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新法将于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公务员法》对于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意义重大。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补充调整和完善:
一是突出了政治要求。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公务员制度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一系列政治要求,体现到立法目的、管理原则、条件义务等规定中,把落实好干部标准贯穿公务员管理全过程和主要环节,进一步彰显了中国特色。
二是完善公务员职务、职级等有关规定。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一是重新设置了职级序列。规定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由高至低依次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与原来的非领导职务相比,增加4个层级。二是对职级晋升条件和程序作出原则规定。三是明确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设置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留出制度接口。
三是调整充实从严管理干部有关规定。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将原第九章章名“惩戒”调整为“监督与惩戒”,增加了2条监督方面的规定,把监督作为从严管理公务员的一个重要环节在法中予以明确。将“不担当,不作为”、“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列入不得违反的纪律行为。增加了“公务员不得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营利性组织的行业监管或者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体现了对“关键少数”从严管理的要求。
四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正向激励的要求。新增专项考核方式,加强考核结果的使用。规定公务员奖励要坚持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突出奖励时效性;将“勇于担当”作为奖励的重要情形;进一步提升公务员的职业荣誉感。规定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对公务员的保险规定作了相应修改;进一步完善了公务员申诉控告条款;规定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是对分类考录、分类考核、分类培训等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对公务员考核方式、宪法宣誓、公开遴选等方面作了修改。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级组工干部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做到自觉遵守和严格执行,切实维护公务员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公务员在中国, 那就相当于抱着金饭碗, 浑身都闪着耀眼的光芒, 工作“环境好”、工作很“轻松”、工作时间“短”,连找对象,都要在同等基础分上加10 分,一时影响了众人对公务员的正确判断、客观评价,不怀好意的人更是大敲锣边,破坏公务员的形象。公务员,作为一种职业,如同其他职业一样,在遵守同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还有公务员法对他们的各种行政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
公务员的选拔是公平的。公务员队伍执行“凡进必考”,从源头上确保了公平。同时,公务员的录用、 考核、任免、升降等等都是严格执行、 有法可依的。在每年的公务员笔试考试中, 所有报名人员都需要考本类别的同一张试卷, 这个试卷在开考之前是完全保密的, 试卷时在考试现场由主考官开封的, 所有的考生时间都是一样的, 考的全部是考生对各类知识掌握的熟练程度, 不偏不向,一视同仁。当面试时,同样的考试题,考的是考生对各种事件的处理方式,处理结果
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和考生的心理素质。 这为选拔一个合格的公务员进行了严格公正的筛选。公务员的工作是服务式的。网络调侃中形容公务员的工作是“一张报纸、一杯茶、天天轻松在度假”,然而实际上,全然不是这样的。公务员的日常工作
并非像工人盖大楼那样明显的摆在群众的眼前, 看似清闲,实则比较复杂。 单说法官审理案件来说, 首先要求法官有足够的法律知识, 还需要有足够的耐性和细心,一个案子持续十几年的,光是卷宗就有 10 里面厚的盒子多达七八盒,里面装的是厚厚的一摞纸, 更是十几年来每一位经手的公务员多年来的心血, 日以继夜、天南海北、那种颠簸、那种劳神、那种压力,其中的几多辛苦是外人不能够体会、知晓的。他们秉承的就是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一名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人民公仆。
公务员的工作性质其实和其他工作性质一样的。公务员因为接触居民多,涉及范围广, 更广为人知的成为一种群众眼中轻松、 高工资、高福利让人艳羡的工作。当然,这不正确的认知可能和个别公务员的行为有关, 他们认为自己成为公务员,与别人不一样了,有点傲慢,对待来办事的人民群众态度不端正、语气不佳,给人留下了不良的印象。公务员法的修订,就是为了对公务员队伍建设、公务员工作、 公务员行为、 公务员态度的规章制度加以修订完善, 人其更符合新形势要求。
公务员法的修订,即是对公务员的约束,也是对公务员的保护,更多的是督促公务员做好本职工作,履行好国家的行政职责。
近日,一则咨询因生活压力大,公务员周末送外卖是否违纪的问题截图在网上热传,引起了网友对公务员待遇的讨论。 就在不久前,新华网也曾爆出类似的新闻,一位副镇长因医药费不得不出去开网约车而被举报受到县纪委依规查处。《公务员法》有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但从网上的回应来看,大部分网友对公务员因家庭困难而在上班之余做兼职的情况表示理解,但也有网友认为,公务员本身的职责就是为人民服务,一边在机关工作,一边做兼职工作,这样“一心二用”,如何能够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俗话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公务员也是人,也有家,也不是“超脱三界外,不再五行中”的“神仙”,也需要养家糊口,如果不是生活所迫,没有人愿意在上班之余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 靠自己的本事赚点外快可以理解,但我们应该认识到,首先公务员本身身份特殊,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稍有偏差,很容易造成舆论的热议。其次公务员本身是国家的权利执掌者,利用兼职为权力谋私留下可乘之机,借此领取较高薪酬,极易滋生腐败。再次每个人的精力有限,公务员本身的工作关系着千万人的利益,工作之余做兼职容易造成精力分散,从而降低本职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因此以必要的规定来进行约束,也很有必要。 那么处在“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尴尬位置的公务员,在遇到经济困难时,又当何去何从呢? 第一,应该实行弹性化管理,对确实在经济上有困难的同志,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调查核实后,可以进行适当的兼职活动。第二,对于确实困难的公务人员家庭,相关党组织和所属单位应该建档立案,适当予关心慰问。第三,此类事件的频发也暴露出我国基层公务员的薪资水平确实处在一个相对较低的水平,因此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消费情况,合理提高基层公务员的待遇也很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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