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从2017年4月1日起为一家服装公司工作,虽经多次提出,但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合同,直到2018年4月1日,公司忽然通知赵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工资减半,赵某不同意签订。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
赵某从2017年4月1日起为一家服装公司工作,虽经多次提出,但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合同,直到2018年4月1日,公司忽然通知赵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工资减半,赵某不同意签订。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自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甲公司应当向赵某每月支付2倍工资
B.自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甲公司应当向赵某每月支付2倍工资
C.因赵某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关系终止
D.赵某无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参考答案:BC
『答案解析』选项A,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本题中,期限应为自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选项D,劳动者并无过错,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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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从2017年4月1日起为一家服装公司工作,虽经多次提出,但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合同,直到2018年4月1日,公司忽然通知赵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工资减半,赵某不同意签订。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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