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健全监管网络,落实监管责任,构建覆盖城乡的食品安全社会化监管体系,根据《关于改革完善食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意见》,现就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议加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培训工作。
首先,进一步提高对培训工作的认识。通过开展教育培训,不断增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提升依法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能力和工作效能,努力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其次、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管理。充分利用系统内部和社会培训考核资源,选择培训机构,规范培训内容和方式,确定考核机构。要建立健全培训考核档案,记录培训考核情况,全面推进培训考核工作。
然后、进一步提高培训工作质量。一是保证培担任培训的教师要具有相关专业教育和工作背景,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熟练掌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熟悉食品安全风险和防控措施等。二是要结合实际,选择针对性强、符合相关要求的教材,以达到预期培训效果。
最后、要积极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可使用现场授课、网络、影像、观摩等多形式培训方式,力求培训方式多样化、效果显著化。要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制度,严格考核纪律,增强学员学习意识,确保培训效果。
二、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关于重点加强监管体制建设的要求,按照人口规模和监管任务大小,合理确定配备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的数量。今年*月底前,全市所有农村行政村、社区居委会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年底前,各区(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的运行机制、工作机制、保障机制初步建立,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基层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部门联治、基层防治的工作格局进一步确立。
三、监管职责
(一)严格选聘标准。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了解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意识较强,有较强的为群众服务意识;
3.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工作责任心强,为人正派、处事公道,廉洁自律,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应急处置能力。
(二)明确监管责任。基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食品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巡查区域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情况及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安全情况,协助上级食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执法检查。
3、负责区域内农村聚餐办宴的备案、监督、检查。
4、协助上级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区域内有关保健食品、餐饮服务违法违规案件。
5、协助上级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区域内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健康检查。
6、负责收集区域内涉及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和群众意见,并及时向上级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健全工作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全县食品安全监管,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聘任的食品安全协管员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一)学习并贯彻落实、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负责本辖区内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向街道群众宣传食品安全常识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掌握本辖区初级食用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基本情况以及动态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每季度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检查和宣教活动。
二、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协助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积极参加食品安全相关会议、培训和其他活动。
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立即上报上级食安委办公室,并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党委、政府负责本辖区村级协管员队伍建设组织领导工作,建立有效的基层食品安全协管人员监督管理长效制度。将协管员(信息员)工作纳入政府总体工作的考核内容,进行统一考核评价。
(二)提供工作保障。区(市)、镇(办)政府要将基层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建设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对村(社区)信息员(协管员)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结合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和村(社区)公益性岗位设置等,建立信息员(协管员)工作报酬保障机制。创新监管手段、方法和载体,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率。
(三)强化业务培训。根据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文化水平和学习接收能力,由各县(区)负责定期有组织、有安排、有计划的对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专业培训。拓宽培训渠道,通过现场指导、参观企业、专题讲座、跟班学习等方式进行专业系统的培训,有效提高协管员的责任意识和监管能力。 (四)严格考核奖惩。自治区各级要建立健全对村级协管员的考核奖励机制,不定期听取监管相对人对协管员的意见建议,了解协管员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考评优秀的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对不能胜任工作、不履行工作职责或滥用职权的人员及时予以调整,确保协管员队伍真正发挥食品安全监督协管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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