贫攻坚工作情况。从汇报和了解到的情况看,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和困难风险挑战,脱贫攻坚工作全面开展,进展顺利。但仍存在进度不平衡、不严不实、质量不高等问题。为确保高质量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再强调以下五点。
一、务必再强化“清零”意识,确保贫困人口全部如期脱贫
一是全面完成减贫任务。要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标准,对剩余未脱贫的X户X人贫困人口,组织干部逐村逐户逐人进行研判,因户因人精准施策,完善工作台账,实行挂图作战,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逐一“清零”销号,确保现行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如期脱贫。
二是扎实开展“补缺行动”。要坚持现行标准,持续排查所有农村居民“两不愁三保障”存在问题,及时全面查缺补漏,一项一项整改“清零”,一户一户对账销号,全面补齐“两不愁三保障”短板,扶持所有已脱贫人口持续提升生活质量和水平,确保经得起普查抽查。
三是强化动态监测管理。要建立健全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对低保户、危房户、重病户、残疾人户、独居老人户、无劳动能力户等X户X人的边缘户和X户X人的脱贫监测户进行特别关注、建立台账、专册管理、重点监测,防止脱贫人口返贫,防止边缘人口致贫,实现返贫和致贫“清零”,确保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四是实施脱贫攻坚普查。要成立县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形成以统计调查和扶贫部门为核心,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组织架构,深入研究、精心编制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重点调查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获得帮扶情况、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等,核实脱贫攻坚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无数字脱贫”“无虚假脱贫”。
二、务必再强化“巩固”意识,全面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一是加强搬迁后续扶持。要认真落实省市委关于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扎实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对全县X户X人易地扶贫搬迁户进行“回头看”,逐户落实产业就业等后续扶持措施,杜绝搬迁户“两不管、两头跑”问题。大力扶持新社区工厂转型升级,对X以上的易地搬迁安置社区至少创办X家新社区工厂,其中X户以上的至少稳定就业X人,X户至X户的至少稳定就业X人,充分保障搬迁群众安居乐业。
二是拓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收渠道。要扎实落实《支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十条措施》,有效利用农村各类资源资产资金,因地制宜拓展增收选路子,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坚决消除“空壳村”。指导各村规范管理和运营集体“三资”,加快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份配置,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账目不清、管理混乱,力争到2020年底,每个村的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
三是积极推进消费扶贫。要大力扶持各类扶贫实体和网络平台,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第一书记扶贫超市”消费扶贫载体和机制,扎实推进扶贫产品进商场、进高校、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酒店“六进”活动,适时组织开展农特产品集中展销,多渠道推动更多的农村特色产品转化为商品。要加强县、乡镇、村三级电商销售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广“电商+合作社+贫困户”“一店带多户”“一店带一村”模式,确保所有已建成村的项目规范运行,带动更多的贫困户增收。
四是加大社会扶贫力度。要持续推进与XXX市全方位、深层次、多领域经济合作与扶贫协作,持续加大扶贫协作项目争取力度,力争2020年支持资金增长30%以上。要主动对接国有企业、高教系统和医疗卫生三大帮扶体系,争取更多资金和项目支持。要抓好XXX等X个省市单位对口帮扶衔接,动员县慈善协会、女子创业协会和市场主体等社会力量主动参与扶贫,深入推进“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凝聚社会合力巩固脱贫成果。
五是持续激发内生动力。要大力开展“诚孝俭勤和”新民风建设,大力推广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做法,通过多种渠道,教育和引导贫困群众改变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要鼓励和支持贫困群众发展产业增收脱贫,采取劳务补助、劳动增收奖励等方式,提倡多劳多得、多劳多奖,减少简单发钱发物式帮扶,杜绝“保姆式”扶贫,杜绝政策“养懒汉”。要加大对自力更生脱贫典型的表彰宣传,树立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价值取向和政策导向。
三、务必再强化“稳定”意识,确保扶贫政策接续稳定性
一是加大产业扶贫力度。要继续落实不少于X万元的产业奖扶资金,大力扶持“X个X万”脱贫产业,确保贫困群众经营性收入占比只增不减。要全力打造“旅游+贫困户”新业态,扶持发展一批旅游扶贫示范村(点),带动一批贫困户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实现增收脱贫。要持续巩固市场主体带动贫困户脱贫成果,根据省市产业脱贫资金切块规模,加大对扶贫经营主体奖补力度,完善带贫益贫机制,提高贫困户的参与度、受益度,带动贫困群众稳定持续增收。
二是加大就业扶贫力度。要坚持就地就近就业,进一步完善以转移就业和公益专岗为重点的多元就业扶贫体系,确保有劳动力的贫困家庭至少1人稳定就业。要加大公益性特岗和公益性专岗开发力度,新增或补充的各类社会服务、公益性和扶贫就业专岗,重点安置深度贫困村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三无”贫困劳动力。要加强家庭手工业培育,积极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返乡投资,带动贫困人口就地就业脱贫。要开展贫困劳动力培训,确保全县有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力都能掌握一技之长。
三是全面落实保障政策。在攻坚期内所有脱贫户要继续按规定享受各项扶持政策,稳定脱贫基础。教育扶贫要扎实落实保学控辍X条措施和“XXX”责任制,建立从学前教育到大学全方位的资助体系,确保适龄人口一个不少地接受义务教育,所有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学生一个不少地享受教育资助。健康扶贫要落实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实现贫困人口看病有地方、有医生、有制度保障。兜底保障要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提供保障,确保“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坚决防止“脱贫即脱保”问题。
四、务必再强化“均衡”意识,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项目资金整合。要建立扶贫资金稳增长机制,县财政按照不低于地方一般预算收入X%的比例、增长不低于X%的幅度安排专项扶贫资金。要加大对上项目资金争取力度,确保中省涉农整合资金规模不减,做好涉农整合资金调度,各类涉农项目资金做到“应整尽整”。要规范项目管理,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落实扶贫领域资金全口径监管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强化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要按照“不漏一镇、不漏一村、不漏一项目”的要求,对脱贫攻坚以来所有扶贫项目进行审计全覆盖,不断提升扶贫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是补齐基础设施短板。要倾斜涉农整合项目资金,统筹谋划推进X个行政村路水电讯等建设项目,全面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要安排扶贫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贫困发生率较高、贫困人口规模较大的非贫困村小型公益基础设施及产业配套设施项目。要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对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实现通客车目标。要以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卫生厕所改造,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三是加强扶贫资产管理。要制定扶贫资产管理运行方案,对扶贫存量资产开展全面摸底、确权登记,规范收益使用分配,确保扶贫资产有人管、有钱管、有机制管,持续发挥效益。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安全饮水、村组道路、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站、敬老院等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长效机制,落实管护责任,解决农村设施“有人建、无人管”问题,促进工程长久发挥效益。
五、务必再强化“保障”意识,完善健全脱贫攻坚保障机制
一是做实领导保障,持续强化脱贫攻坚责任。要严格落实“三级书记”抓脱贫责任,扎实开展贫困对象“遍访行动”。要进一步强化县委对脱贫攻坚统揽,县委每月至少专题研究1次脱贫攻坚工作,党政主要领导每月至少要有5个工作日用于扶贫。要认真落实县级领导“三个一”责任制,县级领导每人联系一个乡镇、主抓一个贫困村、负责一项脱贫攻坚工作。要继续推行村总队长制,进一步强化总队长对所负责村脱贫攻坚工作的统筹。要坚持乡镇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乡镇、村干部主要精力用于脱贫攻坚。要对建档立卡人口规模较大、剩余贫困人口较多的村实行挂牌督战。
二是做实工作队保障,保持集中攻坚力度不减。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乡镇作战部和行业部门扶贫干部要保持相对稳定,所有驻村工作队和包户干部人员不变、力量不减、标准不降。要加强“四支队伍”管理,将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扶贫绩效与包联贫困村评估考核直接捆绑,把村干部80%薪酬与脱贫攻坚绩效挂钩。要注重发挥考核的正向激励作用,对如期完成任务且表现突出的乡镇和部门党政正职予以重用,对在脱贫攻坚中工作出色、表现优秀的扶贫干部提拔使用。
三是做实防险保障,加强脱贫攻坚风险防范。要统筹兼顾贫困村与非贫困村、贫困户与其他农户之间的政策均衡问题,防止因享受政策利益不均衡而引发矛盾。要预防金融风险,严控扶贫小额信贷逾期和不良贷款,互助资金流失或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要完善考核方式方法,坚持实事求是,坚决杜绝资料档案脱贫、拍照作秀扶贫的错误道路。要认真落实贫困县各项约束机制,扎实开展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坚决防止和纠正扶贫领域各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四是做实宣传保障,抓好脱贫攻坚总结宣传。要继续深入宣传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生动实践和典型做法,2020年重点围绕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发展等方面,抓好示范培育、树立样板。要大力宣传长期奋战在扶贫一线上扶贫干部和扶贫系统干部先进事迹。要全面系统总结脱贫攻坚工作成果,成立工作专班,系统整理脱贫攻坚工作档案。要创新宣传方式,鼓励创作具有时代特色的脱贫攻坚文艺作品,优化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的环境,形成勇于斗争、奋斗幸福的浓厚氛围。
同志们,攻坚要有硬举措,脱贫要有实成效。年底前完成脱贫任务,时间紧、要求严、任务重,这既是压力、也是动力、更是责任,各级各部门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责任担当、紧迫意识,切实加大力度、加快速度、加紧进度,坚决不让一个贫困人口掉队,坚决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今年,国家将全面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普查,这项工作已经启动,县级试点完成后再开展全面普查工作。小偏整理了2020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方案精选3篇,希望能帮助到您。
2020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方案
今年,国家将全面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普查,这项工作已经启动,县级试点完成后再开展全面普查工作。工作机制是“省负总责、市抓推进、县间交叉、乡镇摸底、村建专班”。这项工作事关脱贫攻坚工作质量,责任重大。为高质量通过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在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前,对镇、村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全面核查,进一步查漏补缺,弥补不足。现就我镇开展全面核查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核查范围
此次核查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全镇乡村户籍人口“两不愁,三保障”情况,重点是建档立卡户;二是全镇行政村基本公共服务情况。
二、核查组织
此次全面核查,镇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以村为单位,统筹抓好工作推进,全镇行政村都要成立工作专班(贫困村由镇包村副职领导干部、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组成,非贫困村由镇包村副职领导干部和村干部组成),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户、村全面核查工作。
三、核查具体内容
(一)核查农户
通过对乡村户籍人口逐户排查,核查“两不愁、三保障”是否得到解决,还存哪些问题,查漏补缺,建立整改台账。工作中,要充分利用建立健全“六个清单”、“分类管理、精准施策、挂图推进”专项行动等工作成果,突出实际、实用、实效性,重点抓好“三核实两完善一确保一防止”:
1.三核实:即核实脱贫户、贫困户、一般农户,镇村干部逐村逐户开展核对、核查工作,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逐户填写《入户核查表》。
对存在问题的户,要分别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举措,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完成。(相关表格和台账式样附后)
(1)核实脱贫户,重点核查脱贫质量是否达到标准,看是否存在退出质量不高问题,包括是否存在错退、返贫和脱贫监测户。核查的内容主要有:家庭基本情况,收入来源(核实2019年家庭人均纯收入是否稳定达到3600元以上),产业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住房安全、易地扶贫搬迁、饮水安全、生态扶贫等政策落实情况,后续巩固提升措施,是否存在应享受扶贫政策而未落实到位现象;如是脱贫监测户,还要看防贫举措是否落实,返贫风险是否解除。对核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户要建立问题整改台账。
(2)核实贫困户,重点核查脱贫举措谋划实不实,看能否如期实现稳定脱贫。核实的内容主要有:家庭基本情况,收入来源(估算2020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能否稳定达到4000元以上),产业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住房安全、易地扶贫搬迁、饮水安全、生态扶贫等政策制定和落实情况。对于脱贫有困难的户要建立问题整改台账。
(3)核实一般农户,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漏评和致贫风险。核实的内容主要有:家庭基本情况,收入来源(核实2019年家庭人均纯收入是否稳定达到3600元以上),“两不愁三保障”是否存在问题。对于纳入防贫范围的边缘户,还要看防贫举措是否落实,致贫风险是否解除。对于生产生活稳定的农户采取列表管理,对于存在漏评、致贫风险的户要建立问题整改台账。
2.两完善:即在入户核实的基础上,完善线下台账和相关资料信息、完善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线上相关数据信息,做到线下线上信息一致。
一是完善线下信息,以村为单位,建立健全四本台账,同步完善相关资料:建立健全四本台账:《建档立卡户摸底表》、《一般农户花名册》、《建档立卡户问题整改台账》和《一般农户问题整改台账》,制定帮扶措施,压实责任,推进问题整改;完善相关资料。主要是扶贫手册、连心卡(明白纸)、社保和医保卡(证)、住房安全等级评定或鉴定报告(证明)、饮水安全证明(鉴定报告)和季节性缺水应急措施、慢病鉴定报告等资料,为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入户调查奠定坚实的数据信息基础。
二是完善线上信息,依据入户核实情况,对建档立卡户,线下信息与线上信息不一致的,要逐一在国家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上进行修改完善,确保线下线上信息一致。
3.一确保:即确保精准施策。
对入户核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分析汇总上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上报的问题,进行集中研究制定帮扶措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联系人、完成时限。镇、村要全面抓好落实,要做好和各行业部门对接,确保逐条、逐项落实。
4.一防止:即防止出现整理档案,做表面文章现象。
镇村两级要以“严谨、准确、细致、真实”的原则,把工作中形成的资料留存好。
(二)核查行政村
主要围绕行政村基本情况,基本公共服务(饮水安全、卫生服务、教育服务、电力供应、金融服务、通讯服务、交通设施等),经济发展,扶贫政策落实,组织建设,驻村帮扶等,逐村逐项核查并填写《村级核查表》。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要逐村建立《行政村问题整改台账》(相关表格和台账式样附后),制定整改措施,压实责任,限期整改。
四、核查进度
核查工作拟从2月下旬开始,到6月20日基本结束。
(一)准备阶段(2月底前)
1、镇成立《镇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组建《镇脱贫攻坚普查办公室》,制定《镇关于做好脱贫攻坚普查前准备工作的工作方案》,成立脱贫攻坚普查准备工作督导检查组,村级组建核查专班。
(二)核查工作开展阶段(3月底前)
如疫情防控情况允许,要逐村逐户逐人开展全面核查。建立好四个台账,制定好整改举措,各方面的举措,都要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联系人、完成时限。
(三)问题整改阶段(5月底前)
对照两问题整改台账,逐户落实帮扶措施,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取得预期成效。
(四)核查工作总结阶段(6月15日前)
对核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问题整改台账中的问题,逐项进行核对,查看整改完成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报县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做好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实行镇领导包村的工作制度,各相关单位、各村要高度重视,要成立脱贫攻坚普查组织,明确牵头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强化核查工作指导,严格按照脱贫标准执行,查找不足,补齐短板,提高脱贫质量,全面核查及问题整改工作要在5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强化督导检查。镇普查督导检查组要将核查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日常督察巡查工作内容,加大督查力度;镇党委、政府把核查工作纳入脱贫攻坚督导检查重要内容,随机组织督导检查和日常暗访工作。对工作开展不到位的村进行通报批评。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治理的重大部署,扎实抓好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落实,着力发现和推动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中腐败和作风问题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市委决定对县区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工作、市级脱贫攻坚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巡察。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我们第六专项巡察组负责巡察平利县、镇坪县、市住建局、市民政局等单位。
这次巡察是市委交付的重要政治任务。今天,我们在召开这个动员会,主要是说明来意,达成共识,增进了解,同心协力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下面,我就做好这次巡察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
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党内监督的战略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巡视巡察工作的职能定位也作出了重大调整,党中央要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做到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巡察是巡视的延伸和补充,市委部署的本次专项巡察,是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完善党内监督的一项新的重要举措。
首先,开展专项巡察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巡察工作与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一脉相承,是其拓展和延伸。此次专项巡察工作就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具体举措,更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其次,是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基层的现实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当前,在全面从严治党上存在重视程度层层降低、责任传导层层减弱的情况,我们开展巡察工作,就是为了完成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传递到基层这一政治任务。所以我们的主要任务是政治巡察,即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通过开展巡察,有助于发现和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及时传导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压力;通过开展巡察,有助于发现和处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腐败、纪律、作风和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开展巡察,有利于补齐基层党内监督短板,警醒少部分、唤醒大部分,进一步增强基层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通过开展巡察,有助于发现并推动解决基层制度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有效形成发现问题、倒逼改革、创新制度的良好机制,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再次,开展党委巡察工作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手段。我们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把握反腐斗争纵向深入、驰而不息的新常态,通过建立巡察制度,盯住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不放,铲除基层不正之风这一滋生腐败的温床;紧盯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真正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通过巡察,敏锐发现问题,深入分析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二、把握对象内容
一是巡察对象,突出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党委巡察工作办法》中,确定了巡察对象是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扶贫领域,主要针对市级扶贫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党组织,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镇(办)、村(社区)党组织,巡察中发现问题涉及相关职能部门党组织等。扫黑除恶,主要针对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领域和镇办、基层站所、村(社区)党组织;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对群众反应强烈的黑恶势力查处打击不力的相关职能部门党组织。
二是巡察内容,聚焦中心任务。本次巡察自今天开始,至7月底结束。巡察内容为:扶贫领域,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和市委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发现并推动解决以下问题: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扶贫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向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对口帮扶、惠农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等问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扶持对象、措施到户、脱贫成效不精准,以及精准应付和虚假“摘帽”等问题。对中省市综合督查、专项督查、专题调研、专项审计、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等发现和曝光的扶贫领域问题整改不力、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上级交办、批转的扶贫领域信访件、群众诉求、问题线索办理不力等问题。
扫黑除恶巡察,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要求,重点发现并推动解决以下问题: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在征地、租地、拆迁、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乱开乱采、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破坏社会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流氓势力;团伙赌博、非法高利放贷等违法犯罪活动等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放纵、包庇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3号)所列10类重点打击的黑恶势力,甚至收受贿赂或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工作推动不力问题。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态度消极暧昧,对扫黑除恶工作不积极、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对黑恶势力不调查、不处理,敷衍应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
三是方法步骤。巡察方式:
1、明察暗访。巡察组通过电话抽查、随机暗访、现场检查等方式,深入县区、镇办、村(社区)、农户调查了解扶贫领域的问题,市级扶贫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深入调查了解县区及扫黑除恶相关职能部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查处打击群众反应强烈的黑恶势力等情况。
2、座谈交流。根据巡察任务和目的,巡察组在一定范围组织召开各种座谈会议,听取有关情况汇报,有针对性地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
3、问卷调查。向基层干部群众发放问卷调查表、满意度测评表,广泛征求社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
4、个别问询。巡察组根据巡察工作需要向市、县区相关部门和镇办负责人询问相关工作情况。
5、查阅资料。调阅市、县区相关部门、镇村相关财务、项目、档案资料。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向有关部门函询有关问题。
6、受理举报。巡察组在市及各县区政府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在镇村驻地张贴巡察公告,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广泛收集举报信息。
7、报告情况。巡察工作结束后,巡察组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专项巡察情况,并提出巡察意见建议。
8、反馈意见。巡察情况报告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由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书面反馈巡察情况,按规定移交有关问题线索。
9、落实整改。对巡察意见反馈的问题,被巡察单位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落实,并于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告报送市委巡察办,问题线索承办单位3个月内将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反馈市委巡察办。
三、明确责任要求
做好巡察工作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体现,也是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党委共同的政治责任。双方要明确责任,认真配合,共同努力。
一是被巡察单位要自觉接受监督。《巡察工作办法》明确规定,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增强接受监督意识,积极配合巡察工作。希望同志们以负责的态度、良好的心态面对巡察,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切实以这次巡察为契机,发现和解决问题,加强和改进工作,提升党建工作能力水平。
二是被巡察单位要立场坚定,积极配合。积极支持配合开展巡察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政治责任,能否做到这一点,也是对党员干部党性如何的一次重要检验。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把巡察作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次“把脉会诊”,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一次“健康体检”。要抓好宣传引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党员干部本着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真实客观地向巡察组反映问题,提供问题线索,切实增强主动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抓好协作配合,要服从巡察工作要求,合理安排工作,积极配合巡察组的各项工作;要抓好整改落实,认真梳理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增强整改的自觉性、主动性。巡察前要即知即改,巡察中要立行立改,巡察后要全面整改。要立场坚定、态度鲜明、摆正位置,严肃认真对待巡察工作,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支持配合巡察工作,把巡察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是我们巡察组自身,要勇于担责,不负重托。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市委对巡察队伍作风和纪律建设高度重视,提出了明确的具体要求。巡察组会自觉强化监督、严肃纪律、改进作风、落实“打铁自身硬”的要求,规范巡察人员行为。严格遵守相关纪律,坚决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严守政治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洁纪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宴请,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馈赠,不发生任何假公济私行为,不泄露任何秘密。我们会严格依纪依规开展工作,巡察期间,既要以事实为依据,又要有客观公正、严肃慎重的态度;既要履行好应该履行的职责,又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参加与巡察工作无关的活动。我们会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地汇报巡察情况,向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巡察组所有人员及其工作都会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同志们,巡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同心同力、坚定信心,从严从实、夯实工作责任、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时间精力、狠抓任务落实,扎扎实实把这次专项巡察工作开展好、完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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