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省民族宗教事务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稳中求进,以加强作风建设和开展“五型”政府建设为统领,扎实做好全省民族宗教各项工作。中央领导对我省民族工作作出肯定性批示,我局信息工作获国家民委散居省份第X名的好成绩。民族宗教各项工作重点突出,成绩喜人,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2020年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把中央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文件精神。一是省领导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多次出席民族宗教工作相关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开展调研。二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宗教工作相关重要文件精神,细化文件条目,加强文件督查。同时,以省“两办”名义印发了多个重要文件,为做好全省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三是充分发挥省民族工作领导小组、省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平台作用,去年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调度,解决了一系列重大问题。
(二)凝聚多方合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基础不断巩固
一是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召开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座谈会。以“连心创建、创业创建、创新创建”为载体,促进全省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XX社区等四个单位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全省第二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示范单位评选工作也在积极推进。二是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全省少数民族事业“十三五”规划积极实施,中期评估靶向精准高效。我省第5轮对口支援民族乡村工作全力推进。民族地区精准扶贫工作深入开展。对37个民族村组采取每年各安排20万元发展资金政策,确保到2020年如期实现精准脱贫。全省2020年各级投入民族乡村资金超1.3亿元,省直对口支援民族乡村投入超3100万元,整合涉农发展资金超4400万元。全省民族乡村面貌显著改善,人居环境不断优化。三是少数民族文化体育事业成绩喜人。时隔27年在南昌成功举办全省第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涌现出一批传统体育项目优秀人才,为明年参加全国民运会打下坚实基础。全省第三届少数民族文化艺术节筹备工作扎实推进。四是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用心、用情、用法做好在赣新疆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挖掘选树民族团结典型,在我省南昌市经商的阿卜杜拉的事迹带动下,九江、鹰潭等地也纷纷涌现出一批爱党爱国、维护民族团结、诚信经商的少数民族经商和务工群体,成为XX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一道靓丽的风景线。2020年下半年,我省“一封家书”的后续报道再获中央领导的高度肯定。
(三)强化法治思维,宗教事务管理水平有新提升
一是积极开展宗教工作理论方针政策大学习、大调研、通过强化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宗教工作“三支队伍”理论政策和业务能力水平,夯实宗教工作基础。二是加强宣传,简政放权,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开展了送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进社区活动。联合省普法办、新法制报社开展“百万网民学法律—《宗教事务条例》专场”知识竞赛活动,超16万人次参与。立法工作稳步推进,《XX省宗教事务条例》前后修改40余稿,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议审议,预计将于2020年上半年出台。政务服务改革持续推进。认真落实“五型”政府要求,积极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建立权力清单管理制度、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全面规范民族宗教事务依法管理。我局2020全年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42项,准予许可37项,不予许可5项,受理公共服务事项408项,办结率为100%。积极推进“一次不跑”“最多跑一次”改革。34项政务服务事项中,目前已有12项承诺实现“一次不跑”,10项承诺实现“只跑一次”。
三是妥善处理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认真梳理和整改薄弱环节,狠抓宗教界教风建设,促进宗教场所的规范化管理。深入开展了以“学习”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和谐宗教团体创建活动。健全规章制度,出台了《全省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制度》、《全省性宗教团体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省性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制度》等四项制度。积极开展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相关工作。四是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指导全省五大宗教团体联合发出加强教风建设的倡议。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省宗教文化交流协会、省伊斯兰教协会顺利换届。积极开展XX宗教祖庭文化课题研究。与XX日报共同主办了XX禅宗文化研讨会,启动《XX道教通史》编写工作。省佛协举办第X届XX省讲经交流会,省道协举办第八届XX省道教玄门讲经活动,省基督教“两会”举办了“纪念改革开放X周年、神学思想建设X周年”座谈会和基督教中国化培训班。引导宗教界积极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全力加强宗教院校工作。2020年2月XX宗教院校教育服务中心筹备设立,相继完成了院校登记、去筹和筹建等一系列工作。
2020年以来,我局还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入脑入心,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各项工作,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规范了机关党支部建设。同时,认真落实全省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省“五型”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对“怕、慢、假、庸、散”五方面问题进行查摆,列出整改措施。结合“五型”政府建设,提出“文来文往文管用,人来人往人满意,事来事往事落实”的具体措施。同时,严格按规定开展干部人事工作。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出台后,我局严格按中办要求,冻结人事事项。
去年一年的工作还有许多不足,如:我省民族地区发展不平衡;民族乡村脱贫攻坚后续工作难度加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形式、内容和载体比较单一;宗教工作有些重难点问题解决力度不大,成效不明显。
二、2020年工作安排工作思路
2020年是新中国成立71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省、市、县机构改革将全部到位,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也面临新的任务和新的挑战。新的一年,我省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委XX届X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为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XX的奋斗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1.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抓好相关文件精神和我省相关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2.继续实施好《XX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大投入,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态势。抓好差别化支持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大问题整改力度。
3.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推动民族乡村脱贫攻坚,进一步加强对口支援民族乡村工作。开好精准扶贫示范点建设推进工作现场会。
4.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城市连心创建、农村创业创建、其它领域创新创建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抓好第二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建设。开展好督查及互观互检活动。
5.做好民族文化体育工作,做好XX省第三届少数民族文化艺术节的筹备工作,组团参加全国第11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6.进一步做好在赣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工作,重视先进典型发掘和积极作用的发挥。
7.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活动,修订出台《XX省宗教事务条例》,进一步提升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在新时代对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宗教法律法规的认识水平。
8.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指导省宗教文化交流协会组织开展好宗教文化交流活动;加强宗教祖庭文化研究,注重发掘和弘扬宗教文化积极内涵。
9.进一步健全全省性宗教团体管理制度。会同省委统战部做好省天主教两会、省基督教两会的换届工作。
10.解决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全省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11.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继续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整治“怕、慢、假、庸、散”等问题,深入开展“五型”政府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创新、担当、服务、过硬”型队伍。
一、工作总结
1.大力开展民族宗教法规宣传教育。在全市宗教界部署实施以《宪法》及《宗教事务条例》为主题的普法工程,全市83个宗教活动场所均开设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栏。按照“五个一”标准,有针对性地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嵊州市基督教堂创建成为省级普法基地。在嵊州市委党校(社会主义学校)开设宗教政策法规相关课程,举办了为期三天的全市统战工作业务专题培训班。抓好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学习贯彻,举办4期各类培训。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部署开展升挂国旗专项活动,实现全市83个宗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全覆盖。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嵊州市惠安寺被评为2020年度绍兴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积极开展少数民族“助学、助业、助困”三助活动,全年共资助本市少数民族困难大学生9名、高中生16名,走访慰问少数民族及侨眷困难家庭13户,共计发放帮困助学资金9.7万元,进一步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氛围。
2.切实加强民宗工作机制建设。加强宗教工作力量配备,市民宗局具有3本行政执法资格证。民宗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相应的应急管理反应机制,全市83个宗教活动场所和351个已登记编号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全部纳入乡镇(街道)全科网格管理。围绕平安宗教场所
“1+9”创建指标体系,依托浙江掌上宗教APP,常态化开展平安宗教场所创建活动,通过宗教场所月度自查、网格员月度巡查、平安巡查员月度督查,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了一批宗教和民间信仰领域的安全隐患,全市宗教和民间信仰场所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四个平台一张网”的作用在宗教领域得到体现,基层宗教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
3.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及时成立市民族宗教团体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团体换届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换届工作,对宗教团体班子进行了专门考核,在此基础上择时召开了嵊州市基督教两会第六次代表大会、嵊州市佛教协会第六次代表大会和嵊州市少数民族联谊会第二次会员大会,四个团体均顺利完成换届工作,实现了新老领导班子的政治交接和平稳过渡。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年共筹集300多万元,完成了惠安寺、城隍庙等5处重点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完成第三批6个宗教活动场所内部微型消防站建设,有效提升宗教场所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推进宗教财务信息化管理,制订《嵊州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信息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年内全市83个宗教活动场所和3个宗教团体全部完成财务上线注册登记。
二、2020工作思路
1.优化少数民族团结服务。重点依法依规办理少数民族各项事务,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指导乡镇(街道)抓好民族政策宣传教育,重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六进”宣传活动,有针对性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培育,深化示范点品质再提升,新对象培育再挖掘。健全完善各区域少数民族“万人互助”网格体系,发挥社会组织在帮困解难、矛盾调解和服务管理中的作用。指导少数民族联谊会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助学、助困、助业”三助行动,切实发挥联系广泛和桥梁纽带的组织功能。
2.加强宗教领域依法管理。深化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学习月和宗教场所升挂国旗活动,引导宗教界弘扬爱国爱教优良传统,帮助宗教界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宪法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推进将宗教和民间信仰有关事务纳入全科网格管理,重点开展宗教(民间信仰)领域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切实加强信息化管理和基层社会治理。高水平推进平安宗教场所创建工作,按照“1+9”创建指标体系,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和考评,促使宗教场所平安和谐有序。有效开展以“治热、治乱、治假、治俗”为重点的“四治”工作,加强重点时期、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时机的安全检查,持续净化宗教领域生态环境,促进宗教场所生产安全。着力抓好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等法规条例的宣传培训和贯彻工作,切实加大依法管理力度。
3.促进工作机制健全规范。健全落实宗教工作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络”和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责任”制。定期开展民宗工作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帮助和促进民宗干部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积极发挥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帮助各宗教场所协调内部关系,调整管理组织,规范日常管理。统筹推进宗教信息化建设,依托全省宗教大数据智慧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宗教工作提质增效,实现宗教工作“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方案、住户工作台账清晰可查,结亲干部如实填写结亲住户手册,按时完成民族团结创建办要求的各项工作。
2、每月定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一家亲”联谊活动,截止5月31日共开展5次并向民族团结创建办上报开展情况。
3、在开展“结亲周”和“民族团结一家亲”住户入户工作中,向亲戚们宣讲十九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国家惠民惠农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开展“十个一”活动,宣传“三个讲明白、六个讲清楚”,共计开展宣讲50余次。
二、存在的问题
供销社在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中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在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创新力度还需加大;
二是在接亲过程中对民族团结宣传形式相对单一,工作开展不够及时有效;
三是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内容不够丰富,形式内容不够全面。
三、下一步打算
社会稳定、繁荣是新疆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是新疆科学发展的根本前提,供销社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下半年计划如下:
1、紧盯问题短板,进一步细化“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措施方案,健全完善工作机制、领导机制、宣传机制、考核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整改工作中存在问题。
2、健全完善“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常态化机制。进一步细化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实施方案,再次明确活动的目标、任务,丰富“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内容。
自觉地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还要进一步提高讲政治、讲党性的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民族团结无小事”的思想,团结一切力量,带领供销社各民族干部职工做好反对分裂和维护稳定工作,为察布查尔县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跨越式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政治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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