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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2016年8月1日,张某与甲饭店总公司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在甲饭店北京分店担任厨师,由上海总公司为其支付工资,执行标准工时制度。2016年“十一黄金周”期间,甲饭店安排张某加班7天,“黄金周”结束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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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2016年8月1日,张某与甲饭店总公司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在甲饭店北京分店担任厨师,由上海总公司为其支付工资,执行标准工时制度。2016年“十一黄金周”期间,甲饭店安排张某加班7天,“黄金周”结束之后补休7天,未支付加班费。

  2016年11月张某提出年休假申请,要求享受10天的带薪年休假,甲饭店认为张某在本饭店工作时间不满1年,未予批准。

  2018年7月,张某因炒菜时操作不当,被油锅烫伤,住院治疗1个月,这一期间甲饭店按照1 280元向其支付工资。出院后被有关部门评定为9级伤残,甲饭店不肯再与张某续签劳动合同,并只向其支付了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张某不服申请劳动仲裁,提出要求甲饭店与自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支付2016年的加班费、按本人月工资标准发放住院期间工资等多项请求。

  已知:张某自2003年开始参加工作,在甲饭店工作的日工资为300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1 600元,“黄金周”七天中,有三天为法定休假日,四天为休息日。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小题。

  1.关于张某2016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加班工资的支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饭店已安排补休,无须再向张某支付加班工资

  B.虽然甲饭店已安排补休,仍应当再向张某支付加班工资6 300元

  C.虽然甲饭店已安排补休,仍应当再向张某支付加班工资4 300元

  D.虽然甲饭店已安排补休,仍应当再向张某支付加班工资2 700元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法定休假日”加班,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且不得以补休替代。本题中占用的法定休假日3天,无论是否补休,应支付的加班工资均不能少于300×3×3=2 700(元);“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本题中,已安排补休休息日则只需要支付法定休假日的加班工资2 700元。

  2.关于张某提出年休假申请,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张某不能享受年休假

  B.张某可以享受4天年休假

  C.张某可以享受5天年休假

  D.张某可以享受10天年休假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2)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享受带薪年休假条件的,当年度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3)本题中,张某2003年参加工作至2016年,累计工作年限超过10年不满20年,应当享受10天年休假,2016年8月1日进入甲饭店工作,2016年在甲饭店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10÷12×5≈4(天)。

  3.关于张某被油锅烫伤,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张某被油锅烫伤,是因为自己操作不当导致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B.甲饭店可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向张某支付治疗期间的工资

  C.张某被有关部门评定为9级伤残,甲饭店不能终止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D.张某被有关部门评定为9级伤残,可以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参考答案:ABCD

  『答案解析』选项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选项B,治疗工伤的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选项C,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选项D,七级至十级伤残,只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而无伤残津贴。

  4.关于张某提起劳动仲裁,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张某必须向总机构所在地上海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B.如果甲饭店总公司向上海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张某向北京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的,由上海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C.张某请求甲饭店支付2016年的加班费,已经超过仲裁时效

  D.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张某追索加班费所作出的裁决为终局裁决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选项B,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选项C,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选项D,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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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2016年8月1日,张某与甲饭店总公司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在甲饭店北京分店担任厨师,由上海总公司为其支付工资,执行标准工时制度。2016年“十一黄金周”期间,甲饭店安排张某加班7天,“黄金周”结束之后》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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